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09日 08:26,劉女士發起對夏普的投訴。截止發稿前,夏普有效投訴247次。
劉女士向公益性消費投訴平臺21CN聚投訴反映:「家裡現在使用的夏普電視VIP會員有效期至2020年2月16日才到期。這幾天電視首頁顯示端午節期間有年卡購買或續費優惠,再三確認,屏幕顯示「此次vip購買與電視vip會員有效期限分開計算」。廣告內容讓一般人理解為應該是等到原電視VIP到期後,此次購買的VIP才開始生效計費,但當我付款後,屏幕上顯示此次購買的影視VIP是從購買當天2019年6月8日開始計費,而不是從我原電視VIP到期日2020年2月16日後開始計費,這樣我原有vip會員和這次買的時間上就重疊了。同一時間段我負擔了2次費用。夏普電視vip廣告誤導消費者,欺騙消費者充值,我多次給夏普售後投訴,遲遲不回應。我用微信支付給夏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49元影視VIP年費,現在我要求退款,或者是從我原電視VIP到期日2020年2月16日開始計費,請夏普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給消費者合理的回覆。」
2019年06月21日 15:50,劉女士補充表示:「自己給夏普打了幾次電話,提供了很多信息後退款了。」
投訴詳情:夏普電視的影視VIP誤導消費者充值並且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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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從投訴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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