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金榜題名」「狀元及第」是人們對高考生的期待和祝福,這些詞語均出自中國古代實行的人才選拔制度——科舉。作為古代中國的人才選拔制度,科舉制的利弊是什麼?又應當如何看待科舉制的崩潰?日本歷史學家宮崎市定以《科舉史》一書回應了以上問題。
宮崎市定(1901-1995),日本知名歷史學家、京都學派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曾榮獲日本學士院獎和法蘭西學院頒發的儒蓮獎。《科舉史》初版於1946年,之後經歷了修訂重版。《科舉史》是宮崎市定關於科舉研究的集大成之作,這在這本書中,作者梳理了古代中國的選拔人才制度、從東漢的孝廉科到魏晉的九品官人法,以及最終發展而成的科舉制。
他發現,科舉制度的設立幫助了歷朝天子確立專制權力,並打擊了貴族分封制度。「科舉是與天子的中央集權制相輔相成而發展起來的制度,同時也是為天子的專制權力起到輔弼作用的制度,」因此唐太宗才會望著新進士行伍而感嘆「天下英雄盡入我彀中矣」。貴族與士大夫階級的此消彼長值得注意,六朝貴族受到尊敬是因為他們受過貴族與家法的洗禮,擁有平民無法企及的教養,然而科舉制度選拔的人才擁有高於常人的素養,「與只有自尊心的舊貴族相比,他們理所當然更應該受到世人的尊敬。」此外,士大夫階層的崛起,士人在任官之後單獨行動,也打破了宗族聚居的傳統,出現了近親散居的傾向。
宮崎市定也指出了科舉制的弊端,諸如不鼓勵追求純粹的學問,科舉過熱甚至造成科舉與學問的分離。科舉只是任官的門檻,對學問發展的貢獻也有限,進士及第並不需要深厚的學問,只需功利性地閱讀相關的參考書、在容易出題的地方押題即可。但在指出科舉弊端的同時,作者也提示我們,科舉制的問題不應當被視為其本身的問題,而是與中國的政制環境息息相關,如此才能公平地評價科舉的功過。畢竟,科舉的理想是儒教主義的賢人政治,雖然具體實踐中有種種不完善之處。
宮崎市定的《科舉史》日前由後浪·汗青堂引進出版,我們從中節選了最末一章《科舉制的崩潰》,與讀者共讀。在這一章裡,作者講述了科舉制度是官方讓渡政治權力給民間的「不成功」的例證,也提到科舉制的崩潰同時也是傳統中國由政教合一到政教分離的過程(如果將儒教看成宗教的話),此外他還引用其師原勝郎的觀點論證了為什麼科舉不應當被當成禍國之舉。
《科舉史》[日]宮崎市定 著 馬雲超 譯後浪丨大象出版社 2020-06
一、科舉教育:官方讓渡政治權力給民間
將科舉與原本性質不同的學校制度相混合……這並不是從清朝開始的,而是明朝就已經存在的現象,這一事實也是中國近世官場腐敗墮落的重要原因之一。如上所述,科舉是「取士」的環節,是純粹的官員錄用制度,學校是「養士」的環節,應當是教育制度。但近世中國的學校是通往科舉的預備階段,沒有教育之實,演變成一連串的考試制度。那麼,學校的科舉化是在怎樣的社會背景下進行的呢?可以說,那就是近世中國將政治權力讓渡給民間。
一般認為,近世中國的政治是獨裁專制,事實也的確如此,但這種獨裁專制在有些領域極為嚴格,在有些領域又非常寬鬆。概而言之,鹽的專賣、商品課稅等有關政府利源獲得的領域實行極為嚴格的統制,但增進民眾福祉的公益事業則通常成為政府財政的負擔,因此出現了將這方面政治權力儘可能讓渡給民眾的傾向。
