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周永康等3名香港「佔中」領袖被判有罪(圖)

2020-12-16 中華網新聞

在香港「佔中」裡表現搶眼的「學生領袖」,今天等來了法律宣判。

21日,前「學民思潮」召集人、現任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前學聯秘書長周永康3人,因涉去年「佔中」前夕煽動及率眾衝進政府總部廣場,分獲「參與非法集會」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等罪。

「學生運動」是個自帶光環的名詞。人們對這個詞有莫名的敬畏,可能跟1919年的5月4日有關,那時中國正處於黑暗的深淵,學生們是救亡圖存的先知和先鋒。

但是,最近幾年發生在香港和臺灣的學生運動,卻讓這個詞迅速褪掉了光彩。

現場畫面

吃肉

我們來看一看黃之鋒的故事。

參與「佔中」之後,黃之鋒登上了美國《時代》雜誌亞洲版的封面。之後,《時代》又給發了他一個「年度最有影響力青少年」獎,與諾貝爾和平獎新科得主馬拉拉,以及歐巴馬的一雙女兒等比肩。

時代周刊封面

美國對黃之鋒的關愛溢於言表。今年3月香港法院提審包括黃之鋒等「佔中」學生,庭審之前,美國行政當局的中國委員會發表聲明稱,黃之鋒等人是「香港未來的最佳希望」,質疑這次審訊「不過是展示政治肌肉」,威脅「將密切關注」。

不到20歲就上《時代》封面,聽起來是不是很風光?實際上,黃之鋒得到的可能不只是面子,還有裡子。香港《東周刊》就爆料,黃已經獲得美國數所名牌大學入學資格。香港《文匯報》報導也說,美國還通過「民主基金會」向黃承諾,如他因「佔中」被警方檢控,將被安排全額資助赴美英留學。

簡直是人生贏家?且慢,我們不要只看賊吃肉,也要看賊挨打。

挨打

此次黃之鋒等人被判有罪,就是挨打的例證之一。他們會被關多久,目前尚不得而知,法官要等「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出來後才判刑,預計結果會在8月15日出爐。

去年6月,黃之鋒在香港街頭還挨了結結實實的真打,慘遭一名年輕男子打耳光,對方並撂下話說「打你不需要理由」。更早些時候,黃之鋒在搭乘港鐵時,被一名男子要求解釋為何「佔中」,黃回答說,不想在地鐵中影響大家,不需在這裡回答,被男子反問:「你之前的』佔中』行為,影響到好多香港人生計,我想知道你有什麼解釋?」去年,黃之鋒還被拍到在港鐵旁若無人地吃麵包玩手機,被網友斥責「大話精」、「講一套做一套」、「專做犯法事」。

總之,黃之鋒在香港的真實處境,絕沒有在英美媒體上那麼光鮮亮麗。

有人在香港媒體上發表以《釘在歷史恥辱柱上的漢奸》為題的署名文章說,黃之鋒當街被掌摑,黃之鋒被人擲雞蛋,類似事件時有所聞,較為特別的是,黃之鋒每次被打,都會引來社會關注,「不過,那並非對他表示同情,而是齊聲叫好」,「就以這次被打為例,新聞報導之下一面倒的叫好」。

網絡截圖

黃之鋒在fb上傳被打圖片,配文寫道:「從去年被公布電話地址並被扔雞蛋水彈,到現在在街上拍拖無端端被拳打腳踢……」

而學聯秘書長周永康也有一段被痛罵的視屏流傳在網上,一位阿姨用粵語大罵他「你以為站在臺上說話很威風,其實你不知所謂」、「你老媽生錯了你」、「你害我們上班的人多苦知不知道」……

不難看出,「佔中」之後,香港社會同情學生的聲音已大為減弱,而責怪學生不懂裝懂、受人利用、禍亂香港的聲音越來越多。

黃之鋒等人可能獲得了美英一時青睞,但卻遭到香港民意唾棄和法律制裁。而在他們的利用價值被榨乾後,美英難道會對他們一直關照下去嗎?學生領袖們早早地品嘗了政治海洛因,年輕的人生快速衝到了虛幻的高潮,未來等待他們的,真的是一片光明嗎?

