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網訊 (陝廣新聞FM101.8記者蔣俊)我省《公共場所公示語英文譯寫規範》昨天(1月24號)正式發布實施,將為來陝工作、旅遊的外國人提供更準確易懂的「無聲導遊」,也使全省各類公示語英文標識真正成為展示文化大省良好形象的「城市名片」。
公共場所公示語在規範、引導人們社會行為方面具有重大意義。近年來,我省與國際上的交流日益密切,而與此不相適應的是,在公共場所隨處可見的公示語雙語標識不統一、不規範,給遊客、市民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煩。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局長仵西居:由於不規範、不統一英文譯寫,所以給我們廣大市民、旅遊者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有的人找不見地方,有的誤以為這個地方是別的地方。第二個原因呢,由於帶來了很大的不便,所以旅遊者有怨氣,市民有怨氣,這對我們陝西的形象,尤其是西安未來建設國際化大都市的形象,造成了一些不應有的負面影響。
這兩個原因促使我省質監局加大工作力度,利用世園會召開前的機會出臺了此次的《公共場所公示語英文譯寫規範》。有了標準以後,景點、道路就不會再出現各種稀奇古怪的名字了。此前,西安市的著名景點大雁塔曾被網友戲稱為「大野鵝塔」,就是因為英文的翻譯不夠規範。
西安外國語大學旅遊學院副院長烏永志:我們這次把它規範了,這個雁跟大雁塔有一定的聯繫,但是它從外型上實際上已經跟雁聯繫不是十分緊密了,非得把它直譯出來的話,特別長,你看big wild goose,特別長,所以為了推廣我們當地的文化,我們就把這個雁不要譯了,就直接用拼音,叫Dayan-pagoda,這樣的話,用起來也比較規範,也短小,容易上口。
此外,規範對於道路、方向等交通用語也制定了相關的標準,以使廣大遊客、居民的出行更為便利。
西安外國語大學旅遊學院副教授楊燕:東二環、北二環、西三環這是我們西安市比較有特色的,我們這次就對它做了個明確的規定,我們用的是,比如說south ring road,還有一個我們說的,環城東路北段,這個也是我們西安獨有的,所以我們也做了一些明確的規定。
在發布實施的三項標準中,《通則》標準提出了地方標準的整體譯寫原則,《交通》標準規定了公共運輸樞紐實體、交通基礎設施及功能、提示信息的英文譯寫要求,《旅遊》標準則規定了景點、旅遊類設施及功能、提示信息的譯寫要求。三項標準於2011年1月24號正式發布實施。
省質監局標準化處處長李鵬:首先 ,在西安2011世界園藝博覽會期間,整個道路標牌,以及公共場所公示語雙語的這個譯寫中間呢,來全面的鋪開、使用我們這個標準。在另外一些新建道路標牌,以及一些高速公路、旅遊景點上面,如果是已經建立好的,逐步來推廣使用,如果是新建的,那麼就引導,按照我們的標準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