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劉宅宅
在胡氏那本回憶錄的記述裡,張愛玲時常為他補習西洋文學,"她講給我聽蕭伯納,赫克斯萊,桑茂忒芒,及勞倫斯的作品」。
1940年代,聞名上海灘時的張愛玲
她這位薄倖的前夫哥,只讀了一年高中,英文幾乎一竅不通,有妻如此,那是很崇拜且得意的。為此,他還特地強調,「愛玲現代西洋文學讀得最多,兩人在房裡,她每每講給我聽,好似《十八隻抽屜》,志貞尼姑搬出吃食請情郎」。
這裡面提及的西方作家,分別是蕭伯納、赫胥黎、毛姆與勞倫斯。這幾位,如今許多英語專業人士讀起來,都常感畏難。張愛玲卻能於閨房之內,隨口道來,剖析毫芒,聊作兒女情長調情增趣的借具,已能證實,她的英文功底是出類拔萃的吧!
1940年代,上海文壇四大才女──張愛玲、潘柳黛、關露、蘇青
也正是憑藉著對英語的嫻熟,於英文寫作可揮灑自如,她後半生得以在異國他鄉的美國,很獨立地安身、謀生、終老,直到告別人世。
從其生平跟作品來看,張愛玲與其說是中國文化的寧馨兒,毋寧說是西方文學給她的意志、趣味及精神內核定調。
張愛玲生在1920年代,她成長的時期,中國文化傳統日薄西山窮途末路,與彼時多數上流階層出身子弟一樣,她接受的主要是西洋文化教育。以至於說,她後來雖然被共尊為當代中國作家的「祖師奶奶」,但她上大學那會,其實國文課一直都不及格。
張愛玲學生證
因為國文基礎不牢,她還為此受累,回到上海時,即便準備良久,還是沒能考取中意的聖約翰大學深造。一個中國人,還是個在文壇嶄露頭角的名作家,竟然偏國文課不及格,就跟名作家Rachel小姐姐當年高考「作文遲遲難以下筆,最終沒有寫完」一樣尷尬。為了「雪恥」,她還進了補習班學基礎國文。這事固然有點荒誕,可多少也說明,她早期的教育背景,確實是西洋為主位的。
我們知道,她母親是新派洋作風;她小時的家,是上海麥根路313號的仿西式豪宅;她的中學,上海聖瑪麗亞教會女校,是純英文教學的;正是在中學時期,她開始在校刊《鳳藻》上發表文章,全是英文隨筆;待到1939年,她也是以遠東區第一名的牛叉成績考取英國倫敦大學的,只因二戰阻隔,不得已委曲求全轉入港大。
張愛玲母親黃逸梵,1926年在倫敦,二人拍照姿勢都很相似
就英文課而言,她妥妥學霸。據現存文獻,僅在1942年一年內,尚是大學生的她,就寫出一批英文影評和散文,刊發於著名英文月刊《The Twentieth Century》上,表現殊非泛泛。
港大三年,為更好掌握英文,她完全不看中文書,這是有名故事。
可以說,早在青少年時期,張愛玲的英文就十分了得,至少比一般中國學生優秀太多。她早期的人生企向、生活旨趣乃至文學眼界,多來自西洋文明的滋養,儘管她自小也愛看中國古典小說。
港大「本都大樓」——青年張愛玲流連之所,《色戒》亦曾在此取景
後來,因為各種原因,她不得已孤身流離在美國。一介弱女子,無依無靠,又沒啥謀生技能,中文是失去讀者的了,起初數十年,幾乎是靠英文寫作與翻譯謀生,堪稱雙語作家與翻譯家。眼見電影工業發達起來,來錢更快更輕鬆,她也嘗試操持舊業,回港搞編劇,可惜事與願違,還是灰溜溜回美。
到了此時,比往日更需要錢,而她唯一懂得的,無非碼字。為了生存下去,改善貧困境地,她有心成為在美的另一個林語堂,雙語俱精中西揚名。為了這個目標,她從未放棄,更加努力。這裡,「飢來驅我去,不知竟何之」的無奈成分,也和她一貫要強硬氣不服輸的性格有關。
港大期間,與唯一的閨蜜炎櫻
至少,在美前20年,她都努力更像個「美國作家」,產量也不可謂不豐。1953年,英文長篇小說《秧歌》在美出版;次年,《赤地之戀》中、英文單行本同時發行;大量隨筆英文寫就;詩與小說的中英互譯工作,她也涉足頗深。
為了能夠掙錢生活,這位上海灘時期養尊處優、當時「作家富豪榜」前列的女子,在英文寫作水平錘鍊上可謂苦心孤詣。只是,很悲哀的是,她的英文水平固然還可以了,也滿腹才華,可在舉目藍眼珠黃頭髮的他鄉,並沒幾個人能欣賞。