臺灣「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的故事,也許可以為香港政治學生們提供一點借鑑。

襲胸的領袖

反服貿學運中,陳為廷登高一呼,佔領「立法院」,衝擊「行政院」,民進黨「立委」為其開道護航,警察不敢動其一根寒毛,一時也是風頭無二。2014年底,他順利投入苗慄縣「立委」補選,躍升速度之快,似乎已證明這條終南捷徑是走對了。

視頻截圖

但是,人生的大起大落來得很快。在被某周刊抓住把柄後,陳為廷不得不出面自曝,自己曾兩度性騷擾女性,一次是2011年搭乘客車時,胸襲鄰座女性被送警辦,一次是在夜店不當碰觸女子身體,遭送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他自曝醜事的同時,還一度宣布不會退選,但很快被輿論罵得體無完膚,黯然退出選舉。

微博截圖

和陳為廷堪稱難兄難妹的,還有在反服貿學運中爆紅、被封為「太陽花女王」的劉喬安,已被證實從事「援助交際」性交易,聲名全毀。

陳為廷的例子算比較極端,但自有其內在規律。一個品學不良的痞子學生,經由一場被人暗中操縱的糊塗學運,短短時間內一步登天,如此得來全不費功夫的勝利果實,當然不可能穩固,最終證明的,還是那句「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和「爬得越高,跌得越慘」的格言。

這個道理,對黃之鋒之流也一樣適用。美國人一再把他高高捧起,甚至把他比成馬丁路德金,這種荒唐的吹捧,對一個2014年才17歲的少年來說,島叔唯一能想到的效果就是「捧殺」二字。

黃之鋒日前在臉譜發文稱,「香港的二次前途問題,必須正式擺在國際談判桌上討論」,他還稱,發帖時他身在紐約,「準備開展美加之行」,包括到紐約、多倫多等幾個院校「巡迴演說」,「希望此行是推動港人自決晉身國際政治議程第一步,香港人能在我城前途問題上佔一席位,最終享有國際法下的自決權利」。自我陶醉式的「港獨」夢囈,已可反映出此人之不知天高地厚。

現場畫面

政治遊戲

香港已對違法學生定罪,臺灣則因為有新當局的上臺,宣布對「太陽花學運」衝擊「行政院」撤告。臺灣當局為了獎勵「反課綱微調」有功的學生們,還賦予了他們審查課綱的權力,把「日據」還是「日治」、「慰安婦」前要不要加「被迫」、「去中國化」要不要繼續推行等歷史問題,一股腦兒都推給了懵懂的學生。

港臺的學生運動有一個共同特點:學運因其天然的「正當性」和勢不可擋而受到政治勢力青睞,學生們衝鋒在前,政治勢力得利在後,政治勢力再給一些學生領袖以利益反哺,遂形成了一條看似完整的利益鏈條。

但是,學生們真的是得利者嗎?陳為廷已經尷尬出局,黃之鋒、周永康等人雖可能還在英美蔭庇之中,但至少已經受到了香港輿論和法律的懲罰。而那些跟著學運領袖們起鬨的普通學生,除了踐行了炮灰精神,落下違法記錄之外,又得到了什麼好處呢?得到審課綱的權利,對人對己有任何好處嗎?

