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世後,兒女為什麼要「守孝三年」?孔子的一句話道明了緣由

2020-12-20 詩珊涵義

古時候,當父母死後,遊子需歸鄉守孝三年。即使入朝為官的官吏,也必須遵守這個原則,直到守孝過了以後才可以回京做官。如果不遵守這一原則,時人將視之為大不孝。為什麼古人守孝的時間要三年呢?這裡有沒有講究和內涵?

「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宰我問。紳士三年不為禮,禮必敗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未已,新谷未已,鑽燧改火,期已過。」子曰:「食夫稻,衣夫錦,何為女乎?」子曰:「女乎?夫君子之居喪,食之不甘,聞之不樂,居之不安,故不為也。今天女的安,就這樣吧!」宰我出,子曰:「予不仁也!孩子出生三年後,就可以不受父母的影響。夫三歲之喪,天下皆喪之。而予亦有三年之愛他父母乎?」

這一思想是以孔子的西周禮樂思想為中心而提出的。由此可以看出,守孝三年的歷史至少可以追溯到西周時期。這個規定,貫穿整個封建王朝的歷史,直到民國時期才被廢除。

#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聖朝以孝治天下」,人人守孝。

官吏,不管是文臣還是武將,無論他們的官階和爵位有多高,只要遇到父母大喪,都要馬上請假回家鄉,為他們的雙親送葬。如果不立即請假回家,監察御史就會用一張紙條將他彈劾,此人將受到嚴厲的懲罰。據史書記載,如果不按時回家服喪,朝廷就會予以罷免,終身不得再用。

但凡事都有例外,假如父母去世的兒子是當朝的武將,而父母去世時他正好在前線作戰,那他就可以不遵守這條規定。但即使如此,皇帝還是要出具「移孝作忠」的證明書,要求將軍在戰事結束後返回家鄉服喪。我們在京劇中偶爾也能看到這樣的武生行衣——半邊白袍,這個行衣代表了這個人在服喪期間由於特殊情況而去了戰場的安慰武將。國度自然在小家之上,如果國度需要他效勞,守孝自然要延緩。

此外,武將在回鄉守喪期間,前線突發戰事,國家臨時「起復」時,武將正在服喪期。

據史書記載,不僅老百姓服喪三年,就連皇帝也不例外。比如,在孝敬父母的過程中,禁止結婚。先帝如果駕崩未滿三年,年幼的皇帝就需要冊封皇后,這種情況必須經過太后同意。如果皇帝太后沒有批准,那麼新皇帝就得等到三年期滿,才能決定自己的命運。

這樣的事情,在唐朝、宋朝、明朝、清朝,都發生過,先皇剛駕崩,新皇帝在舉行婚禮前,先將皇后冊封,然後再將皇后冊封。很明顯,這是在古禮上鑽洞,以避免違反禮儀。和守喪有關的「喪禮」,需要古人自覺遵守。身為提倡君子之道的儒生,在父母去世後自然要居喪,用這段時間來懷念逝者,反省自己的過失。

"孩子生三年,就不受父母的管教。先生死了三年,天下的人都死了.」需要注意的是,古時候並沒有「一日一杯奶」的概念,資源貧乏使新生兒學習走路的時間普遍較長,一般嬰兒從出生起要三年才能離開襁褓,獨自行走。除了今後十多年的教育,僅僅這三年的無私教育,就是為孩子們而無法償還的。

因此,歷代的孝子都要用三年的時間,來感恩父母的養育。誠然,「孝」不是一種正式的美德,也不是一種掛在嘴邊炫耀的資本,而是一種對長者真誠的敬意。其實,在中國古代,並沒有將守孝這一規定納入刑律,但是,由於中國古代尊崇「百善孝為先」的教義,因此,無數的孩子自發地實行守孝,並且心安理得。

孔先生的理論很有說服力:父母去世後,你能不能懷著像父母照顧孩子三年這樣的心情?如果不能真誠地懷念父母三年,這顯然是一種不孝的表現。

曾先生的《孝經》被列在《十三經》中,其中,有不少是曾先生自己對「孝」的理解。曾子認為,孝敬父母是一種「小孝」,只有兼孝天下的人才被稱為「大孝」。很明顯,這種「大孝」,即古人所信奉的「忠」,是中國古代政治哲學的一大原則。

