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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如何起訴,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指什麼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過自己獨立的行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能力。年滿18周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年滿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年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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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0問 ④|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能申請恢復行為能力嗎?
4.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成年人能申請恢復行為能力嗎?杜某因交通事故成為「植物人」,在其治療期間,為幫助其處理交通事故賠償等事宜,其配偶依法申請法院宣告杜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家人悉心照料下,「奇蹟」出現了,杜某意識慢慢恢復並逐漸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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綺惠說法 | 簡析成年人監護合同的訂立
雖然該條規定實際上是源於《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26條【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係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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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基備考】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總則》根據行為人年齡與智力狀況的不同,將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類: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民法總則》第十七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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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方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害方可以在法定的撤銷權期間(即1年內)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合同撤消後,將導致合同自始無效。從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來看,這種行為應屬於乘人之危。(1) 何為乘人之危所謂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為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違背自己的真實意願而訂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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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裁判文書」以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財產份額設定抵押是否...
【裁判要旨】抵押合同中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其法定代理人(監護人)共同籤名確認,該事實足以證明抵押合同的訂立不僅取得了房屋全體共有人的同意,而且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其財產份額設立抵押的行為也得到了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的認可,故抵押合同應為認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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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對保險合同訂立影響的金融商事解讀丨融金尚法社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一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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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是指行為雖已成立,但是否生效尚不確定,只有經特定當事人的行為,才能確定生效或不生效的民事行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為包括以下類型: (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實施的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多方民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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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編》逐條解析之合同的訂立(一)
引語: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是否能夠順利訂立合同必然是每個市場參與者所關注的問題。特別是中小企業,認為合同只是形式,合法合規性較之於合同訂立本身並無實質意義。殊不知合同的訂立並不是簡單的行文,白紙黑字是不假,但任何細微的疏漏都有可能導致最嚴重的合同問題。如何防範這些疏漏,合同訂立之初就應當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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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體是指什麼,合同主體部分包括哪些內容
對於其他組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的主體資格審查,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詢其有無依法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等相關方面。(二)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是否具備相應的履行合同的能力。(三)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在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範圍內的行為有效,超出民事行為能力範圍而實施的合同行為為效力待定行為。(四)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包括合同的訂立);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包括合同的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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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待定,怎麼辦?|學習不久就施行的《民法典》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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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的程序是什麼,構成要件有哪些?
2020-12-23 00:32:38 來源: 老娛樂樂雜談 舉報 籤訂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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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應知曉的33個法律要點
第62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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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規定|法學家講解《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講解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尚未生效,須經權利人追認才能生效的民事法律行為。一旦追認,則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起生效;如果權利人拒絕追認,則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起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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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在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是否有效?
民法典在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是否有效?法條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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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無效認定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條款無效:(1)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一般屬於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只有在損害了國家利益時,才屬於無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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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認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與指定監護人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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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合同訂立環節的信貸法律風險有哪些?
《民法典》合同編第二章是合同的訂立部分,涉及到商業銀行信貸實務的合同訂立環節,包括《民法典》469條-501條,共計33個條文,主要涉及合同的形式、合同條款、締約方式、要約的定義及其構成條件、要約邀請及其示例、要約的生效時間、要約撤回、要約撤銷自由及其例外、要約撤銷的時間限制、要約的失效、承諾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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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訂立合同應當知曉的33個要點(含新舊規定對照+解析)
第62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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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合同應知曉的33個法律要點(含新舊規定對照及解析、案例)
第62條 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