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個問題:兩同事離職,老闆把工作全丟給我,導致每天都需要加班,提加班費反而被老闆罵了,要不要離職。
我想很多人肯定會說老闆黑心,必須離職。但是我勸你不要衝動,因為最核心的問題是,離職後能不能快速找到工作,新找到的工作能否有現在的工資甚至高於現在。如果負氣離職,結果找不到工作,或者找到的工作比現在的工作更糟糕,那麼只能忍了。也就是在被老闆罵的時候,需要想想自己的分量,沒有分量不要衝動。
其次,除了申請加班工資還有沒有別的解決方案?比如把工作分出去,去別的崗位調人過來,把一些工作不做了擠壓下來,都是解決辦法,雖然不一定能實現。
最後要說的是,在職場題主的做法值得商榷。和老闆談加班工資,多數情況是找罵,這本來就是想得到的。交流順序應該是告訴老闆工作量過大,不是一個人可以做完的,每天加班都做不完,需要招人了。招人預計被拒絕,再聊工作量上去了,也經常加班,期望老闆加工資。如果依然被老闆拒絕,並且老闆不提安撫手段,那就基本上不用提加班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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