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新生代農民工融入城市發展之意願非常強烈,他們在努力尋求定居城市和獲得發展的機會。隨著第一代農民工逐漸退出勞動力市場,新生代農民工已日益成為農民工群體的主體。最近湖南省桃源縣人社局通過調查顯示,外出新生代農民工常年在外務工有20萬左右,全縣新生代農民工目前總數已超過40萬。據預測,在未來的五年,全縣將以每年18.5萬人的速度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轉變。在這一進程中,新生代農民工的教育培訓工作已成為決定該群體能否很快很好融入城市社會生活的關鍵性因素。
一、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是融入城市的前提所在
1、教育培訓是提升就業能力的先決條件
農民工實現市民化,首先表現為所從事職業由農業向非農產業的轉變。這一轉變,要求他們徹底擺脫對農村和土地之依賴,在城市獲得相對穩定的職業與固定居所,並將城市的工資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不難發現,實現上述目標的決定性因素,就是就業,就業不僅可為初到城市的打工者提供必要工作崗位與衣食來源,還為其敲開城市大門提供物質支撐。所以,職工化乃是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的前提,而決定他們能否迅速找到工作崗位,是融入城市前自身是否已具備較好的勞動能力與職業素養。從現實來看,大多數初次進入城市的新生代農民工文化水平都較低,缺乏必要專業技能,並不具備與城市職工在正規就業市場中競爭的優勢。並且,他們中大部分沒參加過任何形式職業技能培訓,初入城市只能從事低端工作,短時間內難以提高就業質量。即便獲得就業機會,形式上成了工人階級一員,他們短期內也難彌補自身素養與職業要求之間的差距,仍會面臨隨時失業的危機。因此,要幫助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長期就業與居留,首先必須提升其就業能力,使他們能在城市找到一份賴以謀生的工作,進而對其進行職工化的行為與觀念的改造,促使其儘快實現由農民向職工的轉變,由潛在勞動力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勞動者。這一過程,如只依賴個別企業分散進行,或憑該群體內部摸索及相互模仿,是很難實現的,必須依靠有組織、有計劃的社會化教育培訓來完成。
2、教育培訓是實現市民化的必然途徑
社會的現代化,首先是人的現代化。而人的現代化,則取決於自身意識觀念的更新與發展。新生代農民工的市民化,僅表現在物質生活與勞動就業領域,還包括其意識觀念,這就意味著,他們必須接受和適應城市現代文明,努力形成城市人的價值判斷、行為準則和生活理念,以期實現自我認同與社會認同。相對身份轉變,這一轉換更困難,必須經歷一個長期的過程。
新生代農民工雖成長於改革開放和社會轉型的時代背景下,但由於潛移默化地受到其原在鄉土文化的影響,他們和城市原住民差異很大,在諸多方面反映出城市現代文明與鄉土文化傳統之間的矛盾,以至於呈現一種「農村不想留,城市難安家」的精神漂泊狀態。可以說,絕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目前還未真正融人城市主流社會,難以實現體面勞動。但是,這種被邊緣化狀態是不會長期存在的,它必會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而漸趨扭轉。體制性障礙被破除後,精神層面的融入需求會立即反映出來,這也就是為何應在對新生代農民工進行職業素養教育之同時,還須同步改造其意識觀念。
二、新常態下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覆蓋面較小。
桃源縣對農村勞動調查顯示,未接受過任何培訓的新生代農民工,佔總人數的53%。很多用人單位認為招無一技之長的普工進入技術性崗位,需付出一定的培訓時間、培訓人力與培訓費用,遠不如直接僱傭熟練工划算。因此,大批不具備專業技能的農民工,極易被置於企業選擇之外。如果新生代農民工在進入城市前,已能獲知市場對勞動力的特定需求,事先接受了崗前培訓,就可縮短進入城市的適應期,顯著提升初次就業率。因此,擴大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覆蓋面就成了現實之需。在調查中發現,只有2%的農民工表示所在企業常對其進行培訓,71.7%則表示從來沒參加過培訓。可見,在已實現就業的新生代農民工中,有機會接受培訓的亦較少,社會面向這一群體所能提供的教育培訓服務,還處在一種供不應求狀態。
