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有家長這樣教訓孩子:「瞧瞧某某某,多麼會讀書、多麼愛惜書本,一個學期下來教科書還是乾乾淨淨、整整齊齊的,哪像你,裡面亂七八糟畫滿『鬼畫符』?」當真是看完一本書以後,裡面無半點勾畫標記,整潔如新書方是好的嗎?其實不然。
讀書的實質是要掌握書中要義。在閱讀過程中勾畫重點、勾畫佳句、標記疑問,就是了解作者寫作目的並與作者產生思想共鳴的過程,是在分析思考中讀書的一種表現。這樣標記精讀反覆閱讀,書髒一點、破一點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孔子晚年喜讀《易經》,反覆研讀,以致把捆竹書的牛皮繩子都磨斷了三次,留下了「韋編三絕」的佳話。
這恰恰是把書「吃透」狀態下的破。相反地,讀過一本很好的書,而它依然乾淨如新,那麼雖是讀過卻如同未讀,因為書中的內容未必在你腦海中留下深刻的烙印。
曾被稱為「書瘋子」的惲代英對好書迷戀得如醉如痴。他看到有的青年買了書,包得整整齊齊,保存得一塵不染,很不以為然。認為這不是真愛書。他告訴青年們,要把書讀破。讀書時,「認為好的地方,為它打幾個記號」。他認為這比把書保存得乾乾淨淨要有益得多。
當然,惲代英所說的把書讀破,並不是簡單地指把書看破碎了。這個「破」字,包含著鑽破、識破的意思。惲代英正是這樣讀書的——他廣泛涉獵各方面的著作,對同一類的書,也要同時讀幾種,以互相印證,判斷正誤,直到把書讀破變成自己的血肉。
確實,佔有一本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花錢把它買來而擁有佔有權,另一種是把書中的東西變成自己頭腦中的一部分而擁有的絕對使用權。對於我們學習書本上的知識而言,需要的便是把書本上的東西,化為自己的血肉。南宋理學家朱熹說過,「為學讀書,須是耐煩細心去體會,切不可粗心。……去盡皮,方見肉;去盡肉,方見骨;去盡骨,方見髓」。要想尋得書的精髓,就要善於「標記精讀」。
讀書動筆標記,是一代學人重要的常用讀書方法。可以說,在書上「勾勾畫畫」是當代學人在讀書中總結出的經驗,但每個人所使用的記號又不盡相同。
錢鍾書少時,有邊讀書邊加圈點的習慣。他早年在清華園求學時,曾遍讀清華圖書館的書籍。在一抱抱看書過程中,他喜歡用又黑又粗的鉛筆畫下佳句、妙句。後來據他的同學講,清華圖書館裡有標記痕跡的書俱出至此君之筆下。
毛澤東每讀一本書,都在重要的地方畫上圈、槓、點等各種符號。
早年他讀鮑爾生著,蔡元培譯的《倫理學原理》,全書逐字逐句都用毛筆加以圈、點、單槓、雙槓、三角、叉等符號。延安時期讀的《共產黨宣言》、《資本論》、《哥達綱領批判》、《列寧選集》、《國家與革命》、《列寧關於辯證法的筆記》、《史達林選集》等書,許多段落、章節都作了圈點和勾畫。50年代初開始一直陪伴他的一套乾隆十二年武英殿版線裝《二十四史》,凡850冊,每冊都有他圈點、勾畫的標記。
有名的學人讀書如此,我們讀書更需要如此。
如果說,能夠將所學存在腦海裡且揮灑自如才真正是屬於自己的知識的話,那麼無疑這種知識很大程度上來自於「標記精讀」的讀書方法。讀一本重要的書要仔細地去讀、要邊思考邊讀。這樣精讀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有些地方會有疑問想標記、一些個妙句想勾畫、有些重點和難點想圈劃,實際上這樣做就是「標記精讀」。
並非所有的書都需要標記精讀,如果當真這樣就有些浪費生命之嫌,有些書只要明其大意就可以了。所以,此中就存在著一個選擇的問題——要明確目的,認真挑好要精讀的書,有些不好確定的書可以先略讀再做決定。
熟讀是精思的基礎,精思又是熟讀的條件。只有熟讀,才能記得牢,「一喚便在眼前」,只有記得牢,才能思得精,領會所學的東西。
善於「標記精讀」就可達到上述的領會,就會尋得書中的精髓。
對知識揮灑自如的運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標記精讀」來實現的。
相信,經常使用人們學習生活中最重要的讀書方法之一——標記讀書法,會使你的學習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