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島內原住民,除了血緣,還要看你姓什麼
最近,島內的原住民(大陸統稱高山族)又多了兩個新成員: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
為了取得官方核定,這兩支無名部落,走了20多年的漫漫正名路,終得償所願。
至少從福利角度來看,正名之後,兩支部落這些年的辛勞會略有盈餘:有生活津貼、交通補助,健保費也便宜;小孩讀書減免學費,專科以上還有助學金;如果孩子考大學,只要通過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認證,各種加分羨煞其他考生的同時,還享受優先錄取……
於是,臺灣有人千方百計地想獲得原住民身份。至於山裡的頭目認不認,那就是後話了。
「高考」加分35%
在臺灣,原住民人口是精確到個位數的。據「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原委會」)統計,2014年1月島內原住民為534007人,佔總人口約2.28%。
從出生那一刻起,原住民就自動享有健康保險,保費比別人低,如果家境清寒還能讓公家買單;55歲之後,每年享有一次免費體檢,而非原住民的門檻是65歲。
生活方面,他們享有每戶20萬元(新臺幣,下同)的自建房補助,如果屋頂漏了、廁所堵了,維修補助每戶也有10萬。為解決他們的零用錢問題,當局立法支持他們向銀行借小額無息貸款,每筆最高5萬;如果是做生意,還能一次借30萬。此外,打官司有補助,坐公車有補助,如果住在山裡,還能按月領罐裝煤氣補助……
讀書的補助就更多了。大學之前,有名目繁多的助學、獎學金,有些私立學校還有額外資助;讀大學,每年學雜費減免三分之二,公私立院校一視同仁;由於政策照顧,他們更容易申請公費留學,每月還能領400美元補助。
而最讓非原住民們羨慕的,莫過於升學考試中針對原住民的優待政策。
以「高考」為例,臺灣自2002年廢除「一考定終生」的聯考制度後,原住民享有依學測成績優先錄取、指考成績加權35%的優?惠。
35%是個什麼概念?2012年7月,宜蘭縣原住民考生詹毓文原始分數460.9分,經加權後分數是622.2,而考卷總分總共只有600——文體加分什麼的,與之相比弱爆了。
不過,如果想在考試中享受如此高待遇,還得通過「原委會」的族語能力認證,也就是針對所在民族的方言及歷史文化進行考試。如果通不過,原住民身份不變,但學測和指考中的優惠就要講拜拜。
對原住民考生來說,族語能力認證才是最難的。據統計,臺灣原住民共有42種語言,但由於使用人口少,以及當局在部落學校進行雙語教學——有些部落學校更是「漢語一條龍」——能認識本族語言的原住民,已經不佔多數。
改姓大作戰
當然,族語能力認證只適用於升學考試。在島內社會的每個角落,更多的是「不太像原住民的原住民」,他們有原住民血統,文化上就不一定了。
根據2007年訂立的「原住民身份法」,島內採認原住民身份以血親紐帶為原則。原住民夫妻的孩子,當然是原住民;若原住民與異族通婚,那就有講究了。
舉個例子,若媽媽是原住民、爸爸是漢人,後代取得原住民身份的關鍵是姓氏——若按傳統隨父姓,就不算原住民;反傳統隨母姓,未來福利才有指望。若外公是漢人、外婆是原住民,如果媽媽隨母姓,後代跟著隨外婆姓就可以了;一旦媽媽隨了父姓,不僅她自己沒原住民身份,後代也沒有。這種血統追溯,以三代為限。
如此「姓氏綁身份」,為爭當原住民,臺灣人「改姓大作戰」開始了。
有些人家的原住民血統來自母系,於是媽媽得先去改姓,再帶著孩子去改,戶政所要跑兩趟不說,銀行帳戶、房產證、健保卡等各色「疑難雜證」都要改,即便島內公務系統效率較高,通常也要幾個月才能「結束戰鬥」。
著名的原住民「立法委員」高金素梅,原名金素梅,本來也不是原住民身份。她的父親金德培,傳說是滿族皇族愛新覺羅氏後裔,母親高香妹則為原住民。為了參選「立委」,她冠了母親的姓,以原住民身份試水政壇,果然成功。
偶爾,還會發生「原住民父母生不出原住民孩子」的奇葩狀況——如果父母只有原住民血統卻無原住民身份,小孩自然也一樣;如果要修正,又免不了一場「改姓大作戰」了。
「阿力力事件」
原住民還有一項隱性福利:如果出現爭端,當局一般會向原住民略有偏移。
2013年5月,原住民部落布農族舉辦射耳祭,其中有一系列捕捉活豬、生宰山雞、獵松鼠的活動,製成影片放上網後,搞得動物保護團體抗議。
團體發言人說,主辦單位持棍棒敲打動物,已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他們要求布農族終止「虐待動物」比賽,卻被原住民團體反嗆「文化霸權、侮辱原住民傳統」。
結果,射耳祭在官方支持下照常舉行,只是影片不能隨便拍,違法與否也就不追究了。
今年6月,花蓮縣秀林鄉幾十名太魯閣族人,為抗議當地文化及土地遭觀光客破壞,設路障、點狼煙阻止車輛進入部落地區;有遊覽車試圖進入,他們還對空鳴槍3聲(島內原住民獵戶不在禁槍之列),嚇得遊覽車掉頭就走。
事情鬧大,花蓮縣給出的最終解決方案是,今後一切遊客步行登山,不許坐車。
還有更有趣的「阿力力事件」。排灣族有個傳統習俗,長輩用手摸晚輩的「阿力力」(睪丸),不僅代表著關愛,還會讓晚輩以後更有男子漢氣概。
2012年,一位舅公摸了摸7歲孫子的「阿力力」,遠離部落生活的父母不樂意了,直接控告舅公猥褻。舅公覺得很無辜:「我們部落的習俗啊,阿公給你摸摸看有沒有長大,就是疼小孩、跟他們玩啊。」舅公在陳述時說,好奇怪,怎麼這樣也會上法院?
最後,法院以男童證詞「舅公沒有摸很久,大概1秒鐘就放手」為由,判定舅公行為並非發洩色慾,也沒有挑起男童或他人性慾,而男童願意原諒舅公,因此判處舅公無罪。
針對這件被媒體熱炒的「阿力力事件」,「原委會」還召集法學專家專門開了研討會,認為法院的判決是臺灣法制史上的一大進步——尊重原住民傳統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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