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丹萍,是八十年代當紅的女影星之一,她是幸運的,20歲左右便獲大獎,以主演《被愛情遺忘的角落》而被廣大的觀眾所熟知。而比她的這個著名女影星名氣更響的,是她的涉外婚姻。這似乎是一個約定成俗的定律:人們由喜歡角色而關注到影星,又由喜歡影星而關注到影星的個人私生活,而又從影星泛泛的個人私生活中,聚焦到一點——關注到其個人的感情生活。
沈丹萍的涉外婚姻曾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那個時候,改革開放剛剛不久,許多人對她嫁給外國人非常不理解,認為嫁給中國人才是「愛國」,不同於現在,願嫁給誰就嫁給誰。而她又是改革開放後首個女影星嫁給外國人的涉外婚姻,自然引起人們的議論,曾被大報、小報、雜誌等大量媒體所轉載。作為公眾人物的影星就是這樣,如同一個玻璃人站在大庭廣眾之下,有一點問題就會受到關注與議論
而婚姻與愛情,自古以來就是個說不清而又常說常新的東西。父母所欣賞的人未必就一定合適你,而違背父母意願的,兩人也未必過不到一起去。還是那句話說得好:婚姻如同腳上的一雙鞋子,穿著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知道。還有一句話,時間能證明一切!電影明星在銀幕下也是同我們普通人一樣,會遇到這樣或那樣讓人煩惱的問題,包括婚姻愛情。
沈丹萍年輕時在個人婚戀問題上就對稱得上是一個「超前的叛逆者」,她倔強地違背同事、朋友、單位,特別是她父母家人的意願,剛出道成為明星的她,執意非要嫁給一個外國人不可,前無先例!而在當時,絕大數的家長也不會接受得了這個?況且在當時狀況,就連首部「涉外婚姻法」還沒頒布出臺呢。
當時,他的父親甚至把話都說到了這份上:「你要是嫁給這個德國人烏偉,我和你媽會在咱這條街上抬不起頭,會讓鄰居街坊在後面指著咱脊梁骨挨罵!」話說到這份上,一般稍有孝順之心、心疼父母的孩子都會適合止布,為了父母的感受而選擇忍痛割愛,退而求其次也會暫時將其「冷凍」處理,暫且放一放,過段時間再說。然而,沈丹萍卻沒有,她就在社會大眾眾目睽睽之下,心意已決、義無反顧地非嫁給這個年長她十四歲的德國人烏偉不可!
明星的婚姻就是如此,他(她)的選擇是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的而別無選擇,任由別人指指點點,這是由他的職業所決定的。由此可以想像得出,沈丹萍的父母當時所承受的情感、精神與心理壓力會是多大!從這一點,不客氣地說,沈丹萍她不是個孝順孩子!非常任性!
沈丹萍永遠也不會忘記,至今說起來也感覺愧疚父母的是,1983年的大年初二她回到家裡,本應祥和快樂地闔家一起過個團圓年,但是父親說了,你要是嫁給這個外國人,就離開這個家別再回來!她走出了這個家門,流著眼淚離開了。誰都知道,含辛茹苦把她拉扯大了的父母此時能會不流淚嗎!那時的沈丹萍才23歲,畢竟太年輕了。
然而,只有不孝的兒女,沒有狠心的爹娘!這話千真萬確,沈丹萍結婚一年後,父母還是接納了她和她的外籍丈夫,彼此重歸於好,共享天倫之樂!
應當說,沈丹萍的婚姻儘管遭受了很大的波折,但最終還是幸福的。事實上,兒女的婚戀受父母的反對幹預還是挺普遍的,有一項調查統計說是67%,這裡面有時說不清誰是誰非。好在時間是最好的檢驗師,誰是誰非時間是最好的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