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明日刑滿,港府:爭取儘早送他到臺灣自首

2021-02-08 香港商報

陳同佳是香港居民,涉嫌於2018年2月在臺灣殺死懷孕女友,被臺灣通緝。由於無足夠證據控告陳同佳殺人,香港律政司控告其犯有洗黑錢罪,判監29個月,現時正在服刑。

10月18日,陳同佳寫信給特區行政長官,表示願意刑滿後到臺灣自首,請特區政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但是,臺灣拒絕陳同佳的入境申請,並稱陳同佳願意到臺灣投案是"政治操作"。目前,香港、臺灣仍未就陳同佳案達成一致協議。

在22日上午的見記者會,張建宗除了再次澄清陳同佳是自願自首,還強調,臺灣對陳同佳的通緝令現在仍然生效,全球對於通緝犯的通行做法,均是必須盡辦法將他早日緝捕歸案,偵查起訴,以彰顯法治及公義。"一個通緝犯,臺灣為什麼不收呢?這是匪夷所思的。"

臺灣方面多次強調,陳同佳自願自首,只可在司法協作機制之內處理。香港保安局21日發聲明響應,事件在法理上及法律程序上完全不存在任何障礙,與有否長期刑事司法協作機制無關,事件完全可以獨立處理。

張建宗也再次響應說,香港和很多國家沒有司法互助協議,但這些國家遇到類似情況都是實時接收自首的疑犯。"希望臺灣以積極、務實、實事求是的態度,真的不要把簡單問題複雜化。通緝疑犯願意自首投案,為什麼一定要堅持司法互助協議呢?"

"如果特區政府有可以配合的地方,我們一定配合,但要在能力範圍之內,不能強人所難。"張建宗說。

明日刑滿,陳同佳何去何從?張建宗回答說,特區政府會爭取在適合時間、儘早送他到臺灣,接受審訊,還死者公道,撫平死者家屬受重創的心靈。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離港進行公務期間,政務司司長張建宗署任行政長官。

陳同佳:被臺當局拒入境自首很無奈

香港風波命案嫌犯陳同佳有意赴臺自首,卻被臺當局拒絕入境,仍在服刑的陳同佳得知消息後,對此表示"無奈"。

據香港《文匯報》10月22日報導,被拒絕入境臺灣的不止陳同佳,連同勸服他作出自首決定、上周仍順利入境臺灣的牧師管浩鳴,如今也遭到"同樣的待遇"--被拒入境臺灣。管浩鳴前日到香港西貢壁屋懲教所探望陳同佳,並告知其臺當局的態度,陳表示"無奈"。



馬英九(臺媒)

對於陳同佳主動赴臺投案遭臺當局拒絕一事,馬英九今日再次表態。馬英九表示,人命關天,蔡英文不在乎,我們在乎。這是一條人命,一個媽媽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燦爛美好的青春年華卻慘死臺灣。馬英九一度哽咽說,"將心比心,我也是兩個女兒的爸爸,想到她爸媽心中的痛,我真的非常非常難過","我真的是非常生氣,這種事情沒什麼好討論,人家要投案你就讓他來"。

據臺灣《聯合報》22日消息,馬英九今天上午出席活動,在場外受訪時表示,看到這幾天蔡英文對於陳同佳案"荒腔走板的發言",自己非常難過。一個被臺灣檢察官通緝的香港殺人犯,要來臺灣投案卻被拒絕。他直言,昨天台當局各部門的發言證實,民進黨當局確實是以政治考慮處理陳同佳案,證明"重視選舉算計,更勝於人權保障與正義伸張"。

馬英九說,陳同佳要來臺投案,蔡當局只會不斷跳針說必須先建立"司法互助",我們當然支持臺港之間儘速籤訂司法互助協議,但這與陳同佳投案並不牴觸。先就個案同意嫌犯來臺受審,以此建立臺港司法互助實務的範例,不是更好嗎?

馬英九表示,臺陸委會今年5月曾公開向港府喊話,"不用修法,也可以馬上送過來";既然當時可以要求港府馬上把陳同佳送到臺灣來,為什麼現在反而不可以了呢?為什麼現在反而要以"司法互助"為藉口拒絕其投案?這種"昨是今非"的態度,才有不可告人的陰謀吧?

蔡英文(臺媒)

臺行政部門負責人蘇貞昌10月21日聲稱,"陳同佳在香港若出獄就自由自在,怎不在香港過好日子,突然之間說要來臺灣面對殺人罪的審判?這不符人性、常理","臺灣絕對不會陷入圈套"。

對此,馬英九痛批,殺人嫌犯要投案,蘇貞昌卻說不符合人性,不符合常理,難道是希望犯罪者都逍遙法外,才有人性?才合常理?說不要陷入圈套,但我們看到的只有政治操作與無理藉口。"請蘇院長說清楚,依法逮捕殺人犯,還受害者公道,這算什麼圈套?"

