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網訊 近日,溫州市民王女士向《代表在線》欄目反映,為了讓孩子明年就讀市實驗中學,今年7月她在市區卷索巷買了一套學區房,卻至今無法確定孩子屆時能否入讀。
原來,王女士買的這套學區房所在地址下登記著兩套房產,分屬不同戶主,該地址已有孩子入學。根據市教育局去年出臺的「三年一戶」政策,市實驗中學等4所學校轄區內,同一套房產三年內只能有一戶家庭子女就讀同一所學校。也就是說,要確定王女士的孩子能否入讀,首先要確定該地址上已入讀的孩子是哪一套房產的。
學區房「重名」的情況並不少見,那麼,孩子入學資格該怎麼算?對此,市教育局相關處室負責人稱,孩子入學依據是戶口和房產,跟地址無關。市民如碰上這種情況,教育部門將幫助調查核實。
困惑
買了「重名」學區房
孩子入學遇「難題」
王女士買的這套學區房70多平方米,花了188萬元。賣方李先生告訴她,同個地址下還有另一套面積60餘平方米的房子,戶主是其弟弟,而且他弟弟的孩子今年已憑這套學區房入學。
「他告訴我,雖然兩套房子同個地址,但均為獨立產權,有兩張房產證,所以不會影響孩子入學。」王女士說,為了確認這套學區房是否還有入讀實驗中學的資格,在房產過戶之前,她曾向市教育局諮詢,但教育局工作人員沒有給出明確回復,只表示「有可能」。
這讓王女士和房東李先生陷入了進退兩難的境地:買賣是否還要繼續?為了區別兩戶人家的產權地址,最後,在中介的提議下,李先生採取了「曲線救國」的方法——花了半個多月時間,跑了地名辦、社區服務中心、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等多個部門,給自己那套學區房的原先地址後加了「-1」。
變更地址有沒有用,王女士說她心裡也沒底,「過幾天再去教育局查了才知道。」
調查
「同地址多套房」並不少見
有一個地址下有22套房產
王女士這樣的情況並非個案。據21世紀不動產溫州優家學區加盟店店長周蓉介紹,「三年一戶」政策出臺後,她和同事多次碰到類似情況,「最後要麼將地址改了,要麼直接放棄交易。」
採用「三年一戶」政策的四所學校中,市實驗中學和市第二中學的轄區均分布在老城區。「在老城區,『四合院』或落地房的情況比較普遍。」周蓉說,這些房子原本屬於同戶人家,只有一個門牌地址。後因產權分割或其他歷史原因,被分割成為多套房產。但分割後,產權地址卻沒有變更,就出現了「同地址多套房產」的情況。
隨後,記者通過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信息管理系統,隨機查詢被劃為實驗中學和二中學區範圍的滄河巷、黃府巷、永寧巷等幾條老巷的產權登記情況,發現「同地址多套房產」的情況比比皆是:滄河巷9號有17戶、黃府巷9號有22戶、永寧巷37號有14戶、永寧巷46號有9戶……
解讀「三年一戶」政策要求與房產有關,與地址無關
同地址下有多套房產,會否存在其中一戶孩子入學之後,另外幾戶孩子在3年內無法入學?記者就此採訪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管理處處長胡海帆和市直屬中學招生辦公室主任黃孝長。
「不會的,沒有用過就可以讀。這種事情(因地址相同而造成不同產權人的孩子無法入學)從來沒有發生過。」黃孝長說,「三年一戶」要求的是房產,跟是否同個地址沒有關係,只要這套學區房在3年內沒有孩子入學,就可以入讀。
胡海帆也表示,按照招生辦法,入學依據的是戶口和房屋產權,跟地址無關。「在每年入學前,教育局都會安排專人通過實地調查,對住址和房屋產權進行核實。只要該學區房在3年內沒有孩子就讀,即使是同個地址的其他房產有人在3年內就讀,也不會影響孩子入學。」
追問同地址下有孩子已入讀,該如何確定是哪套房產的?
雖然明確了「同地址多套房產」不影響入學資格分配,但通過搜索學區房的地址來查詢入讀信息,在同地址下已有孩子入讀的情況下,該如何確定到底是哪一戶使用了入讀名額?
10月26日上午,記者在市教育局採訪時,有市民前來該局直屬學校管理處查詢名下學區房是否有孩子入讀。工作人員輸入房產證上的地址搜索,未發現相關入學信息,「說明這套房子沒有孩子入學。」該名工作人員說。
隨後,記者提供了黃府巷的一個地址(該處地址有三套不同產權的房子,其中有一戶的孩子已於去年入讀實驗中學)請工作人員查詢。查詢後發現,該地址已有孩子入學,但佔用的是哪套房子的入學名額,工作人員稱「無法明確,因為資料庫只記錄了房產地址。」
對此,胡海帆稱,由於「三年一戶」政策才實行2年時間,教育部門收集的信息還不夠詳盡,像2014年上述四所學校的學區房使用情況還未錄入資料庫。他表示,市民如果碰到因「同地址多套房」而無法明確名下學區房是否有孩子入讀情況的,教育部門將幫助調查核實,並儘快予以明確答覆。
建議登記不動產證或房產證的單元編號來建立資料庫
「現實中,有購買學區房的市民碰到這種情況,但現有依靠地址查詢的方式,只能告訴你地址上有沒有孩子入讀,卻不能解決是誰家的孩子讀了,確實亟需完善。」周蓉坦言,為避免出現交易糾紛,現階段她和同事都建議客戶最好不要買這種「同地址多套房產」的學區房。
市民張女士也遭遇了王女士類似的情況。她說,最近房東正忙著通過變更地址來解決這一問題,但她也擔心變更地址可能存在隱患:若是遇到不良賣家,隱瞞了3年內已有孩子入讀的情況,再通過更改地址來賣房,那麼僅憑「地址核實」,就有可能無法查詢之前的入學記錄,購房者很可能因此上當受騙。
對此,有相關人士建議,既然教育部門是根據房產來確定入學資格的,那為何不通過登記不動產證或房產證的單元編號來建立資料庫。「因為每份不動產證或房產證的單元編號都是唯一的,即便登記的地址相同,也不可能出現單元編號相同的情況。」溫州都市報 記者何群芳/文 首席攝影記者王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