作者簡介:聶 焱,男,1948年3月出生,教授。曾任固原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中文系語言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現任系主任。兼任寧夏語言學會理事、西北修辭學會會員、中國修辭學會會員、中國應用寫作協會會員、中國山東濟寧市中華民族文化藝術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從事高等學校教學和科研工作二十年,以現代漢語為學科專長,以語法修辭為科研方向。
漢字,作為記錄漢語的符號系統,它是中華民族最重要的輔助性交際工具,是漢民族文化的一種載體;但同時,漢字本身還是一種文化現象、一種藝術創造,它以其繪畫美、建築美、音樂美、意蘊美、風格美(參看張景業,《試論漢字的藝術美》,載《遼寧工學院學報》2001年第3期)給人以強烈美感,因而它又具有很強的表現力和審美性。漢字確實是「中國文化的脊梁」([英]帕默爾,《語言學概論》,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89頁),是漢民族文化的「根」。那麼,漢族的先人究竟用了怎樣的思維方法創造了這美輪美奐、獨步天下的漢字世界呢?回答是:運用了以比喻為主體的藝術性辭格式思維模式。
(一)漢字造字法中的比喻性思維機制
在比喻性思維的結構中,甲類事物是其主項,乙類事物是其次項。將具有隱喻性思維特點的「比喻」運用於造字法中,其主項就是漢字本身,即比喻的本體,次項就是作為認識主項的認知基礎——來源於日常生活的「世界圖像」,即比喻的喻體。漢字本身只是符號,漢字所記錄的詞/語素所指稱的對象一般是客觀存在的被人們所心靈化了的事象——意象(image),這是兩種本質不同的東西、兩個不同的概念範疇,但二者之間具有相似性(resemblancc)、象似性(iconicity)或相關性(relativity)等,因此,才將主項要表示的意義轉移到與其本質不同的次項上,通過次項來解讀或認識主項。訓詁學上的「因形求義」法正是利用與比喻性思維的主項(漢字的形體)有相似性或相關性的次項(事象)來求解漢字的意義的。因此,可以說,漢字造字法中的比喻式思維是指用意象(喻體)來創製並說明抽象的漢字符號(本體),意象與符號之間有相似之處。
(二)「四書」中的比喻性思維
關於漢字的造字法,有四書說、五書說、六書說等多種說法。這裡,我們從四書說的角度來探討漢字造字法中的比喻性思維。
1.象形法中的比喻性思維
漢字是表意體系的文字,其「表意」的基礎是象形符號或部件。「象形」就是文字符號猶如心靈化了的物象之形,其思維機制本身就是比喻性的。「象形」是漢字造字法的最基本方法,其他方法都是以象形為基礎的。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關於漢字的發明有這樣兩段精彩的論述:
「古者包犧氏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及神農氏,結繩為治而統其事。庶業其繁,飾偽萌生。黃帝之史倉頡,見鳥獸蹄之跡,知分理之可相別異也,初造書契。」「倉頡之初作書也,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宜,即謂之字。文者,物象之本,字者,言孽乳而浸多也。」
這說明,我們的先人在造字時所用的原則是從物象出發,觀物取象:仰觀天象、俯察地法,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以物之形象為本,將其心靈化、意象化,先造出象形字,然後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孽乳出了指事、會意、形聲等其他構造方式的字。可見,象形字是構造其他方式的字的基礎。但象形是「畫成其物,隨體詰訕」(許慎,《說文解字·敘》),這說明象形法是通過想像、利用擬創造的文字與心靈化了的物象相似或象似的特點將二者融通的一種造字法,文字的「形象」與心靈化的物象——「意象圖式」相似,但又是屬於兩個本質不同的範疇的東西,將文字要表達的內容或傳達的信息轉移到「意象圖式」上,通過「意象圖式」來理解或體驗文字的意義。這正是造字法中比喻式思維的本質特點。無怪乎班固在《漢書·藝文志》裡將「四書」說成「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而「象X」的說法,無疑是喻化思維結果的表達法,這說明我們的先人早就意識到了漢字的創製是用了喻化思維的,這也可以作為傳統漢字的造字法都同比喻性思維有關的一個佐證。
