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張銀行校招新員工吐槽不喝領導敬酒被辱罵打耳光的微信群截圖,引發網絡熱議。
截圖顯示,某銀行中關村支行「2020年校園招聘新員工」的微信群,一位新員工與同事在北京盤古七星酒店聚餐時,因沒喝「A角」敬的酒,被某領導毆打辱罵。
楊某表示,該次事件對於新入職場的他來說,覆滅了對金融行業的一切美好想像。「我想如實告知大家這個情況,希望大家合理看待這個問題,多聽取多方意見,不要聽信一面之詞。我也想請問群裡的HR老師,我不喝酒是否不符合公司要求?我遭遇的經歷,是否超越了我的職責範圍應該承受的壓力?」
8月24日,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官微發文回應了「校招員工不喝領導敬酒被打耳光」事件:經核實,員工楊某反映的中關村支行營業部某領導及該支行個別員工,在私下非公款聚餐中,確係存在因酒後失態而對楊某做出言語及行為失當等舉動,已經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停職接受調查處罰。
逼喝酒、打耳光,這是赤裸裸的職場霸凌,缺乏尊重、平等意識,是否喝酒應該尊重個人意願,不應強迫。在員工提前匯報不能喝酒,而且不斷道歉的情況下,相關領導強迫不成甚至辱罵和掌摑,嚴重傷害員工的身心,暴露了這些人內心的狹隘和醜陋。
另外,若楊某所說的有人「喝高了對女同事動手動腳」屬實的話,這也涉嫌了性騷擾,不僅僅是道德問題,更是法律問題了——今年剛通過的《民法典》明確規定,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敬酒必須喝」、「不喝就是看不起我」、「哪有機會吃飯,聚餐就是喝酒」……中國是「人情社會」,酒桌上觥籌交錯,確實是增進感情、活躍氣氛、拉近距離的方式。但是很長一段時間以來,酒席上講究的位次和陪酒杯數、敬酒規則,「酒桌文化」已經扭曲成了階級化、權利化的產物。
輪流敬酒、拼命喝酒,不良酒桌文化的影響下,喝出人命的新聞也屢見報端:
2017年1月15日,26歲的江蘇大學電氣信息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史國平,因參加導師宴喝下半斤白酒,搶救無效死亡;
2020年4月21日,內蒙古烏蘭察布黃旗海鎮安全檢查所的崔巖平,與多名公職人員飲酒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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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2018年對2005名受訪者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92.3%的受訪者有過被勸酒的經歷,74.0%的受訪者被勸酒時推脫不過就接受,70.7%的受訪者認為喝酒應本著自願原則,不貪杯不勸酒。
那麼,酒桌上到底該怎么喝酒呢?不能喝酒怎麼辦?中國企業報中部之聲記者諮詢上海錦天城(鄭州)律師事務所連曉豐律師,她表示,「喝酒並非工作職責,公司領導無權強迫。像本次事件中,打人肯定是違法的,嚴重者涉嫌故意傷害等刑事犯罪,也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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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綜合:北京日報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