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追打攤主被割傷」案告訴我們:面對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中的不法侵害,公民同樣擁有正當防衛的權利

2020-09-14 新京報

重慶警方通報「城管追打攤主被割傷」案:攤主正當防衛 城管隊員打人被拘。

最近,重慶發生一起「城管追打商販,商販用刀劃傷城管」的視頻熱傳。

9月13日,重慶警方做出了處理:商販楊某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城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被予以行政拘留;此外,商販楊某還因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

此事的經過是:9月7日,重慶市某城管執法大隊在執法時,遇水果攤主楊某佔道經營,城管隊員將佔道物品抬進店內,並責令其不得再行佔道。楊某與城管隊員發生爭執,並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右手被果筐劃傷。城管隊員楊某橋與楊某發生爭吵,情緒失控上前追打楊某。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店內西瓜刀揮舞,致楊某橋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

「城管打人」與「正當防衛」兩個熱點話題交匯融合,再輔之以現場視頻,的確引人關注。此前的正當防衛案件多是針對社會人員的不法侵害,本案特殊性在於,商販面對的是城管隊員,且是在城管執行公務期間。而對其「正當防衛」的認定,則傳遞出這樣一種理念:針對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的不法侵害,公民同樣擁有正當防衛的權利。

根據2017年頒布施行的《城市管理執法辦法》第27條,城市管理執法人員開展執法活動,可以依法採取以勘驗、拍照等方式進行現場取證,詢問案件當事人等多種法律、法規規定的措施。本案中,城管隊員禁止楊某佔道經營沒問題,但情緒失控追打楊某,則系濫用職權性質,已非依法執行職務的行為。

城管隊員楊某橋的行為雖起因於行政管理執法,但其追打商販的行為是否屬於「不法侵害」呢?

近日剛出臺的「兩高」和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對「不法侵害」的定義是: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健康權利的行為,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公私財產等權利的行為;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違法行為。楊某橋在店鋪內追著商販楊某打,明顯侵犯他人健康權利,這就具備正當防衛的前提要件。

不過,楊某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楊某橋右手被劃傷也是事情的起因,二人之間是否屬於相互鬥毆,也是本案認定正當防衛需要考量的問題。

為明晰正當防衛與互相鬥毆之間的關係,避免司法誤區,這次《指導意見》對此特別明確規定,因瑣事發生爭執,雙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發打鬥,對於有過錯的一方先動手且手段明顯過激,或者一方先動手,在對方努力避免衝突的情況下仍繼續侵害的,還擊一方的行為一般應當認定為防衛行為。

本案中,楊某橋失控對商販楊某進行追打,在楊某逃避的過程中仍不放棄追趕,楊某隨手拿出西瓜刀揮舞致楊某橋受傷,具備防衛意圖,而非相互鬥毆。

還有一點,涉事商販的傷害是否防衛過當?這次《指導意見》明確,應當考慮雙方力量對比,立足防衛人防衛時所處情境,進行綜合判斷;不應當苛求防衛人必須採取與不法侵害基本相當的反擊方式和強度。而且,造成輕傷及以下損害的,不屬於造成重大損害。據此,楊某的傷害行為,不屬防衛過當。

必須強調,這次商販傷人案不同於單純的遭受暴力侵害而實施正當防衛,楊某佔道經營和妨害城管執法在先,存在行政相對人的過錯,被依法予以警告處罰。對楊某橋毆打他人的行為,亦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依法行政處理與認定正當防衛在這起案件中各司其職,一碼歸一碼,沒有矛盾,這無論是對依法行政,還是對廣大市民和商戶遵紀守法,都具有警示教育意義。

擴展開來,這一案件對於執法者的執法限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番對商販「正當防衛」的認定,則進一步要求執法者必須嚴格依法執法;而一旦執法行為變成「不法傷害」,那麼公民隨時擁有正當防衛的權利,這便是「以權利制約權力」。

正如有評論所說的:在正當防衛新規的加持下,該案頗具示範價值——明確針對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的不法侵害,也可以正當防衛。在強拆、打砸搶式徵收、暴力執法等現象偶現的情況下,這也能進一步明確很多邊界,對某些不法職務行為形成嚇阻。

當然,這並不是鼓勵暴力抗法,更不是置執法者的安危於不顧。對每個案件還是得還原到現場去做出公正的裁決。但無論是普通公民、商販還是執法者,都應在法律的框架下行動,一旦「出格」,法律面前,一視同仁。

