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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撫養費就不能探望孩子?法院判決:不予支持
未支付撫養費不構成探望權行使的阻卻理由。也就是說,同時履行抗辯權原則不適用於本案的履行環節。劉先生與甄女士原系夫妻關係,二人婚後育有一女,後來二人因感情不和於2016 年8月離婚。二人商定女兒由甄女士撫養,但對劉先生的探望權未做約定。劉先生每每要求探望孩子時,均被甄女士以各種理由拒絕。劉先生認為,甄女士的行為嚴重影響自己與女兒的感情,便將甄女士訴至新樂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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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約定不付撫養費,之後還能追要撫養費嗎?
2019年1月,付某與艾某經法院調解離婚,雙方約定:小付由父親付某撫養,母親艾某不支付撫養費,每月可探視小付2次;雙方自願將共有房產贈與小付及姐姐。因小付的父親付某長期以打零工為生,沒有穩定收入來源,隨著物價上漲,付某一人已不能承擔小付的日常生活和學習費用。小付便訴至合川法院,請求判令母親艾某從2019年11月起每月支付撫養費至其獨立生活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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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釋法|離婚約定不付撫養費,之後還能追要嗎?
以案釋法|離婚約定不付撫養費,之後還能追要嗎?會得到法院支持嗎?法院經審理認為,雖然被告蔡某與原告蔡某鴻的母親離婚時約定原告蔡某鴻的撫養費由其母親全部承擔,但該協議不能免除被告蔡某作為原告蔡某鴻父親應盡的法定撫養義務。因此,原告蔡某鴻要求被告蔡某給付撫養費的訴請法院予以部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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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約定不付撫養費,多年後起訴能否獲支持?
近日,江西省蘆溪縣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2014年1月2日,原告母親李某與被告王某在法院調解離婚,婚生子王小某由母親李某獨自撫養。王小某如今7歲了,李某為了能讓孩子的生活更好一些,故將王某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向婚生子王小某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支付6年5個月的撫養費(合計6.5萬元)及2020年7月1日起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支付撫養費至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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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不給探望孩子可以不給子女撫養費嗎?
夫妻關係破裂很多時候都會一度的怨恨對方,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在提出探望孩子的時候很有可能遭到對方的拒絕,剝奪其探望孩子的權利。但是如果未撫養方要以此為由不支付撫養費的話,會直接損害到孩子的利益,是不會得到法律的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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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探望不到小孩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法院:不可以!
以探望不到小孩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法院:不可以!執行法官電話聯繫練某,但她卻表示:這兩年來,每次要去鍾某家探望小孩,都被鍾某及其家人以小孩不在家或者小孩做作業等為由,拒絕練某探望小孩。因長期看不到小孩,心中不滿,才會停止支付撫養費。同時,小孩基本是爺爺奶奶照顧,也擔心交給鍾某的撫養費會被挪作他用。經詢問鍾某,其表示:是練某未主動來看望小孩,家人並沒有攔著。孩子也是和自己共同生活,不存在把撫養費挪作他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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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子女撫養費沒有權利去探望子女呢?
離婚後劉某自己堅決不撫養小孩,也不給付撫養費。因此,苗某非常生氣,劉某及其父母每次想探望苗某某時均受到苗某及其父母的多番阻撓,也拒絕收取劉某買給孩子的東西。那麼苗某及其父母的做法是否合法呢?法院判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001)第三十八條第一二款規定:「夫妻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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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付撫養費為由的探望權之爭 法院支持誰?
中國法院網訊(劉瑩瑩) 鄭某某和張某原系夫妻關係,雙方育有一女。因婚後感情不和,多有爭執,2017年12月5日,經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婚生女由張某直接撫養,鄭某某每月給付撫養費660元。離婚後,張某以原告未給付女兒撫養費為由,拒絕其對女兒進行探望。鄭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協助其每月探望婚生女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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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付撫養費為由拒絕探望?法院:不支持
離婚後,孩子隨父親生活,因母親未支付撫養費,父親拒絕孩子生母行使探望權。這樣做合法嗎?近日,河北省河間市人民法院對一起探望權履行糾紛案件進行了訴前調解,給出了答案——對方未支付撫養費不構成探望權行使的阻卻理由。也即是說,同時履行抗辯權原則不適用於本案的履行環節。王女士與李先生原系夫妻關係。二人於2009年自由戀愛,並於2011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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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改姓父親可拒付撫養費? 法院判決必須給!
銅陵新聞網訊(張金林記者吳彬)近日,樅陽法院民一庭審結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孩子父親不滿孩子母親擅自將孩子的姓氏改隨母姓,拒不增加撫養費,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原告合理的訴訟請求。吳某與徐某(男)於1995年按照農村習俗舉辦婚禮後一直未領取結婚證書,同居期間倆人共生育了三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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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讓探視,憑什麼還要給撫養費?」關於撫養費,這些您不得不知...
