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改過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如過在殺生,即思曰:上帝好生,物皆戀命,殺彼養己,豈能自安?且彼之殺也,既受屠割,復入鼎鑊,種種痛苦,徹入骨髓。己之養也,珍膏羅列,食過即空,疏食菜羹,盡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損己之福哉?又思血氣之屬,皆含靈知,既有靈知,皆我一體;縱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親我,豈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於無窮也?一思及此,將有對食痛心,不能下咽者矣。
善於改正自己過錯的人,並不是從事實本身上去改,他會先弄明白自己做錯的道理。
譬如想改殺生的過錯,就要想著:上天有好生之德,世間萬物都眷戀自己的生命,殺害別的生命來養活自己,內心怎麼能安心呢?
況且當牲畜被宰殺時,既要受到宰割之痛,還要再忍受被鍋鼎燒煮的痛苦,這些所有的痛苦,都深深地穿透到骨髓裡面。
為了滋養自己的生命,盡情地享受各種珍貴肥美的食物,卻沒想過吃過這些美味以後,所有吃過的東西也都化為烏有,一切都是空的。
吃一些素食菜羹也能充飢止渴,為什麼非要殘害動物的生命來充飢,去損害自己今生該得的福報呢?
再仔細想想,凡是有血肉、有氣息之類的生命,它們都具有靈氣和感覺,和我們人類一樣。
縱使我們不能培養出至高的德行,使它們尊敬我們,親近我們,但怎麼可以天天殺害它們的生命,讓它們無窮無盡地怨恨我們呢?
一想到這裡,看到飯桌上的血肉之食,我便十分痛心,吃到嘴裡的食物便無法下咽。
了凡先生認為「善改過者,未禁其事,先明其理」,意思是說善於改正自己的錯誤的人,在沒有對自己所做的事情進行改正的時候,要先弄明白其中所包含的道理。
經常做一些惡事和錯誤的事情的人,都是因為不能夠明白事物中所包含著的道理才導致做出了惡事和錯誤的事情。為什麼會這麼說呢?
因為人們無論做什麼樣的事情,都是從自身的內心的角度出發的,也就是說一個人內心的想法才是人們做出了惡事和錯誤的事情的根源。
因此,如果不能夠明白一件錯誤的事情產生的根源,不能夠在心裏面說服自己,而是單純地從外部的事情上開始去改正自身所犯下的錯誤,這是浮於表面,效果不大。
如果能夠從內心中明白一件錯誤的事情的道理,先在心裏面把自己說服然後再去改正自身所犯的錯誤,那就應該很容易了,畢竟這樣的情況下已經算得上是自願的了,自願去做一件事情比被強迫去做一件事情要容易得多也簡單得多。
從事情上去改正自己的錯誤那就只是就事論事,只是對自己所做出的錯誤的行為的悔悟,只是注重眼前的事情;而從道理上來改正自己所犯的錯誤的話,那就是屬於在思考了事情的前因後果和所造成的影響等多方面的因素之後,理解了事情的根本原因才去改過,這就屬於考慮到長遠的事情了。
考慮長遠的事情比考慮眼前的事情要重要得多,從道理上改正自身的錯誤這樣的方式,是要比從事情上來改正自身的錯誤高級的,當然也應該是更有效果的。
在這裡了凡先生又舉出了殺生的例子。前面說了,從事情上解決殺生這個錯誤的辦法就是強迫自己不再去殺任何動物,但是這畢竟是由於壓力而強迫執行的,並沒有在心理上認可。
那麼我們來試一下從道理上來改正這個錯誤。
第一點:
「上帝好生,物皆戀命,殺彼養己,豈能自安?」
正所謂「上天有好生之德」,佛教也主張眾生平等,而且佛教的第一條戒律就是要戒殺生,所以從這兩個方面來看,殺生就是一件錯誤的事情。
古語中也有說過:「大德曰生」,意思就是說人世間最大的道德就是要讓生靈活著。
佛教也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在佛教眾生平等的思想之下來看,其實所有的動物和人都是一樣的,都是平等的,那麼憑什麼人就有權力去屠殺別的動物呢?