□金澤剛(同濟大學法學教授)

編輯 孟然 校對 李立軍

相關焦點

  • 面對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中的不法侵害,公民同樣擁有正當防衛的權利
    重慶警方通報「城管追打攤主被割傷」案:攤主正當防衛 城管隊員打人被拘。最近,重慶發生一起「城管追打商販,商販用刀劃傷城管」的視頻熱傳。此前的正當防衛案件多是針對社會人員的不法侵害,本案特殊性在於,商販面對的是城管隊員,且是在城管執行公務期間。而對其「正當防衛」的認定,則傳遞出這樣一種理念:針對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的不法侵害,公民同樣擁有正當防衛的權利。
  • 女攤主刺傷城管是正當防衛?律師:城管毆打女攤主已經超出執法範圍
    擅長處理民事侵權類案件、刑事辯護等法律業務(健康時報記者 李寧 )9月13日,重慶警方對攤販刺傷城管一事做出處理:商販楊某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城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被予以行政拘留;此外,商販楊某還因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
  • 警方通報城管追打女商販被砍傷:女攤主系正當防衛
    9月7日,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大隊一名隊員在執法過程中,與商販起衝突被砍傷。9月13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平安南岸 發文,通報此前城管與水果攤主衝突被砍傷案的處理結果。通報稱,城管隊員楊某橋行為構成毆打他人被行拘,女攤主被追打中揮刀致城管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同時,女攤主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被警方予以警告處罰。
  • ...城管追打商販被砍傷」最新進展:重慶警方通報女攤主系正當防衛...
    13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發布通報稱:女商販割傷城管系正當防衛。通報還原事件經過稱,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的城管在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中,因水果攤攤主楊某佔道經營問題,與楊某發生言語衝突。楊某將果框砸在城管隊員面前,導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右手被果框劃傷。
  • 「砍傷城管」女攤販正當防衛!執法人員「情緒失控」要不得
    從現場視頻來看,城管先動手毆打女攤主,並一直追入店內,女攤主顯然處於刑法所規定的人身權利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在此情形下,女攤主情急之中揮刀反抗,系「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因此屬於正當防衛。這樣的認定,明顯符合刑法關於「正當防衛」的界定。那么女攤主持刀傷人,是否存在過失和失當呢?
  • 砍傷城管女攤主被判正當防衛:受傷城管的行為和執法無關
    城管追打水果攤主,卻遭女攤主用刀「砍傷」,誰是受害者?誰是施暴者?最近重慶的這段「公案」,出現了多少讓人覺得耳目一新的結論。本月13號重慶警方就該案通報稱,城管隊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水果攤主楊某在追打過程中揮刀致楊某橋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同時,楊某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當事女攤主楊美麗(化名)表示,當時她拿起刀時腦袋是懵的,只是想少受點傷害。
  • 女商販砍傷城管被認定正當防衛,「一碼歸一碼」才是公正原色
    還記得那個砍傷打人城管的女商販嗎?處理結果來了。9月7日,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城管大隊一名隊員在執法過程中,與一名女商販起衝突被砍傷。9月13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平安南岸 發文,稱城管隊員楊某橋行為構成毆打他人被行拘,女攤主被追打中揮刀致城管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同時,女攤主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被警方予以警告處罰。
  • 城管追打商販被用小刀反傷,警方通報——構成正當防衛
    在監控視頻裡這位城管隊員情緒失控一路追打攤主楊某進店內,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桌上切西瓜的刀揮舞。又將城管隊員的左手割傷。根據事實來說,雖然攤主楊某非法佔道經營證據確鑿,與城管起爭執也是妨礙執法。但是這不是城管出手打人暴力執法的理由。城管不是警察,也無權在執法過程中採取針對人身的強制措施。總的來說攤主楊某應當屬於正當防衛。
  • 重慶警方通報「城管追打攤主被砍傷」案:攤主正當防衛,城管隊員打人被拘
    9月13日,重慶南岸區警方通報「城管追打女攤主被砍傷」案。9月7日,26歲水果攤主楊某佔道經營與城管隊員發生爭執,楊某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橋右手被劃傷。楊某橋上前追打楊某,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店內西瓜刀揮舞,致楊某橋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警方查明,攤主楊某構成阻礙執行職務,予以警告處罰。楊某被追打過程中,揮刀致楊某橋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城管隊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
