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網訊 7月21日,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漵浦縣人民法院、中方縣人民法院、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分別對經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的被告人餘佔洋、黃先德等18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告人張劍波等18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告人袁星等7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被告人謝桂蘭、戈林平洗錢、虛開發票、故意銷毀會計憑證、尋釁滋事案,被告人李武生高利轉貸、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部分被告人家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庭審。
經審理查明,2008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餘佔洋先後在衡陽市華天賓館等地組織被告人餘虹江、歐陽元平、周斌、賀明月、顏衝等人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並通過賄賂公職人員以尋求庇護、非法斂財,形成了以餘佔洋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09年1月28日,該組織骨幹成員餘虹江為了收取賭債帶領歐陽元平、周斌、賀明月找被害人陳運華逼債,將陳運華毆打致死。之後被告人王波、譚海濤、黃先德、張劍波、袁星等混跡衡陽市區多年的人員紛紛加入該組織,該組織得以不斷發展壯大,成員多達30餘人。2018年6月27日,該組織成員黃先德為了組織利益,出於報複目的,持刀當眾殺害被害人成聰致其死亡。
該組織多年來通過開設賭場、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幫他人擺平事端收取高額費用、發放高利貸獲取高額利息等違法犯罪活動不斷聚斂錢財,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並利用其影響力介入當地的工程領域及經濟實體經營活動,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容留他人吸毒、行賄等違法犯罪活動20餘起,非法獲取經濟利益800餘萬元,共造成2人死亡、12人輕傷、15人輕微傷的嚴重後果,在衡陽市區等地造成惡劣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社會經濟秩序和司法秩序。
懷化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餘佔洋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槍枝罪、行賄罪、窩藏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黃先德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五萬元。被告人餘虹江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4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八個月不等刑罰。對各被告人的違法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
【來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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