說到底,「五四」運動時的學生,是為了國家的危亡而戰,現在的港臺學生,卻在社會繁榮穩定時作無病呻吟,受人驅策而不自知;1919年的學生,代表的是社會最進步、最新銳的思想,現在參加學運的港臺學生,卻是不學無術、只看「懶人包」的少爺小姐,對歷史、對社會、對政治知之甚少。

黃之鋒、羅冠聰和周永康離開法院

「太陽花」反對兩岸服貿協議,其實對協議內容一問三不知,民進黨上臺後就宣布「當然要推動服貿」,就是對其最好的打臉;「佔中」學生天真地以為,「公民提名」是全世界最好的提名方式,卻不知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無一敢用這個提名方法。英國剛剛用「脫歐」證明了「公投」甚至在一個民主老牌國家都有其絕對的賭博、盲目性質,讓民主素質遠遜的香港社會每個人都來提名自己的「特首」,難道會是好主意?

民進黨推「去中國化」教育,洗腦年輕一代,深耕校園培養代理人,所做一切當然不是為了學生的福利,而是為了自己的選票。英美在香港早早布樁,用法律賦予學聯巨大權力,用各種基金會給學生輸送金錢,當然不是為了香港學生的成長,而是為了讓香港變色,再度回到自己控制之下。學生青春熱血,最崇尚自由、自主、反抗威權的精神,卻被政治利用而不自知,思之豈不可悲?

拋開大部分天真浪漫的普通學生不談,臺灣的職業政治學生想在民進黨口中分一杯羹,香港的職業政治學生想借外國勢力壯大羽翼,卻在這個過程中,不約而同地成了政治鬥爭的馬前卒和阻礙社會前進的絆腳石。