她寫的那堆英文作品,她自嘲是「兜來兜去找不到買主」,日子是在風雨所漂搖,貧賤何所嘆中苦熬的。
但是,平心而論,倘以事實說話,要說張愛玲的英文寫作能力如何如何精妙,可能確實是說不過去的。
張愛玲遺物,一貫地好美,與愛整潔
也就是講,張愛玲的英文能力,無論口語抑或文字表達,雖說都足以驅使,且算得上優秀,可這「優秀」是和中國人比的結果;更何況,「文學是一國語言文字的最精粹化經營」,英文應付自如,並不代表著英文寫作可以遊刃有餘,筆下生花,淋漓盡致。
張愛玲的母語,畢竟是中文,閱讀的英文材料再多,也近乎閉門造車狀態。她是在中國長大成人的,早期並沒在英語國家長期生活的背景,去國之前的寫作也均賴漢語以存,36歲之前甚至都沒出過國,是民國時代人所謂的「土鱉文人」。饒她再勤奮、再聰慧,純靠英文寫作,也必定是若有所欠的。
《The Rough of the North》,張愛玲英文小說,1967年由倫敦Cassell & Co.印行
要我說,她的英文能力,大體只能說是「足用」,要曲盡其妙估計是心餘力絀的。真要在西方文學世界立足,以英文作品與同時代的艾略特、毛姆諸家競爭,實在是更加勉為其難的,也是不太現實的。所以,她在美時期,寫的英文作品並不算少,可始終知音寥寥,落落寡歡,得不到賞識,良有以也,並不一定人家有意歧視。
海外名學者劉紹銘,乃「張愛玲學」大佬,他就直白講,張愛玲的英文,是脫離語言環境純粹自修,是典型的「秀才英文」,用來寫作就很麻煩,是一種手忙腳亂之態。
他說,她自少及長,都浸淫在中文母語之中,不管日後怎樣費心,英文終究還是外語,無法身心融匯。
晚年離群索居的她,為告知粉絲她還沒死,特意拿著報紙拍了此照
所以,我們翻張愛玲的英文作品,比如《雷峰塔》等作,明顯可以看出優缺點來。
她的文字,轉換為非中文,最好的地方依然還可以清麗典雅。但瑕疵也是極其顯著的:像《流言》、《傾城之戀》等名作那般,玩弄中文於股掌間的刀筆功夫,此刻似乎全然渙散了,甚至經常太一板一眼了。
英文寫作絕對不是張愛玲的強項,就連英文翻譯其實都不算很好。她在1980年代的晚年,曾費盡心力翻譯《海上花列傳》,但留下的這部英譯稿,翻譯界大佬孔慧怡先生看過,甚不滿意,曾花了三年辛苦修潤,還是覺得不達標。
左起:陳思和、劉劍梅、劉紹銘、鍾玲、梅家玲;後排顧彬、王曉明,都與張有關係的研究者
這種困窘,多少是情有可原的。張愛玲搞英文缺陷很多,除了上述「非母語」的原因之外,當還有一層隱情:她本身擅長的寫作方向,在於體貼入微地描摹出末代情緒式的中國世俗生活,刻畫出中國人世故講究中的細枝末節,其詞其意,充滿新舊雜糅的表達、繁複的意象、精巧奇特的譬喻、七寶靈臺式的清句麗辭,她的這一套看家本領,換身來到英文語林的莽原中,有些手足無措,是理所必然。
所以,當1968年的夏日,張愛玲想最後搏一搏,準備把自各的「得意之作」《金鎖記》推介至西方世界中去,用心自譯成英文時,供職哥倫比亞大學的「小迷弟」夏教授看過後,都會不滿意,動手給她作了很多細緻的潤色。這件事,散文大咖董橋在《給自己的筆進補》這書中,還專文道及,大量舉例,彰美其事。
張愛玲在世間的最後一站—洛杉磯ROCHESTER公寓
從這些故事中,我們大概有點出乎意料,以張愛玲的天縱才情,雖半生「英華沉浮」,待真格換了一副筆墨,居然也會舉步維艱。好在說,太多人忠心耿耿捧她為「女神」,並非因為她是全能的,是完美的。她英文好不好,並不影響她的文學地位。
而張愛玲自己,後來境遇改觀,對此更不會覺得有啥難堪吧。她其實是連生死都看淡的。她在1995年9月8日中秋節前日,拿出重要證件放入手提袋留在門邊,躺在一張行軍床上安然等死時,也不曾告訴任何人。
張愛玲遺物
張愛玲的晚年,看清一切的樣子,似乎什麼都不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