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知乎上看到一個話題:小女孩裙子被扯壞,家長照原價索賠,三天後,孩子被整個幼兒園孤立了……
內容大概是說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剛上幼兒園,很乖。小女孩的家長只有她這麼一個女兒,日常穿著就比較嬌貴,一條小裙子三四千很正常,平時也這麼穿著去幼兒園。
但是有天小女孩一件裙子剛穿了一天就被扯壞了,小女孩家長很不高興,直接到幼兒園找了老師,要求對方家長原價賠償。
老師覺得這個要求很合理,二話不說就找對方家長,對方照原價賠了3799元。
但是過了幾天,幼兒園就沒有小孩子願意和小女孩講話了…每天和她講話的只有幼兒園老師,小朋友們都離她遠遠的。
被扯壞了裙子還被孤立,這是什麼道理?仔細想想,背後的原因遠沒有這麼簡單。
站在其他孩子家長的角度上來看,其實這也不算是故意孤立,只是怕賠不起。說簡單點,大家孤立的不是這個小女孩,是她的家庭和裙子!
對於成年人來說,3000多元買條裙子已經算的上比較奢侈了,這樣的消費能力很多家庭都是比不上的。
倘若其他孩子繼續跟這個小女孩玩的時候,不小心弄壞了她昂貴的衣服,很多家長可賠不起...所以,家長不讓自家孩子跟她玩,從某些方面來說是可以理解的。
站在小女孩家長的角度來看,她也沒有錯。即使家裡有錢,也是她辛辛苦苦賺的,因為只有一個女兒,所以寶貝了些,買貴的給她穿也是情理之中。
3799的裙子剛穿的一天的裙子就被弄壞,確實也挺可惜的...
這麼一看,好像雙方都沒有錯,那是哪出了問題呢?
在小Mou看來,小女孩家長「索賠」的行為或許沒有錯,但是讓孩子穿戴這麼昂貴的東西去很容易出狀況的場合就不妥了。
讓整天活潑好動的孩子穿昂貴的衣物,自然存在損壞的風險。而規避這種風險,是一種人之常情。
如果上的貴族學校大家都這個消費水平沒事,但如果就你家裙子三四千,平時這麼穿著去學校本身就欠妥。
不是炫富的問題,而是給其他人帶來了不方便,給別的孩子與你家孩子的正常玩耍帶來了不確定因素,且這種不當行為可能帶來的損失將由其他人買單。
那麼,大家為了自保,囑咐孩子遠離你的孩子不是很正常嗎?
說直接點,鶴立雞群的結果就是讓別人退避三舍,敬而遠之。
在這個話題下,我看到有位答主說:
當我們把一個價值2000的東西送給小孩當玩具時,就要做好發生損耗的心理準備。如果這個東西被別的孩子弄壞了,我的損失是「孩子的心愛之物」,而不是「奪走了2000元現金」。
他覺得,一部分「土豪」家長是很擰巴的,購買溢價極高的奢侈品,自己使用時就只是一件日用品,因為自己「身份尊貴」,一旦發生了損耗,這些日用品就又變回了一捆行走的現金。
幾千塊的裙子,真的是小孩子需要的嗎?這究竟是愛孩子還是滿足自己虛榮心?
如果要是決定用錢來愛孩子,那就不要太在意錢了。
想給孩子穿好的用好的,又怕上了學磕著了碰著了要對方賠償,到底該怎麼辦呢?
有網友給出了答案:
這樣下去被全班孤立是肯定的,解決辦法也有,轉校吧,去能賠得起的幼兒園。如果那個幼兒園家長的消費能力,可以把4000塊看成40塊,就應該不會出現孤立的現象了。
總之,家長給小女孩買幾千塊的裙子,合情合理,裙子被弄壞要別人賠償,也是合情合理。
但是,別人選擇不跟她家小孩子玩,同樣是合情合理。因為怕自己普通家庭教育出的熊孩子,不小心弄壞了別人衣服,給本就不富裕家庭增加負擔。
這是普通家庭小民趨利避害的本能。
選擇是相互的,所以大家都沒有錯。
但小Mou個人認為,要不想這樣被大家遠離,就要做符合群體同樣消費價值觀的事情。
今天的內容就到這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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