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瀋陽故宮出現頻率很高卻被「視而不見」的四個字,是「到此一遊」。
昨日,有網友發布微博稱:瀋陽故宮鳳凰樓被遊客刻字,同時配上了照片。青磚上劃刻痕跡多為「XXX到此一遊」。
對於日最高客流2萬人次的瀋陽故宮而言,想「看住」每一位遊客顯然是不可能的,工作人員只能不斷修補並寄希望於遊客文明素質提高。有外地遊客表示,儘管刻字很不明顯,但這樣細小的破壞大煞風景,讓人看了痛心又氣憤。
律師表示,國內文物古蹟多次出現刻字等破壞行為,說到底是破壞文物古蹟的違法成本太低。
鳳凰樓及「臺上五宮」昨日有網友微博爆料稱,瀋陽故宮鳳凰樓的磚上「×××到此一遊」之類的刻字很多。還有的刻下了日期,不知是刻字者生日還是刻字日期。同時該網友發布了拍攝的圖片,刻在牆磚上的名字清晰可辨。
昨日上午10時許,遼瀋晚報記者來到瀋陽故宮,沿中軸線向北來到鳳凰樓。在鳳凰樓北門外的牆壁上,距地面1.5米左右的牆面能看到不少刻字,其中一些已塗上了與磚色接近的砂漿塗料。
如果距離稍遠,這些刻字並不很醒目; 但靠近仔細觀看,會發現這些刻字有的筆畫很深,明顯是尖銳硬物造成的。鳳凰樓北側樓體磚被刻字較多,東西兩側相對要少一些。樓體南側刻字較少,或是少有人經過的緣故。
在「宮高殿低」的瀋陽故宮中,與鳳凰樓同在4米高臺上的清寧宮、關雎宮、永福宮、麟趾宮、衍慶宮的牆磚上都有刻字,其中清寧宮南面牆壁上塗抹修復的痕跡遠遠望去很明顯。不過遊客們少有近距離仔細觀察牆磚的,大多忙於閱讀銘牌、觀看展品和拍照留念。
遊客氣憤:隨後遼瀋晚報記者來到東、西配宮及高臺南側的翔鳳閣、飛龍閣,發現這些宮殿牆磚上刻字要少一些。這些牆磚上刻的字跡不同程度風化,有些已經變得模糊,雖仔細辨認也只能認出一句話中的一兩個字,人名多已看不完整。
查看過故宮內大部分宮殿樓閣後,遼瀋晚報記者發現越是靠近中軸線的建築,其牆磚上刻字越多些,反之越少。刻字的內容多為「×××到此一遊」,也有的只留下名字,還有的留下了日期,不知是刻字日期還是出生日期。
昨日上午的小雨中,瀋陽故宮內仍有不少外地遊客,在解說員的引領下徜徉於各宮殿間,不時放下傘冒著雨拍照。
一對山東來沈的老夫妻,盯著牆磚看了一會兒對記者說:「這些留念的刻字不太明顯,很細小,但很煞風景,讓人看了又痛心又氣憤!」
一位北京口音遊客說:「要是刻字讓我看見了肯定要制止,太不文明太沒素質了,全國保存完好的故宮就兩個……」
無法看住每位遊客 只能不斷修補在牆磚上查找,遼瀋晚報記者發現了幾個完整的名字:孫登科、張平、張庚、許建、劉桓及張冬欣等,還有刻日期「一九八一年四月四日」等,還有崔××、張×等斑駁的字跡,無法完整辨識。
在瀋陽故宮內逗留約2小時,遼瀋晚報記者注意觀察遊客行為,未發現有人在牆磚上刻字。遊人們也少有大聲喧譁吵鬧,他們或是安靜地欣賞建築,或是注目書畫展品,講解員的聲音聽上去很清晰。
昨日下午,遼瀋晚報記者找到瀋陽故宮博物院相關工作人員。實地查看後,工作人員表示多年來,瀋陽故宮不斷進行修繕,以「修舊如舊」的標準保護古蹟。遼瀋晚報記者在故宮內也看到有正在維修施工的地方,偶有工人搬運物料。
故宮建築上的刻字是多年累積的,牆上的塗抹就是在修繕時採取的一種辦法。工作人員表示,瀋陽故宮日最高客流達2萬人次,想看住每位遊客是不可能的,只能不斷修補並寄望於遊客文明素質的提高。
律師:違法成本低導致禁而不絕對於瀋陽故宮牆磚刻字的行為,遼寧同宇律師事務所主任姜乃芳律師表示,亂塗亂畫亂刻的行為一旦被認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將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如果破壞到一定程度,公安機關可以對實施破壞者給予拘留;嚴重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破壞者進行賠償。」他說。
姜乃芳律師表示,文物所在單位一般沒有行政執法權。「如果當場發現刻字的人,工作人員可以將其移送公安機關;如果沒當場抓住,但破壞較為嚴重,可以調取監控錄像並報案。」
他表示,國內文物古蹟多次出現刻字等破壞行為,說到底是破壞文物古蹟的違法成本太低。 遼瀋晚報、聊沈客戶端記者 李毅
遼瀋快評瀋陽故宮並不是「到此一遊」的唯一受害者,全國幾乎任何景點都沒能倖免。甚至在遙遠的國外,都有人漂洋過海「鐫刻」留念。
最著名的「把臉丟到國外」的要數中國學生丁某某在埃及盧克索神廟有著3000多年歷史的浮雕上留下的到此一遊,最後其家長通過媒體向公眾道歉。
沒有受到更嚴厲的懲罰也許是讓眾多人肆意妄為的原因之一。就像瀋陽故宮的管理人員一樣,每天面對來自世界各地超2萬的遊客,管理難度可想而知。
可一旦將保護文物和周邊設施的任務完全依靠遊客的個人素質時,缺乏管理和處罰的弊端就立即顯現出來。最終的代價很可能是文物受損,這損失是難以估量的。
一些國家對塗鴉和刻畫的行為可謂毫不留情。2008年,英國首次以共謀罪判處一個街頭塗鴉團隊,5人被判18個月至2年刑期。
2013年,《俄羅斯聯邦行政違法法典》修正案大幅提高了違反歷史文化古蹟保護規定的罰款數額。違反文化遺產保護規定的行為發生時,對個人的處罰將由最高1500盧布(約合人民幣300元)提高到20萬盧布(約合人民幣4萬元)。
由於我國對「××到此一遊」等行為的法律規定缺乏細則。我國第一部旅遊法規定,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範。
雖是立法進步,但處罰卻因為缺乏認定細則而仍遇瓶頸。
每到一處景點,留下美好印象幾乎是每個人的正常心理。但如此以破壞的方式留念,無論如何不可取,更不該成為所謂的「旅遊文化」。
中華民族曾以「文明古國」和「禮儀之邦」而引以為豪。這種傳統美德永遠不該丟掉,因為你刻下的也許正是你無法抹去的素質汙點。 (原題為《瀋陽故宮鳳凰樓「臺上五宮」牆磚被刻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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