政府將教育的權利讓渡給民間幾乎也是一樣的。就《會典》而言,京師有國子監等各級學校,地方的府縣學各自任命教官,各項制度似乎都很完備,但實際的教育有名無實,所謂學校只是徒有四壁的表象。 然而,政府又以文治主義作為國是,將精通古典作為官吏的首要素質,因此有志仕途者都必須首先求學。實際從事學問教育的機構多數是私立,或者名為公立而實際帶有私人性質的書院,又或者是由類似寺小屋的機構擔任,府縣學的教官基本是不參與的。這一事實正是政府將教育的權利讓渡民間的 反映 — 教育事業這樣耗費極大的部門,與其政府自身經營,不如委予民間更為便利。學校制度很快名存實亡,只停留於法典之上,學校教育實際隸屬科舉,變為科舉的預備考試也便順理成章。因此,這些民間機構的設立純粹是作為科舉考試的預備學校,其目的是從當地縉紳社會中更可能多地推選人才送入官場,使自己黨派的勢力持續擴張。朝廷為這種形勢發愁,乾隆時期多次下達上諭戒飭士風,但既然拱手將教育權利讓渡民間,實際上也就失去了管理教育的發言權。不過,值得憑恃的科舉之權仍然由朝廷掌握,於是,朝廷致力於將科舉的效力發揮到極限,結果只能是不斷地增加考試,把科舉制度變得更加複雜困難而已。反過來看,政府雖然向民間讓渡了教育權,但將科舉權抓在自己手中,結果對地方自治的發展可謂毫無貢獻。
宮崎市定
既然朝廷將扶養官吏的權利讓渡民間,如果還要求官吏成為股肱,為國家鞠躬盡瘁,這樣的要求自然效力有限。雖然還能堅守祖制,用前代官吏的規範來要求下一代官吏,但如果期望他們順應變動的天下形勢,通過自發努力做出新的貢獻,那是不可能的。國政改革這樣的困難事,對於已經地位穩固的官吏來說,是非常危險且必須迴避的。這也是清末官吏階層最為保守而成為改革阻力的原因之一,科舉也不例外。
清朝科舉中,對於考官等辦事員能夠期待的極限就是保持公平,也就是公正無私地評分,給予考生平等發揮各自實力的機會,即所謂「嚴關防」。但到了清朝末年,連考官的公平都變得無法期待。鹹豐八年(1858年)的鄉試,各地都有不正風氣,但遭到揭發的卻只有河南省,挖補(裁剪拼接)的試卷達到四十份。就連天子腳下的順天府也未能倖免,正考官柏葰受家人請託,考試之後偷換答卷,幫助羅鴻繹通過考試。柏葰是蒙古人,科甲出身,歷任內務府大臣、軍機大臣等要職,當時是一品內閣大學士, 事情暴露後因罪問斬。我們不僅能夠看到對科場內不正當行為的問罪多麼嚴厲,同時也能看到,即便如此仍有接連不斷的不正當行為。
孫中山說,李瀚章為兩廣總督時,督署中出賣科第,每三千兩銀子可以為一個人打通關節。需要考慮的是,科舉制度的廢除自然是因為清朝在西方文明的衝擊下,認為舊有官吏任用法已經完全不合時宜而做出的決定,但同時也是科舉制度本身從內部走向崩潰,再頑固的保守主義者也不得不承認其中的弊害。
清末取代科舉的學堂獎勵法試圖將教育的權利重新收回中央,其樣式是西洋的,特別是模仿了日本的制度,但採用新制度的理由據說是接近中國的古法。這先不談。發展新起步的教育所面臨的最大困難,就是沒有財源作為經費,其次是缺乏指導和統率的人才。此外,教育必須以其他社會現狀作為背景才能有效推進,但新教育啟動時,與之關聯的其他行政組織依然保持著舊態,新教育機構是被舊社會隔離起來的先進。革命思想和革命運動在這樣的氛圍中成長發展,他們拋開清朝所期望的自強目的,並最終滅亡了清朝,成為建立中華民國的原動力。
二、科舉的崩潰:從政教合一到政教分離
以上是站在以清朝為主的立場上論及科舉制度的崩潰,但以此作為本書的結論還不夠充分。畢竟科舉不僅是清朝二百幾十年的制度,還實際在中國社會有著一千三百多年的歷史。因此,科舉的崩潰其實也是延續一千三百年的制度的崩潰。我們必須用長遠的眼光,再次站在整體中國史的立場上,重新考察科舉制崩潰的意義。科舉既是中國性質的,也是儒教性質的。唐朝時由於王室李氏,所以將老子定為祖先,科舉中也儘可能摻入了老莊的色彩,但這並不意味著科舉的儒教性質已經改變。這些努力隨著唐朝滅亡而完全消失,在後世沒有留下任何痕跡。
