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你買房了嗎?估計這是沒房的人經常聽到的一句話,對於我國的老百姓來說,房子算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東西了,而且房子本身的「意義」有很多,除了居住之外,房子還可能牽扯到你的婚姻、孩子上學等各種事情,所以說,我國居民是非常重視房子的。不過現在有很多人買房的時候都會更偏向於「老破小」,雖然說看起來比較老舊,但奈何這些房子周邊的設施卻非常齊全,甚至周圍還有很多優質的學校。所以,哪怕是自己想要買新房子,也是無可奈何,總不能讓自己的孩子受苦。
可是,在幾年前「老破小」的房子也趕上了一波福利,因為當時大力推動城市化發展,所以很多「老破小」的房子都被列入改造的範圍,也就是人們熟知的拆遷,一般來說,如果要進行拆遷的話,都會給你一套安置房,而且要比原本的房子更大更好。也就是說,安置房是不需要自己購買的,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安置房是用你原本的房子換來的。
可即便是不需要自己購買,但是有些手續還是需要自己去辦理。所以,手裡有安置房的人要注意了,如今新規已經來了,安置房也會按照新規處理,不然的話也會帶來很多麻煩,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在此次新規之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2021年6月底之前完成安置住房不動產的登記。說簡單一點,如果你家的房子是安置房,那麼在2021年6月底之前就要完成登記,如果不登記的話,也會帶來一些麻煩。
此外,雖然說不動產登記是最重要的一點,但是還有三點也是值得人們去注意的。首先,2020年年底之前,要完成手續完善安置房的登記發證工作,這一點我們只要知道就行。其次,手續不完善的安置房要儘快完善手續。最後,如果短時間內沒有辦法完善手續的話,那麼將會由所在地區制定工作方案,並且作出承諾,辦理不動產登記。
說簡單一點,就是將不動產登記工作快速完成,可是這麼做又有什麼影響呢?大家都知道,之前安置房和商品房的交易方式存在很大的差別,所以就作出規定,在取得所有權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想要取得所有權,那就要符合上面提到的規定。在沒有得到產權的時候,對外出售也是不合法的行為。
所以,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才會出現讓人們去登記的情況,畢竟現在還有很多安置房的手續並不完善,完善了手續之後其實也是對自己有好處的,尤其是在交易的時候會方便很多。更何況,登記之後也方便管理,產權就像是「身份證」,只不過是房子的「身份證」而已。對此,大家還有什麼更好的看法嗎?如果有的話,一定要記得和大家分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