(二)針對性不強。
社會所能提供的教育培訓,與新生代農民工實際需要的知識技能之間,在內容與形式上還存在著錯位,其表現是「四多四少」,即一般性培訓多,滿足企業特定需要的崗位培訓少;崗前培訓多,在崗提升性培訓和轉崗培訓少;從業培訓多,創業培訓少;側重操作技能的培訓多,提高綜合素質的培訓少。這樣的教育培訓,與國家經濟轉型、產業升級及當前經濟形勢發展需求結合度不足,也不能滿足新生代農民工個性化培訓需求及個人職業發展願景。再說,現階段的新生代農民工培訓,主要依託職業院校和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多採取短期集中、脫產走讀、統一授課、集中管理之方式,難以針對人員分散化、行業分布廣、需求層次多的複雜因素,而提供靈活多樣、分類細化、富於個性的培訓方案,因此難以確保接受培訓的職工都能達到培訓目標。
(三)未與市民化進程同步。
據統計,桃源縣共有48.5%的農村從業勞動力實現了轉移,其中基本為新生代農民工。但調查顯示,當年全縣接受過技能培訓的農民工,只佔其15.3%,這也說明,對新生代農
民工教育培訓遠未跟上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步伐,與實現這一群體市民化的目標尚存在較大差距。因此,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進程,這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三、問題產生的原因
1、對農民工教育培訓工作認識不到位
首先,政府有關部門對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工作重視不夠。新生代農民工問題涉及國家、地方制度建設、體制機制和政策性調整,須放到推動城鄉二元體制改革、加速我國
工業化現代化發展和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大局中去考慮,新生代農民工的素質能力水平,將直接關乎國家產業競爭力的高低和國民經濟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因此,政府應具備長
遠眼光,宜從國家發展戰略高度來看待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問題。目前,政府只將農民工子女的教育納入了國家教育發展戰略,而並未將其真正覆蓋到新生代農民工。而教育培訓主體,既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教育部等國家行政部門的直接管理,也有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廣泛參與,各方雖在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上各有所長,但因主體不明,缺少統一領導,所以常出現培訓對象重疊、培訓資源浪費的現象。雖然國家投到新生代農民工培訓上面的資金總量並不少,但平均到每名接受培訓者身上微乎其微,培訓的專業性、系統性與針對性往往大打折扣。
2、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尚不完善
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大致分為提高教育水平的學歷教育和提升就業技能的職業培訓兩類,前者主要依託中等和高等院校的學歷教育資源進行,普及面窄,受眾較少,只在個別地區獨立運作,如桃源縣職中中專學歷教育,大多藉助成人教育、現代遠程教育形式,未形成自身獨立的教育體系,在專業設置上不能體現與外部的銜接性。相比之下,新生代農民工職能技能培訓近些年則發展得較為成熟,已具備培訓課程、教師管理、效果評估等核心內容,只是其體系建設尚不完備,存在許多問題。如課程安排照搬學歷教育方式、課程開發跟不上實際需求、職業教育特色不突出等,教師亦多靠教學和科研機構的專業師資,一線技師少,培訓缺乏實操性,容易脫離生產和經營實際,其效果評估也缺乏跟蹤聯繫和質量監測,難以形成科學準確的培訓評價標準。
3、尚未形成完全市場化導向
