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女孩三四歲剛上幼兒園,很乖,但是最近被整個幼兒園孩子孤立,每天跟她講話的只有幼兒園的老師,小夥伴們都離她遠遠地。
這到底
事情起因是小女孩家長覺得她只有這麼一個女兒,日常穿著就得嬌貴些,一條小裙子三四千很正常,平時也這麼穿著去幼兒園。
但是有天小女孩其中一條裙子剛穿了一天就被扯壞了,小女孩家長很不高興,直接到幼兒園找了老師,要求對方家長原價賠償。老師覺得這個要求很合理,二話不說就找對方家長,對方照原價賠了3799元。但是過了幾天,幼兒園就沒有小孩子願意和小女孩講話了。
不得不說孩子的家長處理方式不對,也或者說應該去更高更好的幼兒園。
正常日常普通物品,如真別人小孩不小心弄壞了,告知下對方家長,看對方態度,認識到自已小孩無意之失,道下歉或主動意識下說賠條普通裙子錢,就算了。
自已真心疼裙子錢,意識到小孩愛動,有可能很有可能弄壞貴的衣物,下次買經穿的裙子或舒適的普通價格衣服既可,避免自己遭損失,玩伴遭被要求賠償風險,玩伴跟你孩子玩,有高風險遭受損失,自然不願和你孩子玩。
小朋友玩耍偶有矛盾撕扯很正常,如果不是故意的對方誠心道歉握個手就好了,如果是故意的那讓對方家長再教育一下孩子就好了。家長得理不饒人要對方原價賠償,那就顯得沒什麼人情味,社會需要規則同時也是需要人情的。
小孩子本來就調皮搗蛋拉拉扯扯很正常,和你家孩子玩玩一不小心弄破了幾千塊又不是小數目,畢竟小孩子喜歡拉拉扯扯,推推搡搡地玩,下手每個輕重,一不小心把你的東西損壞一點點,那一個月工資又賠進去了。
可能家長都是這麼想的。這到了社會也是如此,開車碰到豪車離遠點,是同樣的道理。家長應該反思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