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要有方 懲戒需有度

2020-09-11 國王的禮物

國王爸爸最近在熱搜上看到這樣一條新聞——「韓國政府收回父母的懲戒權」。

這項新規源於去年6月的一樁慘案,一名9歲男童被父母鎖進旅行箱數小時,最後窒息而亡,事後這位男童的母親坦白這樣做的原因僅僅是「他很調皮」,此事震驚了韓國社會。

男孩的痛苦離世,留給我們除了無盡的惋惜還有深深的教育思考。

孩子的教育問題一直以來就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在傳統認知中,父母都認為教訓孩子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現實生活中對於孩子的教育一直是家長比較頭疼的問題,每位家長對孩子都給予了厚望,希望孩子將來成為一個有用的人,但是孩子在成長中難免會犯錯誤,面對孩子犯錯時,有多少家長是前一秒相親相愛「母慈子孝」,後一秒疾言厲色是「該出手時就出手」。

懲罰需有度 懲罰≠打罵

育兒作家珍妮艾裡姆曾說:「孩子身上存在缺點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作為孩子人生領路人的父母,缺乏正確的家教觀念和教子方法。」

有很多家長認為,懲罰孩子就是我打他罵他,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懲罰≠打罵,如果因為孩子一犯錯,父母就大發雷霆打罵孩子,對親子關係百害無一利。

你知道嗎?單純的打罵懲罰教育,很容易讓孩子感覺自己在自尊、自信這些方面有一些創傷,會在孩子心中留下難以彌補的傷害。

記得陳喬恩曾在一檔談話節目裡坦誠自己小時候是在媽媽的打罵教育下長大的,媽媽經常會扇她巴掌,甚至還拿了一捆枯樹枝打到她流血。長大後陳喬恩表示經常壓力很大,因為不知道怎麼跟媽媽講話,怕她隨時會打她。

可見,父母的養育方式,對孩子有多重要。


童年的陰影不會隨著時間消失,反而是那種不安感會一直伴隨在孩子內心。童年陰影就像往杯子裡加了一勺鹽,時間可以把它衝的越來越淡,但始終不會變甜。

孩子犯錯後,父母的做法影響一生。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說:「打罵和過分的嚴厲只會讓兒童說謊,變成怯懦的人,同時養成兒童的殘忍性」。

懲罰需有度,孩子的行為,有時候往往並沒有那麼嚴重,家長可以先冷靜一下,調整好自己的情緒,然後再對孩子進行教育,這樣也可以避免將壞情緒帶給孩子。


我們要的是教育,不是暴力,父母其實只是孩子的領路人,功課就是帶領他們去發現世界更多的真知,並且適當給與提醒。孩子是上天最好的禮物,只是給家長暫時保管,父母不要以為孩子是自己的財產,隨意打罵;也不要企圖抓著不放,因為孩子最終會長大。


