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對稱:邏輯學的四個基本定律之矛盾律

2021-03-01 非對稱思維

 這是非對稱思維陪你第28天

矛盾律是指人們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對兩個反對或矛盾的判斷不能同時承認它們都是真的,其中至少有一個是假的。如果違反了矛盾律的要求,就會出現思維上的前後不一,自相矛盾。

邏輯錯誤

在同一思維過程中,同時承認一個思想及其否定都是真的,即同時加以肯定,就會犯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任何思維過程,如果出現自相矛盾,那麼就是一種混亂。矛盾律就是不允許在思維過程中出現自相矛盾。矛盾律也叫不矛盾律。

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也。

這則寓言故事的內容是說,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先吹噓自己的盾牌非常堅固、什麼東西也扎不透;接著又吹噓自己的矛非常鋒利,什麼東西都能扎透。別人問他:用你的矛,扎你的盾怎麼樣呢?這位楚國商人就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自相矛盾」由此而得名。從邏輯上分析,這個楚國商人的話中蘊涵了兩個互相矛盾的判斷,並斷定它們都是真的。這兩個判斷就是:

①我的矛不能刺穿我的盾;

②我的矛能刺穿我的盾。

這兩個互相矛盾的判斷,二者不能同真。所以,別人以「用你的矛,陷你的盾」的問題反問他,他不能自圓其說,陷入自相矛盾。「自相矛盾」一詞就是出自這個典故。

「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概念間的自相矛盾。

這種錯誤是由於在同一概念中包含了互相否定的思想。例如:「殺人嫌疑罪」人們知道,在一般情況下,只有嫌疑不能定罪,被定罪就不能是嫌疑,二者不能同真。所以「殺人嫌疑罪」本身就是一個自相矛盾的概念。再如「尖而圓的臉」、「不是房子的房子」、「方而圓的桌子」等。

第二,判斷問的自相矛盾。

自相矛盾的錯誤是比較常見的。有時由於人們對所要論證的問題缺乏深入細緻的研究,在思想中造成無意識的自相矛盾的錯誤。這種錯誤是由於在同一議論中,同時矛盾或互相反對的判斷都為真。

如前面講的那個楚國商人就是如此。再有「整個大樓漆黑一片」與「大樓有個房間亮著燈」這是一種非此即彼的矛盾。再如:有人認為「這個山洞從來沒有人進去過,進去了的人也從來沒有出來過」。即肯定了「所有人都沒有進去過」,又肯定了「有的人曾經進去過」。

還有一種是存在第三種情況的矛盾。這種矛盾不會同真,可以全假,或至少有一假。例如「他是廣東人」和「他是廣西人」。

第三,語句中隱含著相互矛盾的概念或判斷。

這種錯誤的造成是由於從字面上看好像並無大的矛盾,但仔細推敲就能發現其中的錯誤。如,有一篇介紹羅曼·羅蘭的文章說:羅曼·羅蘭「發表過的十五個劇本中,是有幾個早已絕跡,一般不易見到」。「一般不易見到」指的是很難見到,但終究還能見到。既然「早已絕跡」,又怎麼還能見到呢?

總之,出爾反爾,前言不搭後語,自己打自己嘴巴等,都是自相矛盾,都是違反矛盾律的。

正確運用

(一)正確區分邏輯矛盾與辯證矛盾

邏輯矛盾和辯證矛盾儘管在語詞形式上都包含著「矛盾」一詞,但兩者的含義是根本不同的。邏輯矛盾與辯證矛盾是兩種不同的矛盾,學習矛盾律要區分它們。它們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不同。

(1)性質不同

邏輯矛盾是由於思維過程違背了矛盾律的要求所造成的邏輯錯誤,是思維在反映現實過程中陷入混亂的表現。辯證矛盾是指存在於事物內部既對立又統一的矛盾,是思維對客觀事物內在矛盾性的正確反映,客觀事物的內在矛盾性反映在人的思維中就形成思維中的辯證矛盾。例如力學中的作用與反作用;原子的化合與分解;生物有機體內部的同化與異化等。

(2)內在關係不同

構成邏輯矛盾的兩個思想是互相否定,互相排斥的,兩個思想不是對立面的統一,因此,兩個思想不存在互相依存和互相轉化的關係。

構成辯證矛盾的兩個思想是相容的、並存的,是肯定與否定的對立面的統一,因此,兩個思想是互相依存和互相轉化的。

(3)邏輯值不同

構成邏輯矛盾的兩個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也可能同假。構成辯證矛盾的兩個思想可以同真。

(4)客觀條件不同

邏輯矛盾的存在是有條件的;辯證矛盾的存在是無條件的、普遍的。邏輯矛盾的存在的條件性就在於它不是客觀事物內部固有的矛盾,也不是思維過程中固有的必然存在的矛盾,只有當人們在思維中有意或是無意地違反了矛盾律的要求才會犯的錯誤。

辯證矛盾的無條件性就在於它是事物及其過程中固有的客觀存在著的,無論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矛盾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世界就是一個矛盾的世界。

(5)解決方法不同

邏輯矛盾是在違反了矛盾律出現的邏輯錯誤,是應該也是可以避免和排除的。矛盾律的重要作用就是排除思維中不應該有的邏輯矛盾,幫助人們進行正確的思維。只要根據矛盾律去檢查人們的思維,就完全可以避免和排除邏輯矛盾。

辯證矛盾是事物固有的實實在在的矛盾,這種矛盾無法迴避,也不可能人為地排除,例如: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築這一對辯證矛盾是和人類社會共始終的,是根本不可能排除的。人們只有依據這對矛盾運動規律的知識,很好地處理他們之間的相互關係,從而促進社會向前發展。

區別邏輯矛盾和辯證矛盾,就能使人們懂得什麼矛盾應當正視,什麼矛盾應該避免。

(二)在實踐中正確利用矛盾律

遵守矛盾律規則,在實踐中可以有以下幾方面的作用。

1.揭露對方的邏輯矛盾,是辯論中取勝的重要方法

根據矛盾律的要求,思維中不能存在邏輯矛盾,所以,把握矛盾律,有助於從邏輯上揭露錯誤和詭辯,駁斥論證的對手,使之不能自圓其說。正像楚國商人面對「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的問話一樣,陷入不能回答的境地,從而擊敗對手。

2.發現並解決邏輯矛盾,是促進思維和科學發展的重要途徑

根據矛盾律的要求,任何科學理論都不應包含邏輯矛盾。遵照矛盾律是構造科學體系的起碼要求。科學常常是在發現邏輯矛盾,並且逐步排除邏輯矛盾的過程中發展的。例如:

古代有一種理論認為:物體從空中下落時,下降速度與它的重量成正比,即物體越重,下落速度越快。這種觀點一直被公眾所認可,並持續了1800多年。直到伽利略當眾做出實驗,才把這種觀點推翻。當時,伽利略正是發現了人們傳統中所認可的思想中存在著矛盾,即一重一輕的兩物體,如果把它們捆在一起拋下,它們將以何種速度下降呢?一方面,這個速度肯定小於重物體下落的速度,因為大速度與小速度的疊加,一定是個中速度;但另一方面,這個速度又該大於重物體的速度,因為兩物體重量的疊加一定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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