也許他們中真的有人懷揣理想,但島叔更傾向於認為他們只是為個人稻粱謀而不顧天下死活。即便如此,即便這些職業政治學生並不以良心為負擔,他們也該想一想,會不會有一天落到被人賣了做人肉包子還在替人數錢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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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永康背鍋記
    2019年8月17日,他現身美國紐約曼哈頓的街頭,參加所謂「紐約集氣,支援香港」的集會時依舊「不修邊幅」。 周永康亦「跑路」美國。當天,他躲在幾名「港獨」大佬身後,沒了昔日叱吒風雲的學生領袖之氣,更像一名中學生。 中學時,周永康還是不折不扣的文學青年,喜歡讀小說,極少參與社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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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回的地圖倒是標出了阿克賽欽,可藏南、臺灣和南海諸島依舊不見 伴著女主播回顧英國歸還香港的歷史,畫面由平靜的港灣轉到了「佔中」的騷亂。 隨後,男主角登場,周永康,去年煽動非法「佔中」的香港學聯領袖,目前正被香港警方起訴。女主持人畫外音說,「在運動期間,他被逮捕了好幾次,並被禁止出入中國大陸。」
  • 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林朗彥 都判了
    )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涉嫌於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控犯有煽惑、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2日,法庭判處黃之鋒被判入獄十三個半月,周庭被判入獄十個月,林朗彥被判入獄七個月。在三名被告當中,周庭早前已承認煽惑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而其餘兩名被告也分別承認控罪。其中,黃之鋒面臨三項控罪,他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兩罪,至於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林朗彥則承認煽惑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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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香港「佔中」3名發起人自首避重就輕罪責難逃
    香港「佔中」3名發起人自首避重就輕罪責難逃 2014-12-04 16:46:10」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3日向香港警方自首。「三醜」高調自首卻公然卸責,在填寫自稱涉罪的表格時,只選擇了「非法集結」,即性質最輕、罰則最低的一項,完全迴避了他們一手策劃「佔中」、煽惑教唆以及其他各項性質更為嚴重的罪行,其企圖轉移視線、推卸責任的用心已昭然若揭。事實是,不要說假自首、「自首騷」,就是真自首,也不能開脫得了三人一手發動「佔中」導致兩個月來連番暴力衝擊的罪責。所謂「自首秀」與喪盡民心的「佔中」一樣,難逃失敗的結局。
  • 黃之鋒等三人被判刑,香港各界怎麼看?
    【僑報網綜合訊】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嫌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一案,本月2日終於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判辭特別指出黃之鋒在案中扮演領導者角色,所以法庭採納較高的量刑基準,判他監禁13個半月。而周庭和林朗彥則分別被判囚10個月和7個月。
  • 黃之鋒等三人涉非法集結案開庭 庭上承認控罪
    海外網11月23日電 據港媒報導,23日上午,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審理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周庭三人相關案件。
  • 多名「亂港分子」被捕,他卻逃之夭夭?
    昨日,香港警方訊息不斷。陳浩天、黃之鋒、周庭等多名「亂港分子」相繼被捕。當大家把視線都聚焦到這些在港禍亂分子身上時,也不該忘記,梁天琦、羅冠聰、周永康等多名「跑路」的騷亂分子,依舊還在海外招搖吶喊。今天要揭露的是周永康,他在「禍港馬前卒」中排名第三,是圈內有名的「理論家」「鼓動家」和「行動家」。
  • 黃之鋒涉非法集結被判13.5個月 市民大罵禍港漢奸
    控方指出,案發當日,黃之鋒在警總外扮演領導角色,發出指示、帶領叫口號。黃之鋒11月22日晚曾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他與另外兩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決定承認所有控罪,他聲稱,3人被判入獄也不感到意外。早前《人民日報》評論稱,「香港眾志」這一組織打著「聚眾之志」的幌子,借外部勢力黑手,妄想掌控香港的明天,就是禍港「新生代」。
  • 黃之鋒判13個半月!周庭被判10個月當庭痛哭
    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涉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據悉,裁判官王詩麗判黃之鋒入獄13.5個月,林朗彥入獄7個月周庭入獄10個月,周庭聞判即抺淚,並在犯人欄內痛哭,王官不許周保釋等候上訴。黃及林則未有提出申請。
  • 亂港頭目黃之鋒被捕!涉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此前消息:黃之鋒曾參與2014年非法「佔中」運動,他因違反禁制令,被判從今年5月16日起入獄兩個月,但於6月17日上午提前獲釋。而他一獲釋,就立馬叫囂要投入「反修例」示威中。8月6日,有市民拍到「港獨」組織「香港眾志」頭目黃之鋒、羅冠聰等人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政治組主管會面,黃之鋒8月7日被追問下承認,曾與美國駐港領事交流,內容包括企圖制裁香港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還有要美方不向香港警察出口裝備等。黃之鋒承認,自己和羅冠聰曾赴美與當地官員見面。
  • 黃之鋒判了!獲刑13.5個月
    已解散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前成員周庭涉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三人於上周當庭認罪,並被全部還押。12月2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就此案宣判,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
  • 判了,「港獨」黃之鋒等人被判入獄
    近日黃之鋒、林朗彥、周庭被香港西九龍法院判刑,三人將會在監獄裡面度過一段時間。在這之後聚集人數慢慢增加,最巔峰達到了9000人,令警察多個部門停止運作,嚴重擾亂了香港治安。這些「港獨」分子的行為,很有可能會讓市民性命受到威脅,所以必須要對他們三人的行為進行判刑,防止他人學習。
  • 黃之鋒3人,判了!周庭當庭痛哭
    12月2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判已解散的「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相關案件,黃之鋒被判刑13.5個月,周庭被判刑10個月,林朗彥被判刑7個月。此前三人已於11月23日當庭認罪。據香港「橙新聞」報導,周庭聽到判決當場抺淚,並在犯人欄內痛哭。她隨即提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黃之鋒及林朗彥則未提出申請。
  • 黃之鋒認罪?事情沒有這麼簡單……
    也就是黃之鋒現在認罪,根據《公安條例》規定,按照現在的控罪,法官判處的量刑有可能是罰款及監禁3年。如果是三罪俱中,分開執行和同時執行也是不一樣的。黃之鋒他們選擇在庭上認罪,無疑是證據確鑿,連資深大律師都無把握可以脫罪,認罪或許可以較輕的量刑起判。一般而言,在開審前改為認罪可獲20%至25%的刑期扣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