科學的教育方法,能夠讓孩子從平庸走向卓越,國王的禮物繪本館希望每一個孩子犯錯時,都能被善待,希望每一個家長都能引導孩子,在錯誤中有所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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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懲戒教育之有心、有情、有力、有度
    我們古有「養不教,父之過。」說明教育在撫育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但教育始終是一個難題,而教育中的懲戒教育更是一個世界級難題,管與不管?管到什麼程度?寬與嚴如何把握?如何有度?教育的效度在哪裡?特別是管教的常見問題和誤區極其複雜,因素繁多,每一個管教的問題背後都有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其中蘊含的教育哲理和教育的思想都值得去進行本質的考究。為此,針對我們教育現狀,我們無論是家庭或者學校在管教中更多的是隨意性,經驗性,情緒性,感覺性,加之教育的理念和方法的欠缺,使得我們管教中的問題更加突出,尤其是家庭教育成為當前教育的焦點,導致學生過激行為的主要因素來自於家長的管教,眼下已是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 懲戒有度,成長有路
    認為,要賦予教師更多教育孩子的權力。沒有懲戒,秩序和權威必然漸被消解。教師與學生人格平等並不等於權力相同,教師對學生的管教與懲戒也並非對學生權利的侵犯。教育懲戒權實有必要,也本應如此。中國古代教育中,懲戒權從來不是問題。《尚書》就記載了「樸作教刑」的教育理念,「樸」就是鞭打的意思。
  • 戒尺還給老師,管教有理懲戒有度
    體罰有損人格尊嚴,會給學生造成身體和心理的傷害,甚至會影響學生的健康成長,且體罰宣揚暴力,不利於教育目的的實現,是反教育的。因此,我們要反對體罰,反對不符合教育目的的懲罰,但不能連符合教育目的的教育懲戒也一起反對。
  • 教育有尺有度,學生才能進步
    其中,教師教育懲戒權是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必要手段和法定的職權,行使教育懲戒權應該遵守先制止、批評後懲戒的程序,懲戒的措施要與學生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不得用體罰作為教育懲戒措施。教育有尺有度,學生才能進步!
  • 如何把握使用懲戒的度?教育部將給教師送戒尺定規矩
    該徵求意見稿發出後,立刻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本報在微博上設置的話題「教育部擬為教育懲戒權劃線」閱讀量達到1.4億。人們在閱讀的同時,也提出了問題:「為什麼要明確界定教師的教育懲戒權」「教師如何把握使用懲戒的度」……為此,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了專家學者和一線教師。
  • 老師害人害己:懲戒有必要,更有必要的是老師要學習懲戒教育!
    由於長期關注教育,對於老師以懲戒之名行打人之實的行為也是研究了很長時間。再深究其原因,發現並不簡單。按理說,一個經過正規培訓的教師,對於如何懲戒還能不懂?如果有人質疑老師不會使用戒尺的話,一定會遭受不少老師的白眼!然而,結合這些年來發生的所謂懲戒教育事件來看,幾乎沒有一件稱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懲戒教育!是的,沒有一件!為此,不少老師感覺冤枉,有的因此遭受罰錢調崗甚至被開除。
  • 教育部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學生有這6種情形要受到懲戒
    ,學校應當根據欺凌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此外,《規則》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銜接,規定學生實施屬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學校、教師應當予以制止並實施教育懲戒,加強管教。六、學校、教師可以採取哪些教育懲戒措施?《規則》採取概括式表述,根據程度輕重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
  • 教育懲戒與體罰有啥有啥區別?老師和家長應該怎麼把握好這個度
    現在有些家長是反對老師用戒尺打學生的,就連說重話都不可以,他們覺得這是對學生的一種體罰,這也讓教育工作者們陷入了兩難的境地,那麼教育懲戒與體罰有啥有啥區別?老師和家長應該怎麼把握好這個度呢?其實教育懲戒是一種比較有效的教育手段,教導和管教也是教育中常見的行為,教育懲戒只是在前兩種方法達不成目的後的最後手段,只要老師合理的使用教育懲戒,不要出手過重,那還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而且教育懲戒跟純粹的體罰不同,他的初衷並不是對學生的身心造成傷害為目的,只是想通過這些措施幫助學生告別不好的行為習慣,從而讓他們變成更優秀的結果,最終達到教育育人的目的。
  • 懲戒不可隨意 有章法才有效
    有朋友向我訴苦,說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可是「打一頓也規矩不了多久,有時候還不到10分鐘,總不能一天打幾頓吧!」低頻次的棍棒懲戒或許能獲得短時間的安寧,但長時間、高頻次並不管用。父母誤解了懲戒教育的目的。懲戒的目的是讓孩子認識錯誤、改正錯誤。