漢字中所有的象形字、大部分指事字、形象會意字以及形聲字的創製都與比喻式思維有關。這是因為構造這些字時,都離不開象形法。
所有的象形字可分為三類,都是用比喻式思維創製的。
首先,「輪廓象形字」,像具象事物的整體輪廓,如:日、月、目、馬、鳥、鹿、自(「鼻」之初文)都像所指對象的整體輪廓,這些字的創製運用了比喻式思維,是不言而喻的。
其次,「特徵象形字」,像事物較突出的特徵部分,如在《說文解字》中,《牛部》:「牛,大牲也牛件也件事理也像角頭三封尾之形。……徐鍇曰件若言物一件二件也封高起也。」這說明,「牛」這個字像大牲口牛的最引人注目的角、頭、尾巴等部分。《羊部》:「羊,祥也從羊像頭角足尾之形,孔子曰牛羊之字以形舉也。」這是說「羊」是一個象形字,像羊之頭角足尾部分。
再次,「連帶象形字」像事物的本體及其某些連帶部分,如在《說文解字》中,《瓜部》:「瓜,㼌也象形。」其實是像瓜之本體和瓜蔓。《泉部》:「泉,水原也像水流出成川形。」此字形貌像泉水本體及其周邊環境。這種象形字的創製不僅運用了想像,同時還是以聯想為心理基礎的,它反映了古人的聯繫觀:將本體事物同相關事物相聯繫。這不僅是辯證的,也是唯物的。
2.指事法中的比喻性思維
指事字的大部分是在象形字的基礎上加上抽象符號來表示意義的,如「刃、甘、亦、本、末」等。在「木」的「底部」加上一點,示意「這是根部」;在「樹梢」上加上一點,示意「這是木端」;在「刀」的最鋒利部分加上一點,指出「這就是刀刃」;等。如果沒有象形字作為基礎,其抽象性符號就無所附麗。可見,指事字的創製是靠了比喻法和指示法共同奏功的。
3.會意法中的比喻性思維
會意是把兩個以上獨體字組合起來,表示一個新意的造字法,即許慎在《說文解字·敘》中所說的「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會意」可分為「形象會意」和「抽象會意」兩種。其中形象會意是用蒙太奇手法將至少兩個用比喻性思維所造的象形字裝配起來,是屬於視覺平面內的意象組合,但其思維方法卻是較高較複雜層次的立體性喻化思維。「形象會意」還可有四種下位分類。
一是「圖形會意」。這是將幾個不同的獨立的「圖形」經過心靈化的過程,組合成一個「形局義通」的整體意象,使人心領神會其意義,而神會其意義的基礎則是用比喻性思維造出的象形部件。如:「明」是用人們每日所見的太陽和月亮的共性圖像組合的一個新意象;「牧」所顯現的意象是「人手持鞭趕牛」;「爨」是用「臼(雙手)、同(鍋)、冖(灶門)、木、木、大(雙手)、火」七個「圖像」組成的會意字,意為「以手推木柴燒火做飯」;「莫」則是用「艸、日、艸」組成的「日落草中」的複合意象。
二是「主體+器官的會意」。「主體」本來就是一個象形字,它所指稱的對象是一個整體事象,其中已經包含著其組成部分——器官,可是人們在造字時,為了將其要表達的抽象意義通過形象意會出來,又將「主體」同「器官」蒙太奇化成一個新的「畫面」,於是狗加上嘴就意會為「吠」,孩子加上嘴就意會為「吼」,鳥加上嘴就意味著「鳴」等。這類會意字,雖然其「意」需要去「會」,但由於還保留著明顯的圖形意味,所以可直接從具象圖形知其義,而「能知其義」的關鍵是文字之義同「圖形」之間有「象似性」。
三是「利用偏旁位置關係的會意」。「偏旁」本來就是借用的象形字,幾個相同的偏旁由於位置不同,就可組合成不同的會意字,這些會意字的表層仍然是形象的組合(新形象),它所要表示的意義同「新形象」有相似性,因而,也用的是比喻式思維。如「杲、杳」二字,在《說文解字·木部》中:「杲,明也,從日在木上。」「沓,冥也,從日在木下。」「明」「冥」的意義是從由象形偏旁「日」「木」不同位置關係的組合意象「會」出的:日上樹梢,是為旭日東升,天下大明;日在木下,是為紅日西沉,天下晦暗。
四是「重複同偏旁的會意(同體會意)」。這是用兩個以上相同偏旁組成新字的方法。這幾個相同的偏旁本來就是可獨立的象形字,人們將其合理、和諧、均衡、對稱、穩固地組裝成復疊造型,它既反映了漢民族的審美取向,也映射出人類共同的審美心理。這種造型又是一個象似於自然存在物的新「形象」。這種會意字無疑是用了比喻式思維的結果。如「林、比、從、北、焱、森、磊、猋、茻」等。《說文解字·木部》:「林,平土有叢木曰林從二木。」《犬部》:「猋,犬走貌從三犬。」《茻部》:「茻,眾茻也從四屮。」
4.形聲法中的比喻性思維