裁判要點1.父母離婚時已經確定了撫養費的數額,孩子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撫養費;2.除撫養費外,子女另行主張教育費和醫療費的,不予支持;3.探視權被侵害不能成為拒絕支付撫養費的理由。案情概要粱男與王女原是夫妻,生育一子粱小小(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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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約定母親不付撫養費 兒子索要獲支持
離婚協議免除一方撫養義務法律雖認可但不是鐵板一塊 離婚協議約定母親不付撫養費 兒子索要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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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給付孩子撫養費就不享有探望權?法官這樣說
2017年12月5日,經天津市寧河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婚生女由被告張某直接撫養,原告鄭某某每月給付撫養費660元。離婚後,被告張某以原告未給付女兒撫養費為由,拒絕其對女兒進行探望。現原告鄭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協助其每月探望婚生女2次。在這場以未給付撫養費為由剝奪母親探望權的爭執中法院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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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繼父母離婚,能否要求繼子女返還撫養費?
【以案說法】繼父母離婚,能否要求繼子女返還撫養費?雙方依舊爭議不下,難以達成統一的意見。無奈之下,曹某第二次將劉某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近日,法院審結了該起離婚糾紛,準許曹某和劉某離婚,對劉某要求曹某返還彩禮錢及繼女學費的請求不予支持。法院經審理查明 原告曹某與被告劉某均系再婚。2017年5月份,原、被告經人介紹後相識,同年7月3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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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女方不讓男方探望孩子,男方拒絕支付撫養費,怎麼辦?
老蔣與蔡某離婚後約定了孩子歸女方撫養,自己每月支付撫養費1800元合法有效,被告必須遵照執行。老蔣答辯稱,自己後來之所以拒絕支付撫養費是因為女方拒絕對孩子行使探望權。女方不讓看望孩子,所以我不可能承擔撫養費。時間過去十多年了,對方從來沒有再要求支付撫養費,已經超過訴訟時效了。所以我只同意支付近兩年的撫養費,不同意支付拖欠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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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不準探視,父親不給撫養費,法院巧打親情牌促調解
楚天都市報5月22日訊(記者孫婷婷 通訊員沈傑 何禕)一個說「看了兒子我才給錢」,一個說「不給撫養費休想看兒子」,汪先生和範女士離婚後為了探視權和撫養費鬧到法院,雙雙申請強制執行,誰也不肯讓步。執行法官調查了兩人的情況,汪某和範某兩人婚後育有一子,2017年4月,經黃陂區法院審理判決,兩人離婚,孩子由範某撫養,汪某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 每季度探望小孩一次,具體探望權行使的時間、方式由雙方自行協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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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撫養費,就可以拒絕探視?法院這麼判!
隨後為了爭奪兒子撫養權,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兒子由胡某撫養,張某每月承擔撫養費2000元至兒子獨立生活之日止。判決下來後,胡某認為張某在建築工地工作,每次來探望兒子時方式粗暴,強行闖門,對孩子造成嚴重的心理影響,同時不按照判決要求支付撫養費,便不讓張某再見兒子。兩人為此多次爭吵,均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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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法院判決的撫養費如何要求降低?
那麼,經過法院判決的撫養費滿足什麼條件可以要求降低呢?,後於2018年7月20日,張某1以為了孩子健康成長、不激化矛盾為由申請撤訴。,綜合考慮張某2實際需要、父母負擔能力等因素,法院認為撫養費金額應予酌減,具體撫養費金額,由法院酌情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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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說法|離婚時夫妻約定撫養子女一方自行承擔撫養費,事後能否以...
離婚這麼多年了,孩子的撫養費你一分都沒拿······咱們當時可是說好的,孩子跟你,撫養費也不需要我出。可是已經過了快十年了啊,孩子現在花錢變多了,我一個人負擔不了啦!現原審原告杜某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令杜某支付杜某某每月1500元撫養費至年滿18周歲止。杜某在一、二審庭審中均認可其月收入4000元。法院判決一審法院審理認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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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經典案例:付撫養費是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丨家庭律師
實際上,給付撫養費是為人父母不可推卸的法定義務,任何人都不能隨意說「不」。對只生孩子不給錢的,撫養孩子的一方可以通過訴訟追討撫養費,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2008年5月,男方與前任約定,每月支付撫養費2萬元,至尹欣怡20周歲止。由於男方沒有按時支付,尹欣怡先後兩次起訴,法院第二次判決要求男方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現任隨後也提起了訴訟,要求撤銷之前的判決,理由是「給付尹欣怡的撫養費金額和給付的年限沒有法律的依據」,且「原告夫妻婚後也生育一女,且原告夫妻婚後並未實行夫妻財產分別制……該判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