人的生命和動物的生命其實都是一樣的,那麼我們可以用自己的思想來想一下,這個世界上有哪個人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的呢?
又有哪個人願意離開這個世界呢?既然眾生是平等的,人和動物的生命是一樣的,那麼想來那些動物們也是十分熱愛自己的生命的,也是十分不希望自己被殺掉的。
既然是這樣的話,我們又有什麼權力去決定動物們的生命的去留呢?
又有什麼權力讓我們去殘害動物們的生命來養活自己呢?在這樣的情況下,殺了動物然後養活自己的人,你能夠感到心安理得嗎?
所以說,從這一點上來看,我們就不應該去殺生。
第二點:
「且彼之殺也,既受屠割,復入鼎鑊,種種痛苦,徹入骨髓。」
再仔細想想的話,殺生的過程其實是十分殘忍的。
人們在把那些動物殺死之後,肯定是要剝皮抽筋的,然後還要清洗乾淨,最後還要進入人們的口腹之中,之後剩下的東西比如說骨頭和內臟什麼的還要進入別的動物的口中。
我們平常的人,就算偶爾被什麼東西碰撞一下有時候都要痛徹心扉,甚至是需要休養一段時間才能好,有時候如果是人為造成的話還可以要求賠償。那麼動物們憑什麼就要任人宰割,憑什麼要倒在人們的殺意之下?
再說了,那可是在死之後還要被人剝皮抽筋啊,這可是相當於鞭屍了。然後還要下油鍋,滾沸水,熱火烤,最後再上到人們的飯桌上,這樣的情景,想想都覺得有一些受不了了,更何況是要親自去做呢?
所以說,從這一點上來看人們也不應該去殺生。
第三點:
「己之養也,珍膏羅列,食過即空,疏食菜羹,盡可充腹,何必戕彼之生,損己之福哉?」
人們殺生是為了什麼,最終還不是為了充飢,為了填飽自己的肚子嗎?
可是我們反過來想一下,難道說想要填飽自己的肚子的話就必須要去殺生嗎?
好像不是這樣的。其實這裡面包含著的是一個健康飲食的問題。貌似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能吃的東西,就比如說瓜果蔬菜什麼的,這些東西的營養都要比肉類的營養豐富得多。
或許有人說肉類補充的體力能多些,但是我們可以看一下那些體力消耗巨大的奧運冠軍,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是純粹的素食主義者呢?
或許有人會說肉類食物能夠補充更多的能量,但是這點瓜果蔬菜之類的素食也能提供。
就像寺廟裡有很多武僧,他們體力和能量都消耗巨大,但他們依然選擇素食,也沒見他們體力下降,武術下降。
再有一點,多吃瓜果蔬菜之類的素食也有助於養生和長壽,就像民國時候的虛雲禪師,一生素食,他活到了一百二十歲才圓寂。
所以說,人活這一輩子其實肉類並不是必不可少的,既然是這樣,那人們還有什麼理由去殺生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呢?
況且,殺生本來就是惡事,做了惡事的話就要受到上天的懲罰,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而受到上天懲罰的話,那就有些得不償失了。
第四點:
「又思血氣之屬,皆含靈知,既有靈知,皆我一體。」
動物也是有靈性的,比如說某些動物懂得佔領自己的地盤,而某些動物喜歡集體活動一樣,從動物是有靈性的生命這一點上來看的話,動物和人其實就是一樣的。
其實這裡面還是包含著眾生平等的觀點,既然是平等的,那麼人又有什麼權力去殺害動物呢?
第五點:
「縱不能躬修至德,使之尊我親我,豈可日戕物命,使之仇我憾我於無窮也?」
被人恨的滋味是不好受的,因為你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有人突然間陷害你一下,這種事情是防不勝|防的,所以說,如果有可能,儘量不要讓別人恨你。
人們殺生之後,這就不是要讓被殺的那些生命去恨人們麼?
或許有人不在意,反正也就是些動物,但是要知道佛教講究的是三世輪迴,誰也不知道那些動物輪迴之後會變成什麼。
所以說,能不殺生的情況下就不要殺生。
如果能夠認識到上面所說的那些道理的話,不殺生的目的不就達到了嗎?
這就是從道理上改正自己錯誤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