馬英九質問,蔡英文口口聲聲說要支持"香港人權",但面對這起殘忍的命案,怎麼噤聲不語,如此漠視"人權"?這讓死者家屬情何以堪?無論蔡當局如何用盡各種理由及話術來掩飾政治算計,事實都只有一個:一條寶貴的人命,在臺灣遭到殘忍殺害。

來源:港媒

他還直接喊話蔡英文,"人命關天,您不在乎,我們在乎,請讓殺人犯來臺投案,還死者和家屬一個公道",這是一條人命,一個媽媽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燦爛美好的青春年華卻慘死臺灣。馬英九哽咽說道,將心比心,他自己也是兩個女兒的爸爸,想到死者爸媽心中的痛,他真的非常非常難過。

最後,記者追問馬英九"好像有些情緒激動",馬再次強調,"我真的是非常生氣,這種事情沒什麼好討論,人家要投案你就讓他來。"

陳同佳案是香港"反修例運動"的導火索,陳本人主動要求刑滿後赴臺自首,如今陳同佳仍被臺北士林地檢署通緝中,但臺當局竟拒絕其入臺自首。馬英九10月20日就表示,臺當局的做法殘忍又不理性,實在"很不象話",蔡英文是學法律出身,對於純粹的法律問題,不要去搞政治,就要讓陳同佳來臺受審。韓國瑜也批評說,臺灣是法治社會,殺人就該回臺審判,找不到拒收陳同佳的理由,他並批評蔡英文利用香港"反修例"暴亂來撈取"大選"選票。

譚耀宗質疑是蔡政府選舉操作

全國人大常委委員譚耀宗。資料圖

全國人大常委委員譚耀宗今日在北京接受記者訪問表示,臺灣當局拒絕陳同佳入境自首的行為匪夷所思、別有用心,質疑蔡英文政府此舉是否與當地選舉有關。譚耀宗批評臺當局把事件複雜化和政治化,是政治凌駕司法和法律,是很不應該的。

譚耀宗表示,現時陳同佳願意自首,臺灣應該先接收陳同佳入境隨後進一步查清案件,希望臺灣當局儘快改變做法,讓陳同佳面對審訊,還受害者家屬公道。

陳同佳出獄前表示要去臺灣自首,臺灣當局在第一時間表示拒絕,並且聲稱這是港府的"政治操作",宣揚陳同佳是"被自首"。說實話,很出乎人們的意料。

陳同佳去年2月在臺殺了女友後逃回香港,正是他的案子促使港府啟動修訂《逃犯條例》,並引發了香港前所未有的社會大動蕩。不過"反修例"風波是後來的事,陳同佳案作為殺人案尚未了結,而且案件的性質變不了。在香港尚未發生"反修例"風波的時候,臺灣方面早已發出對陳同佳的通緝令,該通緝令至今有效。香港方面的法律很嚴格,作為非案件發生地無法對陳同佳殺人案進行調查並宣判,陳同佳願意去臺灣自首,正好與臺灣的通緝令對應上了,這當中還能有什麼額外的周折嗎?

然而在臺灣,事情就可以這樣"峰迴路轉"。對陳同佳的通緝令是去年由臺灣士林地檢署發出的,當時還沒有香港的"反修例"運動,案子清楚,臺灣方面的想法也很單純。如今香港政治動蕩高熱不退,臺灣當局被廣泛認為從中政治獲利不少,而且新的"總統選舉"在即,這樣的"好形勢"萬一因為陳同佳來臺出現變化可如何是好?這樣的算計大概是臺當局突然變卦、拒絕接收陳同佳的真正原因吧。

如果陳同佳去臺灣自首是非自願的,即臺灣方面宣揚的他"被自首"了,他人到臺灣以後一問不就清楚了,臺當局屆時可以盡情炒作港府利用陳同佳搞"政治操作"的內幕,在政治上再大賺一筆。但看來臺當局心裡很沒底,清楚現在完全從政治角度考慮陳同佳案的恰恰是他們自己。

對港府來說,陳同佳去不去臺灣自首,這當中能有多少"政治油水"可以算計呢?香港當前的局勢已經離陳同佳案最初扇動的"蝴蝶翅膀"離得很遠了,港府已經宣布撤回修例,局勢往前走了很遠,陳同佳無論去不去臺灣,怎麼判,都很難對香港街頭的形勢產生什麼影響。

其實對臺灣也不會產生很大影響,陳同佳來自首,該怎麼判就怎麼判,它完全可以作為一個純刑事案件在法律層面最終了結。只是臺灣當局想得太多了,選舉臨近,蔡英文和同僚們高度敏感,對有可能影響民進黨選情的任何風險都全力提防。一旦陳同佳來臺成為新焦點,是否會對選舉產生某種微妙的衝擊呢?蔡英文當局恨不能用超級計算器加以分析。

臺式選舉在西式政治制度的基礎上嚴重極化了,經常變異出一些莫名其妙、畸形的東西,在臺灣選舉就像火,統"獨"這個大議題則像油,共同把各種原本很清楚的事情烤炸得面目全非,而且搞出滿屋子油煙,模糊人們的視線。

不過,為了選舉搞得一個刑事案件都不能正常依法辦下去了,臺灣的政治搞成這個樣子,如此古怪,小家子氣,註定沒什麼前途。臺灣早晚還要經歷一場深刻的政治變化,這大概是註定了的。


來源:星島日報 文匯報 中國臺灣網 

編輯:蔚然 朱劍明 董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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