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看了這個標題才點開文章,我想你心裡可能有疑問:「為什麼這人說如果得救靠好行為和行善,去不了天堂?難道這人不想上天堂嗎?」不要誤解,我肯定想上天堂,不想下地獄。
在我24歲的時候,身體突發狀況,我曾以為自己很快就會死了。因為如果有一個指標長期不降,可能會發展為癌症。癌症!!!在我當時的認知裡,癌症就等於被宣判死刑。雖然我偶爾覺得活著沒什麼意思,但我不得不承認我在骨子裡不想死,且非常怕死。我想儘管生活中有許多煩惱的事,但在生死面前,這些都是小事。那時候唯有天堂能稍微緩解我對死亡的恐懼,當心裡不那麼恐懼死亡時,我那能心裡平安輕鬆的面對生活。
其實那會我已經進了教堂,知道天堂和地獄的區別,但不明白得救的真理,心裡也沒有得救的確據,越講天堂我越害怕。為了緩解心裡的恐懼,我開始讀聖經;為了讀懂聖經,我開始聽福音廣播、看屬靈書籍、學習神學。通過長期的學習,才慢慢明白救恩真理,並且認識到有摻雜的「真理」不但不能讓人得救反而會捆綁人。也明白如果得救靠好行為,天堂肯定沒有我的機會。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信耶穌前,人沒有好行為可靠
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汙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賽64:6 )人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這個世界上有許多大善人,公認的道德楷模,如果真的靠好行為和善行得救,恐怕也輪不到我。今天的教會慈善工作也比不上社會上不信耶穌的人做得多,做得好,在善事上我們沒什麼可誇的。好在使徒約翰也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原文是不得見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 3:36 )真理告訴我們得救唯有信主之法,除了耶穌,沒有一個人的好行為符合上帝的標準。
所以保羅在以弗所書裡說:「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因,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沒有人可以靠好行為上天堂。
二、信耶穌後,人依然沒有好行為可靠
先不要誤會認為我在為信耶穌後可以沒有好行為辯護,不是這個意思。我也知道現在許多人害怕多講恩典,因為怕恩典講多了,人失去敬畏的心,不肯遵守神的旨意。比如:
小李說:「我聽了那麼多道,還是行不出!」
小張說:「聖經的標準做不到,真的做不到。」
老吳說:「我能上天堂嗎?實在行不出,做不到。」
老王說:「努力行哦,爭取上天堂!」
小潘說:「不曉得能不能得救呢?老沒有好行為。」
如今的教會放眼望去,信耶穌依然沒有好行為的信徒太多了,我們不能避諱不談。教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在真理上不是因為恩典講的多了,而是平常講道中「利誘和恐嚇」的信息太多了,因信稱義的真理沒有清楚或講少了的結果。因為恩典和真理才是行道的力量!不明白唯靠恩典,人在信耶穌後還是會行道無力。
很多信徒希望得救,可因為對自己的行為沒有把握,所以心裡沒底。信耶穌後,人的好行為一樣不是得救的條件。不要認為未信耶穌前無力行善,信耶穌後就一定會從善如流。不會如此,保羅也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羅 7:24-25 )成聖需用工夫,人見主後才能完全。
因此,信耶穌後如果還要靠好行為得救,我還是絕望。因為信主後還有犯罪的意念,還有付諸行動的罪行,企圖靠自己行出符合聖經的好行為,卻做錯了事,這些讓我越發認識到罪的勢利多麼強大,不靠恩典沒有出路。基督徒信主後,要靠聖靈治死肉體,才有好行為。
我深深知道信耶穌後依然不能靠好行為得救,得救只能靠恩典。所以我說如果得救的條件裡有好行為的標準,我一定會下地獄。
三、得救不靠好行為,唯靠恩典
在加拉太教會中出現猶太化基督徒強調在救恩之外還要加上割禮的觀點時,保羅說:「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與你們無益了。……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唯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加 5:2,6 )保羅在救恩的真理上從不含糊,一定要講明白救恩不靠割禮,不靠行為,唯靠基督,只靠恩典。
我不知道強調需要有好行為得救的弟兄姐妹們有多少的好行為?做了多少的善事?有多少把握在神的面光之中坦然無懼?符合律法一切的要求?我只知道聖經告訴我,世上沒有這樣的人。
如果信耶穌後,再加上好行為才能得救,我還是沒指望!也是這樣的絕望驅使我追求明白因信稱義的真理,讓我來依傍十架,深痛悔,唯靠主恩救贖。
弟兄姐妹們,救恩是耶穌完全的功勞,我們藉著神所賜的信心承認耶穌是主,接受救恩,罪得赦免,因信稱義,進入永生,沒有人一絲一毫的好行為可以依賴,唯靠基督,唯靠恩典。
靠恩得救不是說一個基督徒無所謂有沒有好行為。完全不是。基督徒靠恩得救,靠恩有好行為,因為真基督徒一定有好行為,他不一定是完美的道德楷模,他可能偶爾被過犯所勝,還有老我,甚至像大衛犯大罪,但他會抓住救恩悔改。基督徒不靠好行為得救上天堂,好行為恰恰是得救後的表現,是神的兒女以天國憲章為標準生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