  • 如何讓教育懲戒有尺度、有溫度?教育部13問答詳解
    ,依法加強管教。答:《規則》對應當給予教育懲戒的情形作了具體化,規定在確有必要的情況下,學校、教師可以在學生存在不服從、擾亂秩序、行為失範、具有危險性、侵犯權益等情形時實施教育懲戒。此外,《規則》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銜接,規定學生實施屬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學校、教師應當予以制止並實施教育懲戒,加強管教。答:《規則》採取概括式表述,根據程度輕重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
  • 教育懲戒權怎麼用?一線教師稱「太難了」;國外卻有專職懲戒老師
    有了教育「懲戒權」,教師該怎麼用?近日,「有問雲上論壇」請來多位一線教師,圍繞「懲戒權」展開熱烈討論。有老師稱,教育懲戒的尺度難以把握;也有老師指出,教師擁有懲戒權後,還需上級部門細化實施規則。
  • 教育懲戒,也要因材施「懲」
    日前,教育部制定頒布《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規則》)。
  • 用好懲戒權關鍵要規範「戒尺」尺度
    教師懲戒權話題再度引發社會關注。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日前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將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相關要求,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這意味著,教師的懲戒權已不只是於理論理念上的探討,而要步入具體規則的制定,從而在法律法規層面為教師用好懲戒權鋪平道路。
  • 打罵教育效果不大,正面管教更可行
    心理專家則強調,要實現懲戒有度,老師和學生、家長之間就必須建立信任,這對老師自身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新快報記者 陳思陶A明確教師懲戒權廣東走在全國前列教師懲戒權一直備受關注,今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簡稱《意見》),首次明確提出教師懲戒權,並要求制定實施細則。
  • 「教育懲戒」和「體罰」有什麼區別?《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3月起...
    很多老師都遇到過一個令人頭疼的問題:面對一些不好管理的學生,說服教育沒效果,可如果對他採用一定的懲戒措施,又可能會面臨家長的投訴。針對這個問題,教育部日前公布了將於今年3月正式實施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將教育懲戒納入法治軌道。
  • 申素平:教育懲戒立法研究
    何為懲戒,既是一個理論問題,也是懲戒立法要解決的基本前提。又如:「懲戒是學校為矯正學生的偏差行為,排除學生幹擾或妨礙教學活動的各種不當行為,以建立起符合社會規範的行為而採取的強制性措施。」而狹義的懲戒概念,則是將其中某些部分排除,以限縮懲戒的範圍。 較有影響的一種是將懲戒與管教區分開來。
  • 教育懲戒與體罰有何區別?怎樣把握好教育懲戒的邊界?老師的這些...
    教育懲戒與體罰有什麼區別?怎樣把握好教育懲戒的邊界?針對老師在教學中普遍會遇到的這些問題,近日中國教育報記者採訪了幾位法學專家,我們一起來聽聽法學專家的專業分析與解讀。教育懲戒該不該有?秦小建:從教育手段來看,教導和管教是學校教育中的常態行為。教育懲戒作為一種手段,是最後一種選擇,只有當前兩種行為無法達到目的時,才能實施教育懲戒。合理、適度、有效的教育懲戒,應以行為情節嚴重程度為根據,同時結合實際情況、學生獨特性等因素選擇最佳教育懲戒方式。侯健:教育懲戒不是單純的懲罰,並非以造成學生身體或心理的痛苦為目的。
  •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牛年送給教師最好的禮物
    《規則》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教育懲戒做出規定,系統規定了教育懲戒的屬性、適用範圍以及實施的規則、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懲戒納入法治軌道,更好地推動學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12月29日教育部網站)看到這則新聞,筆者不禁發聲:《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牛年送給教師最好禮物!
  • 一線教師如何看待懲戒的「量」和「度」?
    廣州家長李女士說,自己平時教育孩子也會適時對孩子進行輕微的懲罰,老師也應該擁有適當的「懲戒權」,讓老師能管學生,敢管學生。同時,她也提出,懲戒要有度,防止演變成「體罰教育」。「量」和「度」:懲戒是手段,不是目的教師懲戒權的「量」和「度」應該如何把握?
  • 教育懲戒為何要立法-光明日報-光明網
    我國學界大體認可懲戒為教育之必要手段並應使其受到法治規範,但即使如此,在2019年末教育部《中小學教師實施教育懲戒規則》(徵求意見稿)發布後,還是形成了熱烈爭論,為何要進行懲戒立法、如何立法成為討論重點。正確理解概念: 懲戒不是體罰, 不是管教    討論懲戒立法,首先要確認何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