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漢武帝不倡導「守孝三年」的儒禮?是真尊儒,還是假尊儒?

2020-12-20 文史溯源

儒家注重禮儀,諸多禮中特別重要的是喪禮。父母死後,要守孝三年,期間不能飲酒食肉、不能作樂、不能洗澡梳頭、不能夫妻同房。

孔子說:「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

孟子說:「養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者可以當大事。」

父母活著的時候,好吃好喝地伺候,讓他們頤養天年,不算什麼大事。父母去世了,按喪禮把喪事辦好,守孝三年,這才是大事。

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秦始皇焚書坑儒,三年之喪的制度肯定不會被認可。

到了漢武帝時,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儒家終於走上了輝煌的文化統治地位,三年之喪想必該成為制度固定延續下來了吧?官員的父母去世,就該離職守孝三年了吧?

可是,翻閱歷史,並非如此。

漢朝朝廷沒有規定父母去世官員守孝三年的制度,給官員的喪假也就只有幾十天,只夠路途奔波、辦理喪事的時間。

三年之喪,雖然不是制度,但也有官員堅持。

漢成帝時的丞相薛宣,後母去世,他的弟弟薛修便要辭官守孝三年。薛修的決定卻得到薛宣的反對,理由是大多數人都不這樣做,而且辭去官職經濟、仕途上的損失很大,得不償失。

薛修不聽哥哥的勸告,堅持守孝三年,最後竟導致兄弟反目。

服三年喪,在西漢並非普遍現象。到東漢,官員守喪與西漢相比,漸成氣候,朝廷也給予默許。但是,一直未從制度上加以強硬規定,而且自己主動服三年喪的官員,在儒家道德上有了加分,在仕途上卻損失極大。

守孝期滿後,官員有重回官場的資格,但是,原來的官級是不保留的,必須從頭幹起。

打個比方,守孝前,你是處級幹部,孝滿後,你就有可能要從科級幹起。

漢武帝後,以儒家獨尊,如此重要的「三年之喪」儒禮,為何不加以制度要求,並提供落實保障呢?

溯源君認為,原因可從內外兩層分析。

從漢代朝廷內部看,彼時的官僚體制處於創建初期,尚不完善,不但各項規定不細、獎懲粗糙,而且官員數量有限,往往是因事設崗,因崗定人,幾乎每個官員都在做實實在在的事,更沒有因科舉而產生的大量候補官員。一旦有人因守孝離職三年,找人頂替他的崗位,就是麻煩事。

著眼於這一客觀存在的現實,朝廷當然不會希望官員們都去服三年喪了。

從外部儒家思想影響程度來看,歷經百家爭鳴、焚書坑儒,儒家的正統地位在漢代僅僅剛被樹立起來,不可能一下子就影響深遠、廣泛。況且焚書後,大量儒家經典被付之一炬,其傳播思想的重要載體----書籍,還沒有得到恢復和完善,思想影響可想而之。當然,人們對孝道的理解更不會像唐宋尤其是宋以後那麼深刻、精細。

由此可知,漢代推崇儒學,卻不提倡三年之喪,是因時因勢而為,說白了就是對我有用的取之,無用的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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