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聲明:這裡的「狗粉」並非指所有的養狗人士、愛狗人士。我也比較喜歡寵物狗,雖然我沒有養(主要是工作太忙),但不少親戚朋友都養狗,我和他們關係都不錯,每次去做客也經常逗它們的狗玩兒,有時還會送一些優質狗糧。我這裡提到的「狗粉指的是」那些把狗權等同於人權,甚至置於人權之上的人、那些把自己的愛好等同於「愛心」,幹涉他人吃狗肉等個人自由的人、養狗不講公德,任憑自己的犬只幹擾甚至威脅他人正常生活的人、那些反對政府和社會機構對於犬只進行合理管理的人。對於「狗粉」,我深惡痛絕!
近日,北京豐臺法院通報了多起涉寵案件,要求寵物飼養者承擔起飼養動物的危險預防義務,並
遵義中院的判決無疑是公正的,豐臺法院的通報和解讀也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講,長期投餵者與該流浪狗之間形成了長期比較固定的餵養事實。沒有將流浪狗約束控制潛在的風險,導致傷人的後果,當然應該擔責;從情理的角度來講,你既然長期投喂,事實上已經成為了該流浪狗的主人,當然應該為其傷人的後果負責。
近年來,犬只傷人的事件屢見不鮮,不少地方的流浪狗泛濫已經成為當地的公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值得全社會的關注。遵義中院的這個判決和豐臺法院的通報給了某些只知秀廉價的「愛心」卻沒絲毫責任感的人敲了一個警鐘,有助於減少犬只傷人的概率,是件好事。
但是,一些「狗粉」開始抓狂了。他們已經開始組織對豐臺法院等法院進行電話恐嚇,並對當時發言的法院副庭長進行人肉搜索和恐嚇。
(註:以上截圖資料由微博網友@亞洲動保之聲 提供)
從這些「狗粉」的發言中,可以看出他們這些滿口「愛心」的人究竟有著如何的品行。沒有基本的人權觀念,沒有絲毫的法律意識,卻滿口的「愛心」,實在令人齒冷。
「狗粉」的此類作為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高速攔車搶狗、騷擾正常經營的狗肉店、圍攻正當的犬類管理規定……之類的事件層出不窮。由此可見,打著「愛心」的旗號,幹著違法犯罪勾當的「狗粉」已經成為了社會公害。如果任由他們猖狂,將會有更多的人受到傷害,
作為普通網民,我們個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並不等於就毫無作為。例如,在網上看到「狗粉」造謠時,我們可以堅決予以公開駁斥;看到「狗粉」炫耀自己的違法行徑時,我們可以舉報;看到有網友因為得罪「狗粉」而受到網絡暴力時,我們及時聲援;看到地方政府因為合理地整治狗患而受到「狗粉」圍攻時,我們站出來聲援。有句話說得好:壞人之所以猖狂,就是因為好人的沉默。只要每位正義人士都出一丁點力量,匯集起來也是洪荒之力。畢竟,邪不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