在市場化運作機制下,新生代農民教育培訓應遵循以下基本過程:企業基於自身發展需要,向勞動力市場發出需求信息;勞動力市場對有關信息加工整理,提出未來勞動力需求預測;農民工據此及自身情況選擇培訓項目;培訓機構根據培訓市場狀況調整培訓項目,通過競爭實現培訓市場需求與供給的均衡。至於資金配置、機構建設、培訓過程管理和培訓效果評價,亦應遵循這一原則進行。而在現實中,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雖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了政府支持、市場運作之模式,但各地具體執行時仍主要靠政府行政機制運作推動,市場化程度普遍不高,這造成了培訓項目管理制與投標制不能落實到位、企業及培訓機構較少作為平等主體參與競爭、教育培訓與企業實際工作結合度不高、教育培訓資金使用缺乏第三方監管等問題,這些都限制了教育培訓質量的提升,影響了新生代農民工在教育培訓上的靈活選擇。
四、關於改進該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的幾點對策
(一)精心為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提供制度保證
建議國家制定專門的《農民工職業教育法》,或在已有的職業教育法》中,對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問題單獨作出規定,同時鼓勵各地出臺相應地方法規,以推動和引導此項工作逐漸步入法制化軌道。要採取實際措施,促進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的市場化進程,積極引導市場調節好機構、師資、設備等教育培訓資源,同時實施好公私兩種主體通過公平參與、平等競爭的比選承訓,努力打破官方、半官方培訓機構壟斷農民工教育培訓市場的局面,這不僅能激發各類辦學機構的自身活力,還可促進課程設置、教學方式、師資力量、教學管理方面的優化與創新,有益於培訓市場的規範運作與進出有序。此外,在資金上,應著力謀求建立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經費投入的穩定增長機制和多元化、多渠道的教育培訓投入機制,千方百計鼓勵企業通過捐贈、聯合辦學等形式來投資培訓,同時,鼓勵金融機構為農民工教育培訓基地的建設和參與校企合作的職業院校、辦學機構提供投融資服務。
(二)努力增加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
對老一代農民工來說,城市不過是其「進出自由的打工地」,而對新生代農民工則不然,他們希望自己能夠最大限度地融入城市。因此,相關的教育培訓應從滿足新生代農民工這一發展願望的實際需求出發,在幫助其適應城市生活上做文章,將社會公德教育、人際交往規律、城市生活常識等列為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儘可能為他們將遇到的普遍性和共同性問題提供解決答案。此外,還應建立新生代農民工創業項目庫,為有創業意願者提供一條龍服務,其培訓內容應包括小微企業組織形式、申辦程序及條件、市場營銷策略等。新生代農民工進城後,會經受體力與精神的雙重考驗。若想久留城市,必須提高人際交往能力、有效溝通能力與抗挫折能力,善於自我釋放和減壓,有效調節身心與情緒。這就需
要教育培訓工作應關注其精神健康與心理疏導,適當強化這方面的內容,爭取最佳效果。
(三)著力改進教育培訓的形式與方法
培訓時間與地點,應儘可能安排在勞動力轉移之前。這就需要組織者將輸出地培訓與輸入地需求作有效對接,並把培訓儘可能放到其輸出地。要採取訂單式培養和集中培訓方式,以謀求實現城鄉間的就業無縫對接。此外還要充分利用和依託社區內學校、企業和教育機構資源,一可為農民工培訓提供便捷,二可提高效率,三可確保所作培訓契合該地區經濟發展特點。
在企業,應盡力設立新生代農民工教育培訓基地,以將培訓直接辦到廠區、工地與車間。要把培訓結果與就業準入掛鈎,推動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由「體力型」向「技能型」轉變。社會教育資源開放也要謀求最大化,用以支持學歷教育與農民工教育培訓項目實行學分互認和相同科目免修免試。應探索政府、企業、農民工個人三方共同支付機制,此可借鑑學歷教育助學貸款方式,允許先培訓後付款或分期付款。
目前,農民工培訓師資相對薄弱,本來就不多的從教人員多缺乏一線經驗,培訓因而往往不能達到提高學員實際技能水平的目的。這需要我們加強「雙師型」隊伍建設,使更
多教師能夠成為技師,並讓更多技師逐漸走上講臺。另還要引入北京、廣州等地已有嘗試的志願服務模式,並將其加以有指導的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