可悲的是,最近有不少人把「孝」理解為「順」。許多半生勞碌的父母,仍然竭盡所能地養活自己,這顯然是時代的悲劇。儒學典籍雖有許多不符合當代社會現狀的糟粕,但「孝」德是不能丟棄的。

誠然,守孝三年這一規定在快節奏的今天,顯然是不現實的。另外,父母離世後,再去祭奠儀式化也是不現實的。因此,對當代人來說,「孝」就是在父母生前尊敬他們的父母,養育他們,而不是在父母百年之後才在形式上體現所謂的孝。守心為上,形次之,所謂「子欲養而親不待」,在父母老去的那一天,千萬不要追悔。在文章的結尾,我還附上了個人認同的兩句民間諺語:生前一次孝心,勝過墓地千次掃墓,生前一碗水,勝過墳前萬噸灰燼。

相關焦點

  • 為什麼古人要守孝三年?
    守孝,也叫守喪,或守制。最早出處不可考,孔子弟子編纂的《論語(陽貨篇)》,記述了孔子說過的一句話:「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意思是:孩子從孕育到離開父母懷抱,需要三年的時間。所以,在父母死後,孩子要用三年的時間為父母守孝,以報答父母生養之恩。
  • 為什麼古人守孝三年
    百善孝為先,父母過世後,兒女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內不結婚,不外出遠處,不貼紅對聯,不撤孝號只有三年過了才撤孝號。這是中華祖先傳統文化。古代所有人,都要守孝三年,在喪期中,皇帝是也不能結婚的。所以這種古禮,也代表著中國文化的一種精神。守孝從古代到現在,已經很古老了。
  • 古人為什麼要守孝三年?
    父母過世後,子女守孝三年,是我們中國的古禮,雖然現在已經改變的很厲害了,但作為炎黃子孫,我們還是有必要了解一下的。孔子當時是極力主張維持孝道,遵從古禮的。《論語,陽貨》裡有一段孔子和學生宰予的對話,對孝的道理講的非常透徹,我們先看原文: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
  • 為什麼要守孝?
    喪三年 常悲咽 居處變 酒肉絕父母去世了,要守喪三年,三年中因追思父母而常常感到悲痛哀傷,所以要調整居處,並戒絕酒肉。父母死了沒多久,還唱歌跳舞、開開心心,好像怨敵死了一樣,這是不對的。這時候怎麼能高興得起來?在古代,很多孝子會在三年當中,在父母墳前結個茅棚,為父母守孝。
  • 為什麼古人要「守孝三年」,三年是不是有點久
    你是不是曾經對古人守孝三年的習俗感到不解?你是不是對古人守孝時要穿的五種等級的喪服感到困惑?如果你有這些問題,那麼不妨跟隨我的腳步一起來探尋古代的孝文化吧。一是必須孝敬自己的祖先,按時恭敬地祭祀祖先,繼承祖先的事業,按照祖先的規定辦事;二是絕對服從父母的意志,恭謹地侍奉父母;三是立身行道,效忠君主,立業揚名,以顯父母。二 古人為何守孝三年其實,這個問題也曾經使古人也很困惑。
  • 古代禮制中,守喪為什麼要三年
    《中庸》裡說:「三年之喪,達乎天子,父母之喪,無貴賤一也。」這段話的意思是說,古代禮制中的守喪三年,即便是天子也要遵循,而且在給父母辦喪禮這件事上,不存在貴賤之說,都要竭盡所能地讓自己的父母安樂長眠。為什麼要這樣?
  • 古人守孝 | 三年,是個什麼概念?
    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父母親病了,吃的藥自己要先嘗一嘗,看看是不是太苦、太燙。並且應日夜侍奉在他們身邊,不能離開一步。父母親去世後,要守喪三年。有孝心的,提起父母時會難過哭泣,常常哀思父母養育之恩。生活起居有所調整改變、力求簡樸,禁絕酒肉等享受。喪事禮儀要周到,祭拜時應出於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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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小編就來跟大家聊聊老人去世多久孫子才能結婚,要等三年嗎,為什麼呢?相信對大家有所幫助,我們一起來看看吧。老人去世多久孫子才能結婚?1、一般來說老人去世,三年內孫子不能結婚,其實就是說,家裡老人走了,孫子們要為去世老人守孝三年。
  • 【傳統文化】守孝三年的來歷
    【喪服簡說】 在古代,孝是一個人的基本道德,從漢朝開始,歷朝歷代都提倡以孝治天下。「其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作亂者,未之有也」,孔子說孝順的孩子是不會興風作亂的,只有孝敬父母的人,才能孝敬家國。所以,父母去世是人一生中重大的不幸,就算是宰相,也要辭官回家守孝,而喪服,就成了孝道中的一種禮儀形式。 喪服,又稱孝服、兇服,是生者在喪禮上為死者穿戴的孝服。一般來說,根據與死者關係的遠近,喪服分為五等: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
  • 為何漢武帝不倡導「守孝三年」的儒禮?是真尊儒,還是假尊儒?
