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地方,舊城的重建、工業區或旅遊區的發展、道路的興建等,都會涉及土地徵用或房屋拆卸。對於被拆遷家庭來說,最令人關注的問題無疑是拆遷補償。拆遷是指遷出目前的居住地,對於一個新的房子或一個新的生活是未知的,以確保拆遷不能低於現有的生活質量,這是最基本的可接受的範圍。因此,拆遷補償是對拆遷後生活的直接保護,被拆遷戶需要事先明確認識,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國土地性質只有兩種: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其在面臨徵收拆遷時所依據的主要法律依據不同,由此導致的法律程序差異很大,補償標準略有差異。最為主要的是承辦律師在辦理兩種土地性質的案件時,綜合解決方案不同,啟動的法律程序不同。
1.國有土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8條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條規定,下列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土地即國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區的土地;
(二)農村和城市郊區中已經依法沒收、徵收、徵購為國有的土地;
(三)國家依法徵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屬於集體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灘涂及其他土地;
(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
(六)因國家組織移民、自然災害等原因,農民成建制地遷移後不再使用的原屬於遷移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2.集體土地
集體土地是指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土地。這裡的集體,是專指鄉(鎮)、村,村民小組等類同性質的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對土地的所有權,其他任何集體對土地沒有所有權,農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區),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或已依法徵收的外,均屬於集體所有,農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屬於集體所有。
集體土地是中國土地所有制的一種形式。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主體是農民集體,而不是集體經濟組織。
中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國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二種形式。
它不是一個固定的數字,而是根據法律、法規、徵地拆遷政策,參照(依法制定的)補償安置計劃,結合我國被徵收土地和房屋的實際評估價值,綜合範圍的參考依據。大家看到的大部分案例爆發點都在於雙方利益衝突不合理導致的,找到雙方願意的平衡點才是最主要的,我們所調節的辦法就是找到這個平衡點。
補償多少才划算
事實上,沒有統一的說法,需要根據不同的家庭條件和地區影響來決定,例如,家庭人口眾多,顯然選擇產權替代是最合適的,有些人家庭人口少,但位置好,為了最大限度地獲得利益,他們也會選擇財產權作為增值,而有些人認為這不像索要錢那麼好,所以選擇金錢補償,所以選擇哪種補償方法最划算-"你還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最合適的,最適合你的是最具成本效益的。
補償安置方案即徵收拆遷時怎麼補償的書面方案。無論集體土地徵收還是國有土地徵收,均需要公示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另,公告的補償安置方案也是被拆遷人判斷對於自家土地、房屋被徵收拆遷的補償是否合理?是否接受的重要依據。所以在了解客戶案情時,除了詢問客戶補償問題,索要正式的補償安置方案也是必備工作。
關於補償安置方案的內容具體可以參看《徵收土地公告辦法》(集體土地徵收);國務院令第590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款》(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