形聲字是用一個象形字作為「形旁」表示新字的義類、借用另一個字作為「聲旁」以比況新字的讀音之方法造成的合體字,正如許慎《說文解字·敘》中所說:「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形聲造字法也用了比喻性思維,可從如下幾方面來說明:第一,形聲字的形旁既然是由象形字充當,它必然是比喻性思維的產物。第二,形聲字的聲旁,「四書」皆可充當。當象形、指事、會意「三書」充當聲旁時,前文已經論及,都與比喻性思維有關;當形聲字又充當聲旁時,充當聲旁的這個形聲字的形旁由於是象形字充當的,所以,它也是比喻性思維的結果。第三,形聲字的聲旁不管是由「四書」中的哪一種充當,它都是「取譬」,這「取譬」本來就是喻化思維之方法。第四,有些形聲字的聲旁表示的讀音同自然界之聲或人自身所發之聲相似,其實是用喻化思維方式對自然之聲或人聲之描摹。段注曰:「譬者諭也,諭者告也;以事為名,謂半義也;取譬相成,謂半聲也。『江』『河』二字以水為名,譬其聲如工、可,因取工可成其名。」傅東華先生對「江」「河」二字的聲旁是如何「譬其聲如工、可」的曾作過令人信服的解說:
「江」字現在念作jiāng,它的聲旁「工」現在念作gōng,從此可以推知造這個字的時候本來是念gōng的。於是我們去查一下gōng這個聲音可能表示些什麼意義。我們查到了「工」的孳乳字裡頭有一個「碽」字,也念gōng,《集韻》說是「擊石聲」,那麼就對了。因為「江」字本來就是為長江專造的,長江裡頭多石頭,特別是三峽一帶,水流過去常要發生gōng-gōng的聲音,所以人們就管它叫gōng,並且就用gōng聲的「工」加個「水」旁造成了「江」字。「河」字從「可」聲,「可」字現在念作kě,「河」字卻念作hé,那麼古音到底是念作kě還是hé呢?這得去查考一下古音的字典,查的結果知道它既不是kě也不是hé,而是hā。……古音作huā,《說文》說是「逆惡驚詞也」,意思就是看見有禍而吃驚的聲音,那麼又對了。因為「河」字也是為黃河專造的,李白所謂「黃河之水天上來」,那水奔流作hā-hā之聲,使人驚駭,所以人們就管它叫hā,並且就用本來念ha的「可」加個「水」旁造成了「河」字。(傅東華《漢字》,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25~26頁)
可見,「江」「河」之聲旁之所以用「工」「可」表示,是因為「工」「可」二字之讀音同長江、黃河的水聲相似,因而取以喻之。由此可證形聲字的創製也同比喻性思維有關。用喻化思維創製的形旁和聲旁既對立又和諧統一,所以形聲字是「形」的繪畫美和「聲」的音樂美的對立統一的結體美,它呈現給人們的是一種複雜美。
吳夢復先生在論述字形和字義的關係時說:「象形本於圖畫,指事本於符號,但指事會意也有圖形的意思,如:口中含有一物為『甘』(『含』之本字,指事字),也可以說成像口中含物之形;『有』字以手持肉(會意字),也可以說是像人持肉之形;『企』字從人從止(趾),是會意字,但也可以說是像人跂立之形。故唐蘭把象形、指事、會意三者合併成『象形』和『象意』兩種;而陳夢家則統稱之為『象形』;馬敘倫也說:『其實象形、指事、會意皆象形也。』」而形聲字,「應該指出:無論形旁或聲旁,原也是廣義的象形(即象形或指事或會意)字。換言之,即形聲字是由兩個象形字組成的,一個用來表示意義範圍(形旁),一個用來表示聲音(有的聲中有義)。」(吳夢復《訓詁通論》,安徽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38、39頁)吳先生的話又一次證明了我們的理論觀點:傳統的「四書」造字法都是以象形為本,而象形的思維模式正是比喻式思維。
由上可見,漢字是用以比喻為主體的辭格式思維模式將「世界圖式」與物質符號融為一體而創製的文字,它立象表意,因象察意,意與象共,呈現於我們面前的是一個廣闊的想像和聯想的藝術世界。漢字反映的是創造主體的自我實現,是創造主體直接以審美意向將自己的心靈世界天然和諧地融入自然、人生之中的產物,它體現了創造主體對世界的體驗和再創造。因此,漢字世界充滿了漢字創造者的情感、意志、精神和智慧,是人們認識、看待世界的一種藝術性全息圖式。
廣闊的想像和聯想的藝術世界。漢字反映的是創造主體的自我實現,是創造主體直接以審美意向將自己的心靈世界天然和諧地融入自然、人生之中的產物,它體現了創造主體對世界的體驗和再創造。因此,漢字世界充滿了漢字創造者的情感、意志、精神和智慧,是人們認識、看待世界的一種藝術性全息圖式。
—— 摘自 聶焱 《比喻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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