儒教是不是宗教,這是反覆討論的問題。這一問題不止關係著儒教,也是宗教本身的問題。反過來說,這取決於能否將儒教包含在宗教的概念之中。將儒教視為宗教時的宗教概念,與不將儒教視為宗教時的宗教概念,多少應該存在差異。但需要注意的是,「宗教」一詞其實是西歐語言religion的翻譯,而西歐的 religion,本來是指基督教。由於是將類似基督教的事物依次納入 religion 的概念之中,作為外來詞的「宗教」總會帶上了基督教的色彩,容易以基督教為中心討論宗教。 但在今天, 我們不必拘泥於這樣的來源,而應該站在最公平的立場上談論宗教。
儒教已經具備了不容懷疑的五經或十三經,其中一部分是規定從日常坐臥行住到婚喪嫁娶的生活之禮,還有一部分是闡述宇宙論和關於人性論的儒家哲理。它們其實就相當於佛教中的經律論,具體來說,《周易》《詩經》《尚書》《春秋》是經部,《儀禮》 《周禮》《禮記》是律部,春秋三傳、《論語》、《孟子》和性理諸書是論部。既然這些文本規範了生活,賦予了宇宙觀和人性觀, 提供了社會性和個人性安心立命的地盤,那麼即便信仰的中心對象是略為含糊的「天」,也不妨礙我們將儒家理解為宗教。
如果將儒教視為宗教,儒士自然就相當於儒教中的僧侶,而主宰僧侶、壟斷祭天權力的皇帝無疑就是法王。那麼,給讀書人公共地位的科舉就可以比作儒教的僧侶剃度學術考試。不過,儒教本身絕不是三千年不變的固定之物,唐以前的儒教無論形式還是內在,都沒有充分組織化。宋代以後科舉逐漸定型, 特別是論部的發展令人矚目,誕生了所謂的性理之學。其集大成者就是朱子,朱子最值得注意的是編纂了《朱子家禮》。古代的禮經支離破碎, 還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朱子將其加以整理 給,婚喪嫁娶儀式確立了一定的規範。可以說,儒教具有完備的經律論是由朱子完成的,朱子才是使儒教成為宗教的大功臣。
朱熹
如此看來,中國是政教合一的典型的法王國家。只是作為法王的中國皇帝政治色彩太重,作為僧侶的官僚同樣過於政治家化,比起宗教,科舉也帶有過多的政治性意味。科舉無論從行使方還是接受方來看,都不可能是非常良心的制度,原因就在於政治色彩太濃。
清朝末年,政教一體的法王國家面對西歐新文化,不得不迎來劇烈的動搖。儘管沒有意識到,但採用新學任免官吏的嘗試無疑就是政教分離的第一步。政教一體基礎上的法王(即皇帝)的地位,也不得不因為政教分離遭受深刻的打擊。即便清朝不是滿族出身,中國國民沒有捲入攘夷運動的旋渦之中,這樣的統治能夠持續多久也值得懷疑。由於法王性皇帝政治的終結,中國完全成為政教分離的國家。面對這樣的局面,原本在思想界佔據領導地位的康有為一派在民國後仍高唱著保存孔教,被視作復闢論者也是理所當然的結果。
隨著社會朝向政教分離的方向不斷前進,人們開始反思昔日政教一體的弱點,激烈地批駁保教者的論調。思想革命運動不 是本書的話題,這裡只介紹一篇魯迅的短文《孔乙己》……
三、科舉果真「有罪」嗎?
儘管如此,我們也不能過分誇大科舉的陰暗面。科舉的理想是儒教主義的賢人政治,雖然方法上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但在期待絕對公正公平的各種措施上,仍有值得採納的地方。關於科舉的是非,古今東西都有議論,評價也各種各樣。在東方,特別是中國本土,科舉經常是負面的,但在西洋卻多半是好意的、同情的傾向,這一點不失為有趣的現象。也許是西歐人聽說科舉的理想後,誇大了它的效果,而親身蒙受科舉弊害的中國有識者則不禁為其流毒未盡而憤慨,甚至面對將科舉複雜化、困難化並加以獎勵的明太祖,做出了「其心術有過於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辛辣評價。不過,科舉之所以在西洋獲得好評,應當歸結為科舉制首次傳入時,十七至十八世紀西洋社會的落後性。定論一旦建立,就會給後世留下深刻的影響,在這一點上我們應該傾聽已故的原勝郎博士的看法。
世人都說,中國的衰落是因為科舉。嗚呼,科舉真的有罪嗎?
