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規》言:
親有疾,藥先嘗。晝夜侍,不離床。
喪三年,常悲咽。居處變,酒肉絕。
喪盡禮,祭盡誠。事死者,如事生。
父母親病了,吃的藥自己要先嘗一嘗,看看是不是太苦、太燙。並且應日夜侍奉在他們身邊,不能離開一步。
父母親去世後,要守喪三年。有孝心的,提起父母時會難過哭泣,常常哀思父母養育之恩。生活起居有所調整改變、力求簡樸,禁絕酒肉等享受。
喪事禮儀要周到,祭拜時應出於誠心。對待已經去世的父母,要如同生前一樣恭敬。
百善孝為先,古時候以孝治天下,若父母去世,子女一般要守孝三年。
這三年裡,不行婚嫁之事,不預吉慶之典,任官者須停職返鄉居喪,即「丁憂」。
娛樂和交際活動皆停止,以示哀悼。
聽起來不太適合現代社會。
畢竟如今是高速發展的時代,若這么半封閉三年,許多事情都會變得大不一樣。
但在多數古人眼裡,這樣的「自苦」很有必要。
我們知道,儒家思想是千百年來對國人價值觀影響最為深遠的主流思想,而孝道倫理,更是一直被儒家所強調。
關於守孝三年的問題,曾有人鬥膽與孔子進行爭論。
宰我問:「父母去世,服喪三年,為期太長了。君子三年不習禮,禮一定會敗壞,三年不演奏音樂,音樂一定會荒廢。舊谷吃完,新谷登場,取火用的燧木已經輪換了一遍,服喪一年就可以了。」
孔子說:「喪期不到三年就吃稻米,穿錦緞,對你來說心安嗎?」
宰我說:「心安。」
孔子說:「你心安,就那樣做吧!君子服喪,吃美味不覺得香甜,聽音樂不感到快樂,住在家裡不覺得舒適安寧,所以不那樣做。既然你心安,就那樣去做吧。」
宰我出去了,孔子說:「宰我不仁啊!孩子生下來三年,才能完全脫離父母的懷抱。三年喪期,是天下通行的喪禮。宰予難道沒有從他父母那裡得到過三年懷抱之愛嗎?」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
曰:「安。」
「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早在孔子前,華夏族已有為過世父母守孝三年的習俗。
而孔子重視禮法,一生致力於「克己復禮」,這守孝規矩,自然也不敢越雷池。
宰我雖是弟子,卻與孔子的觀念不同。
他倒是個實在的,認為三年守孝期太長,沒必要把時間浪費在形式上,一年就足夠。若將多的時間好好利用起來,還能做不少有用的事。
這種想法,孔子顯然不能認同,奈何被有個性的弟子噎了回去——
你良心不會痛,我也扎不著你。君子會balabala……而你是個「不仁」的傢伙,算不上君子。
古代的喪制,在尊重逝者與重視人倫上有其合理之處,但是也存在弊端;宰我所提出來喪禮流於形式的問題,的確存在。
極重孝道的古代,既有侍奉父母至孝、聞雷泣墓的人,也有藉草枕塊、心下卻恨苦居喪的人。
(聞雷泣墓,又稱「王裒泣墓」,講述魏晉時孝子王裒的孝行。其母在世時怕雷,死後埋葬在山林中。每當風雨天氣,聽到雷聲,他就跑到母親墳前,跪拜哭泣,並安慰母親說:「裒兒在這裡,母親不要害怕。」)
父母親子之間不止血緣的聯繫,更有日積月累相處出來的感情。
父慈子孝,若先有不負責任的父母,怕是難得一個真心實意的孝子。
形喪也不如心喪,在某種程度上,行動卻出賣內心。
編輯 | 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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