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觀眾的注意力,他們在拍攝電視劇時,通常會選擇好看的小說作為基礎,然後通過後期的改進來拍攝,當然,錦繡未央也不例外,但我們都很驚訝地發現,我們看了這麼久的錦繡未央中的一些內容竟然是抄襲並被判為抄襲,之後很多人都說作者周靜是假的,有的人甚至把責任推到了電視連續劇演員!
說到錦繡未央,我相信每個人都見過,裡面的妝容非常好看,而且劇情發展也非常順利,當時,很多人都在追這部戲,但誰也沒想到,這部戲背後還有很多問題沒有得到證實。原來,小說作者在情節上剽竊了他人的作品,當時有爭議時,小說作者並不認為她的行為是抄襲,直接將作品賣給劇組。然而兩年後,作者周靜被成功起訴,被發現抄襲他人作品,在被告的陳述中,他提到了小說錦繡未央,有100多個句子和兩個情節,與另一個作者沈文文相似甚至相同。
錦繡未央的作者賠償了超過100000沈文文的剽竊行為,除了兩人之外,這部小說的作者沒有受到任何其他懲罰。然而在過去,她並沒有賺很多錢,但她過去並沒有賺很多錢。
你有沒有想過這齣戲的創作出了問題?劇組花大從該劇的作者那裡購買了版權,他們在得到允許後拍攝了該劇,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必須請她解釋一下。在這件事發生後,我們都知道她剽竊了,她的名譽也會隨之喪失,估計沒有人將來會買下她的作品,我相信沒有東西,這比一個人的名譽更重要。不要認為周靜受到的懲罰很輕,她賺錢了,什麼都喜歡,這個正義太遲了根本沒有效果,其實,罰款雖然不多,但輿論壓力和各種現實因素都足以讓她吃虧。
一些人甚至因為這個事件而捲入了這部電視劇,他們認為這齣戲的演員不會要求任何東西來賺錢,連對劇本有疑問,但當明星選擇劇本時,事情就不會發生了。畢竟這是一本偉大的書,你不能照搬他。也許明星只是在演戲,他們不知道劇本有問題,就像當時我們只是在看電視連續劇,我們不知道劇本的原作者在很多地方抄襲了別人。所以我們不知道真相,我們不應該把指控牽連到明星上,當唐嫣選擇這齣戲時,他對劇情也很感興趣。
每件事都應該先做後做,這樣每個人都會感到公平,尤其是對於專利或智慧財產權而言,這些都是人人都很看重的,我們不喜歡盜版,因為他侵犯了他人的利益。然而法律之所以是法,是因為他可以是對的,也可以是錯的,既不是人,也不是物,這絕對公平,我不知道我們如何看待作者的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