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大學畢業之後出來工作,大部分人的第一份職業都不是為未來一直所從事的職業,不代表未來的選擇,但是10年之後,很多人卻又後悔自己的職業選擇了,被稱為「鐵飯碗」的公職人員也如此,大學生出來找工作,最常見的工作有教師,公務員,銀行職員,以及在其他企業工作,很多當初選擇公務員的人都在考慮該行了,在公職單位中,公務員不是改行最厲害的崗位,而是教師,很多老師在工作了5年之後,都想改行,甚至在10年之後想改行的都有!
當初想著去考教師的人,基本都是為了能夠有一份比較安定的工作,所以他們在從教師該行到其他職業的,目標主要還是向著公職單位,在每年的公務員考試的大軍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教師,公務員毫無疑問,還是公職單位中最熱門的職業,雖然公務員被人詬病的地方不少,但還是阻止不了許多教師紛紛打算跳槽公務員的想法,這背後其實就是教師和公務員兩個公職單位的區別了!
最顯而易見的就是經濟待遇,雖然在《教師法》以及教育部的規定中,明確表示教師的工資應該高於或者是等於當地公務員工資的水平,但是自從1994年《教師法》實施以來,能夠真正落實到實處的又有幾個地方,除了幾個一線城市的教師工資能夠享受到《教師法》中的待遇之外,其他地方中屈指可數,大部分教師的工資跟當地的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是有一定的差距的,這僅僅是工資水平,如果提到收入,兩者的差距更加是大,教師的收入主要是工資,公務員最起碼還有額外的車補房補等多種類型的補助,所以公務員的收入水平還是高於教師的收入的!
除了收入水平之外,最能夠促使教師改行到公務員的原因還是因為教師這個行業的委屈,說白一點就是社會地位,如今,教師在社會中的地位是遠不如從前的,新時代的教師,除了負擔起以前所具有的責任之外,還被附加了很多的規則和束縛,就拿最常見的一個例子就是管教學生,如今的孩子基本都是比較頑皮和受寵的,因為很多子女都是獨生子女,如果學生犯了錯,按照規定,教師是不能夠打罵和體罰學生的,所以你只能口頭警告,而現實是這樣的方法是不適合全體學生的,教育目的沒達到,更加麻煩的是,社會對於教師的期望值太高,但是他們的孩子在學校有什麼受傷了,家長可不跟你講理,甚至以威脅教師,尊嚴受辱,這樣的事例也不在少數,總的來說,教師的社會地位不是很高,遠沒有輿論宣傳得那樣好,跟公務員比起來,教師基本沒有什麼權利,只有義務和責任,所以這也是很多年輕人不想去當老師,而選擇改行去做公務員!
所以並不是誰都適合當老師,同時,大部分人的第一份職業選擇並不是自己以後所堅持的職業,就如公務員這個行業,很多公務員之前是做老師的,剛去應聘教師的時候,還不是很了解教師行業,而且也不知道自己真正適合自己幹什麼,只是誤打誤撞地進入教師行業,只有經歷了之後,才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是繼續堅持還是改行,還是看自己的職業規劃還有自己的性格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