  • 砍傷城管女攤主被判正當防衛:「拿起刀時腦袋是懵的」
    (監控視頻顯示:城管楊某橋追打商販楊某至店裡)最近,一段城管追打水果攤主,卻遭女攤主用刀「砍傷」的視頻引發輿論關注。9月13日,重慶警方就該案通報稱,城管隊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水果攤主楊某在追打過程中揮刀致楊某橋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
  • 砍傷城管女攤主被判正當防衛:「拿起刀時腦袋是懵的」
    >最近,一段城管追打水果攤主,卻遭女攤主用刀「砍傷」的視頻引發輿論關注。同時,楊某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當事女攤主楊美麗(化名)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說,當時她拿起刀時腦袋是懵的,只是想少受點傷害,「如果沒有監控,當時是怎麼受傷的我都不知道」。
  • 「砍傷城管屬正當防衛」案倒逼規範執法
    「砍傷城管屬正當防衛」案倒逼規範執法2020-09-15 □史洪舉 來源:經濟參考報公眾關注的「城管追打女商販被砍傷」一案,重慶警方做出了處理,商販楊某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城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被予以行政拘留;此外,商販楊某還因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 重慶砍傷城管女攤主被判正當防衛,這場官司商販咋就「贏」了
    最近,一段城管追打水果攤主,卻遭女攤主用刀「砍傷」的視頻引發輿論關注。9月13日,重慶警方就該案通報稱,城管隊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水果攤主楊美麗(化名)在追打過程中揮刀致楊某橋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
  • 商販砍傷打人城管系正當防衛
    水果店女店主佔道經營,不聽城管警告發生爭執,城管隨即上前追打店主反被其拿刀砍傷。最終警方通報,店主的行為屬於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被追打的過程中隨手拿刀將城管砍傷,該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可不承擔刑事責任。
  • 砍傷城管女攤主被判正當防衛:拿刀時腦袋是懵的,只想少受點傷害
    最近,一段城管追打水果攤主,卻遭女攤主用刀「砍傷」的視頻引發輿論關注。9月13日,重慶警方就該案通報稱,城管隊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水果攤主楊某在追打過程中揮刀致楊某橋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同時,楊某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
  • 砍傷城管女攤主被判正當防衛:「拿起刀時腦袋是懵的,只想少受點傷害」
    9月13日,重慶警方就該案通報稱,城管隊員楊某橋的行為構成毆打他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行政拘留,水果攤主楊某在追打過程中揮刀致楊某橋受傷的行為系正當防衛。同時,楊某的行為構成阻礙執行職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處罰。
  • 重慶女攤主遭追打割傷城管被認定為正當防衛 當事人:公平公正
    在楊漓看來,城管人員的這個打人行為,不能算為執法,就是一個單純的暴力行為,所幸警方將其行為定義為毆打他人,予以行政拘留,以及認定了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楊某不滿,遂與城管隊員發生爭執,並將果筐砸在城管隊員面前,致城管隊員楊某橋(男,29歲,南岸區人)右手被果筐劃傷。城管隊員楊某橋與楊某發生爭吵,情緒失控上前追打楊某。楊某在躲讓過程中抓起店內西瓜刀揮舞,致楊某橋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
  • 重慶城管隊員打女商販、反被商販砍傷引熱議 警方:女商販系正當防衛
    9月14日事件有了最新的進展,重慶警方發布官方通報稱:女商販割傷城管系正當防衛,也算給公眾一個交代。通報內容較長,簡單梳理一下,首先還原了事件經過:重慶市南岸區塗山鎮的城管在開展市容環境整治執法中,因水果攤攤主楊某佔道經營問題,與楊某發生言語衝突。
  • 女攤主遭追打砍傷城管 警方通報系正當防衛
    近日,重慶市南岸區一城管隊員與水果攤女攤主起爭執一事引發關注。13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就此事發布通報,女攤主楊某被城管隊員追打時持西瓜刀揮舞,致涉事城管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通報稱,女攤主持刀行為系正當防衛,涉事城管已被行政拘留。
  • 女攤主持刀割傷城管,警方:正當防衛,涉事城管已被行拘
    近日,重慶市南岸區一城管隊員與水果攤女攤主起爭執一事引發關注。9月13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就此事發布通報,女攤主被城管隊員追打時持西瓜刀揮舞,致涉事城管左手多處切割傷及肌腱、神經斷裂傷。通報稱,女攤主持刀行為系正當防衛,涉事城管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