    父母死後,要守孝三年,期間不能飲酒食肉、不能作樂、不能洗澡梳頭、不能夫妻同房。孔子說:「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孟子說:「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者可以當大事。」父母活著的時候,好吃好喝地伺候,讓他們頤養天年,不算什麼大事。父母去世了,按喪禮把喪事辦好,守孝三年,這才是大事。
  • 《論語》唯一一次單獨提到父親: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到底在說什麼
    有人就說,如果一個人的父親是個小偷,他死後,他的孩子也要做三年小偷才能算孝順嗎?楊伯峻在《論語譯註》裡注意到一點,他說,道是指正面的東西。「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是的「道」,其實是指父親生前「合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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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周初期,周公制禮樂,規定了一系列的禮儀,後期經過發展,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派,更加提高了對孝的重視程度。孔子主張對父母「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因此,在古代人們極為重視父母亡後的守孝制度。在古代,父、母去世後,兒子在守孝期間必須遵守儒家的禮制,這種守喪制度叫「守制」,俗話說就是「守孝」。一般期限為三年(準確說是二十七個月),而在這段守孝期間,有一系列相當嚴苛的生活方面要求,我們現代人回過頭看看,估計一樣也接受不了。首先,在守孝期間,兒子不能有任何的享樂,不得吃肉飲酒,只能吃粥;必須與妻妾分房而住;乃至不得洗澡、剃頭、刮鬍子等等。
  • 農村老人去世,後輩要在百天內結婚,否則等三年,有什麼道理?
    孝道是我國千百年流傳下來的傳統美德,這點不僅僅是在養老上體現,作為一個很有儀式感的民族,人們在家中長輩去世的時候都要按照慣例披麻戴孝,等親人下葬以後還要「守孝」,以表自己對逝去親人的哀思。古人的守孝時間比較長,一般長達三年之久。
  • 母親重病在床,兒女棄之不顧操辦婚事,《紅樓夢》怪現象為哪般?
    關於薛家兄弟為什麼相繼去世,一定也有一番屬於薛家的故事,本文不論。否則薛蝌和寶琴要替母守孝三年,薛寶琴只有在出嫁後才不受「母喪」守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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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農曆丙申猴年八月二十一,是為媽媽守孝的第十天。 公司的喪假今天結束了,應該回北京公司報到了。親戚朋友們也很關心我,勸我說:現代社會,畢竟不能像儒家古書上所寫的那樣,為母親守孝三年。現在的孩子們,都很難有時間,把「燒七」做下來。 說起孝,中國歷來以孝治天下,所謂「明王以孝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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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胡說丈夫去世後,她有很多後續的事情要辦,辦這些事都需要她的戶口本,但是婆婆就是不肯把戶口本給她。說起緣由,是為了逼她答應一個在她看來很不合理的要求,守孝三年,外加守著孩子到老,那麼鄭女士為何要如此為難兒媳呢?在鄭女士看來,兒媳急於把戶口遷回娘家,就是想趁早和他們劃清界限,把一雙兒女丟給他們二老,去追求自己的幸福,這是讓她無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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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人家常說:「老人招人嫌,死後欠三年」,老祖宗道盡了因果循環
    中華文化,源遠流長,跨越足足千年的時間,孝道一直是中國人要牢記於心的文化傳承。「慈母手中線,遊子身上衣」父母對待兒女的感情和兒女應盡的義務,被寫進了一首首詩篇和諺語古文中。在《老人言》中,「老人招人嫌,死後欠三年」這句話可謂是道盡了因果循環,因為其背後蘊含的孝道意義,老人家將其視為金句,口口相傳直到今天。今天,我們便一同來品一品這句話背後的深刻含義。首先前半句,老人招人嫌,其實是有兩重含義。這種理解是雙向的。
  • 當「守孝三年」遇上「科舉制度」,地位直線上升,原因與尊儒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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