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的意義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英美新批評派認為,作品的意義存在於作品本體中,它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和封閉的客觀實體,用阿奇博爾德·麥克利什的話來說,「詩不應該表現,而應該存在。」新批評派著名人物韋姆塞特與比爾茲利說:「詩歌不屬於批評家自己,但也不屬於作者(自它誕生之時便脫離作者,週遊世界,使作者無法控制或規定它的意思)。詩歌屬於公眾。它化身於語言,而語言是公眾的一項奇特財產;它以人為對象,這又是公眾知識的一個課題。
因此,對於有關詩的一切議論,應該像對待語言學或普通心理學的任何理論一樣進行細緻地檢查。」這就是說,詩的意義與作者、讀者無關。在新批評派看來,批評的目光應集中於作品本身,離開了作品本身,是尋求不到詩歌的意義的。新批評派既反對從作者方面闡述詩歌的意義,又反對從讀者方面闡述詩歌的意義,而把意義孤立在文本之中,這對於忽視文本的傾向來說,是有積極意義的,但其科學性卻大成問題。
接受美學認為,考察一個作品的意義,不能只看作品而不看讀者。H.R.姚斯指出:「在這個作者、作品和大眾的三角形之中,大眾並不是被動的部分,並不僅僅作為一種反應,相反,它自身就是歷史的一個能動的構成。一部文學作品的歷史生命如果沒有接受者的積極參與是不可思議的。
因為只有通過讀者的傳遞過程,作品才進入一種連續性變化的經驗視野。」在接受美學理論中,讀者處在關鍵性地位上:讀者也參與了藝術的創造過程。因此,一個作品在歷史與社會的各種不同背景裡,會呈現各不相同的意義結構。
準確地說,詩的意義生成,是由詩人與讀者共同決定的。R.格林將作者所賦予的意義,用代碼A表示;接受者所領會、所賦予的意義,用代碼R表示;意義結構用代碼S表示,得出公式:S=A+R。在這個公式中,A是恆量,R是變量,因為作者賦予作品的意義是固定的,而讀者在閱讀理解作品時,由於時代與社會的變遷,以及讀者個人條件的差異,對意義的理解可能不同,所以R這個變量的範圍是無限廣闊的。這樣,上述公式就可以寫成S~R。
在接受美學的這派理論中,一個作品的意義幾乎和A(作者所賦予的意義)無關,最重要的就是R(接受者所賦予的意義)。格林說:「這一派認為,接受者才是『作品的真正完成者』,因為作品只具有勢能,而勢能要通過接受才能轉化為動能做功。這樣,作品的『獨立王國』就給摧毀了。」由S=A+R到S~R這個意義公式的推導過程,明顯地存在著一個問題:對變量R的意義是誇大的,而對恆量A的意義是貶低的。如果用S=Am+R(R1,R3,R;,R,…,R。)這個公式來表示意義構成的結構,也許更加合理一些。
在這個公式中,不管R這個變量如何變化,S總是A與R之和。忽視A是不對的,因為,既然作者賦予作品的意義是恆定的,那麼,不管什麼時候它也不會消失。用R的變化來掩蓋A的實際存在,或把A看成可以忽視的因素,這不是科學的結論。相反,忽視R也是不對的,傳統美學沒有重視R這個意義變量,因而使作品成為封閉的「獨立王國」,當然有其明顯的局限性。在討論作品意義生成這個問題時,只有重視R這個變量因素,作品意義值的增長與消落,作品的永恆價值等,才能得到正確的解釋。
參考資料
《詩歌釋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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