議論者動不動就說科舉禍國。清朝大廈將傾時,首先廢除科舉制度救國,結果科舉廢除沒多久國家就滅亡了。如果將科舉作為中國衰落的主因,那真是天大的冤枉。中國從一千多年前開始實行科舉制度,其間請託勾結不斷,無能之輩屢屢獲得重用,但若由此論定科舉效果微小,那就是誇大考試效果引發的歪論。近來文明各國任用文武官員之際,幾乎都要進行考試,任用晉升必定依照能力,這很難不招來嗟怨之聲。
為什麼唯獨責難中國的科舉制呢?科舉制值得採納的點在於原則,官吏任用以公平為第一要義,最崇尚自由競爭。歐美各國在所謂舊時代的十八世紀無須贅言,進入十九世紀後,前半葉也未實行考試任用制度。即便在歐洲各國中號稱先進且最民主的英國,以自由競爭為原則的文官考試制度也是在1870 年以後才廣泛採用;至於武官任用,則長期採用買官制,直到1871 年。當時反對廢除買官制的人說, 考試任用法雖然多少能夠期待公平,但恐怕公平的美名之下,不世出的人才只能老死於空山了,賣官制度固然有其弊害,但俊傑一躍就能到達合適的位置,不應該遽爾更改採用考試法……如果將採用考試法引起的人才擁塞之弊,與選拔俊才名下的嬖倖寵進之禍相比,兩者的利害得失洞若觀火。況且初任之際採用考試法,何以必然妨礙以後選拔新穎的人才呢?非議這樣的考試法,是因為預設了考試不合格的人中一 定有很多人才,這難免淪為脫離實際的空談。歐洲各國如今多採用考試法,北美合眾國也吸取濫任的教訓,自 1883 年起實行文官任用考試,這無疑是進步的大勢所趨。中國自千年以前實行科舉考試,歷代逐漸加以改良,最終出現了南京貢院般巨大的建築,這是最值得肯定的,而不應當嗤之以鼻。主義透徹與否姑且不論,通過考試廣泛選拔人才,這一 點遠遠領先歐美各國,這也是中國成為先進國的原因。中國的文明已經達到了發達的頂點,而且長期免於解體,得以維持權威性,這主要是科舉的成就,它防止了階級制帶來的腐敗。如果中國沒有科舉,其文明的末路無疑從數世紀前就開始了。
議論者又說,科舉的原則很好,但實際考試的方法不得當,考的不是經世濟用的學術,而是拘泥為詩文為主的八股舊套,這一點最值得討論。此說看似有理,然而,所謂惡稅使徵收便利,能夠保障財源,而所謂良稅使徵收繁雜,經常不能適應徵稅的目的,這是管稅人經常嘆息的地方。如果可以不徵稅則無須多論,但國家是必須收稅的,稅法的好壞只能是第二義的問題。就像我們應當同情收稅者的苦衷一樣,如果國家門戶開放,為了公平任用人才,採用怎樣的考試方式都是必要的,那麼考試科目的是非就只是枝葉問題了。實行科目考試,總比什麼都不實行要好,從這一點上來說,考試科目的好壞顯然不應該成為影響科舉評價的累贅。
進一步而言,即便論及科舉的考試科目是否妥當,我們也不應一概斥為迂腐。如果因為科目中沒有包含近期西洋盛行的政治、法律等學科,就將科舉視為無用之物,那是巨大的錯誤。除了裁判官、技術官、翻譯官等不得不將重點放在特殊技能知識上的職務,其他一般文官候補者的第一必需條件,在於高等的常識、明晰的理解力和紳士必須具備的素養,其次是記誦法律規定等。在 1876 年制定的英國高等文官考試科目中,除了羅馬法、英吉利法、政治學、經濟學、經濟史, 還有近世語的德、意、法、荷、西等外國語言和文學,古典有希臘語、拉丁語、梵語、阿拉伯語,以及理論數學、應用數學、博物學、英國史、希臘史、羅馬史、近世史、哲學和倫理學等。這頗令我們滿意,理解力暫且不談,儘管常識和修養很難通過一場考試就判斷孰優孰劣,但努力嘗試比什麼都不嘗試強一萬倍。從這一點來看,中國的科舉以經學和詩文作為考試科目反而可謂得當。如果說中國的考試中沒有常識和修養,除此以外還有複查的辦法。特別是雖然沒有設立歷史科,但策問時需要論及時務,可以補足這一缺點……
總之,科舉不應當是一概加以排斥的壞制度,反而有足以大加稱讚的地方。就如各民族的盛衰榮辱一樣,各民族創造的文明也自有定數……中國文明在幾個世紀前已經極盡完善, 換言之, 就是到了發展的終點,其停滯不是因為科舉,只是運數已盡而已。(《貢院之春》)
以上是科舉制創立以來未曾有過的卓越學說,只有思路明晰、學貫古今的博士才能得出這樣的論斷。由此看來,評價科舉的功過並非易事。科舉的考察不僅無法脫離中國社會,也無法脫離天下大勢。科舉的功過是養育它的中國社會的功過,其功過程度必須與世界的進步相對照,才能得出公平的判斷。如果科舉有功,那應當是一千三百多年前就樹立了如此卓越的理想;如果科舉有過,應該責備的是它將各界事物全都包含在儒教的氛圍之中,後來不能進行本質性的改善,並且一直延續了一千三百多年。在這種無法超越的體制之內,有人肅清科舉,有人將科舉渾濁化, 他們作為個人都無法逃脫史家的評判。我在解說科舉的同時,也嘗試觸及與之相關的中國社會,可惜說不盡、道不詳的地方還有很多。關於天下大勢,我從一開始就認為自己不堪其任,所以只能抄寫恩師原勝郎博士的高論作為結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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