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祭司耶穌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長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上帝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久活著,替他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汙、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來7:20-28)
上帝是接受侍奉的一位。假如有人問「上帝究竟是誰?」那麼最正確的回答應該是「上帝是接受侍奉的那位」。信上帝是什麼?就是侍奉上帝。對待上帝最恰當的方法是什麼?也是侍奉上帝。若口裡說信上帝,卻不侍奉他,就是在說謊。
上帝不接受罪人的侍奉,永遠是義的上帝唯獨接受義人的侍奉。誰是沒有罪的義人?只有耶穌基督。當他受浸禮從水裡上來時,上帝見證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耶穌與門徒們一同在山上的時候,也得到了這樣的榮耀(太17:5)。上帝唯獨從耶穌那裡接受侍奉。耶穌本是上帝的形像,但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而是降低自己,來到世上,擔當了除罪的事。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把他提到天上,叫所有人和天使都屈膝在他的名前,因他將榮耀歸給上帝(腓2:6~11)。
人靠基督罪得赦免之後,唯獨在基督裡面才能侍奉上帝。離開基督,沒有人能夠直接侍奉上帝,因為上帝唯獨喜悅耶穌一位,唯獨接納他獻上的祭祀。因此,若超越基督,誰也無法侍奉上帝,無法向上帝獻祭。
祭祀是侍奉上帝的法。舊約時代的祭祀是一種儀式。當時人們在用手造的聖殿裡,帶著牛羊等看得見的祭物向上帝獻祭。但新約時代用屬靈的禮拜代替了看得見的祭祀。這樣的禮拜也稱為「活祭」(羅12:1)。
向上帝獻祭的人稱為祭司。有人說,今天教會裡的牧師相當於舊約時代的祭司。但在新約時代,擔當祭司職分的不僅是牧師等相關侍奉者,凡在耶穌基督裡面向上帝禮拜的人都是祭司。
羅馬天主教對於這個問題帶有不同的看法。羅馬天主教在人朝向上帝的那條路上設置了神父。根據他們的教理,想要對罪悔改的人必須要到神父那裡告白罪,他們不承認個人直接在上帝面前坦白罪就能得到饒恕。為宗教改革預備了火種的馬丁路德批判羅馬天主教的這類有違聖經的教理,呼籲「萬人皆祭司!」
凡在耶穌基督裡面的人都是侍奉上帝的祭司。彼得前書2章5節說「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靈宮,作聖潔的祭司,借著耶穌基督奉獻上帝所悅納的靈祭」,9節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雖然牧師有牧養羊群的固有職分,但無論牧師還是在基督裡面的人,都是侍奉上帝的祭司。
基督裡面的祭司向上帝獻上屬靈的禮拜。「禮拜」一詞有朝見上帝榮面之意。這話的意思不是說好像通過照片或影像一樣看人的面孔,而是與上帝面對面地相見。因此,罪人怎麼能向上帝禮拜呢?義的上帝唯獨接受義的兒子的侍奉。所以說,在基督外面的人無法侍奉上帝。
挪亞時代,地球上有多麼多的人?但上帝的關心只集中在挪亞一家八口人身上。洪水覆蓋地面,那麼多人都被淹死,但上帝並不在乎他們,因為他們是已經離開上帝的人。創世記6章12節說:「上帝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行為敗壞意味著與上帝的約毀了。就是說人類自己毀掉了與上帝立的約。
就好像全人類中只有挪亞一家人得到了上帝的關心一樣,今天儘管人類充滿地面,但上帝的關係唯獨集中在兒子身上。因此,耶穌基督裡面的人獻上的禮拜會蒙上帝悅納,而在耶穌外面的人根本得不到上帝的關心。上帝唯獨接納耶穌一位。因此,我們要清楚地知道自己在耶穌裡面。
人類在洪水中滅亡的時候,上帝沒有關心他們,這不足為奇。有哪個農夫會在乎不結果子的枝子?對於不接受從根部供給的汁液,自願枯乾的枝子,有哪個農夫還會留著它不剪掉?耶穌也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裡燒了。(約15:5~6)」離開耶穌基督的人就好像枯枝一樣,哪怕被魔鬼、迷惑的靈和汙鬼折磨,上帝也不會幹涉的。挪亞洪水當時,除了挪亞一家人之外的全人類就如同離開樹的枝子一樣,受到魔鬼、迷惑的靈與汙鬼的支配,最終滅亡了。同樣的道理,今天上帝的關心唯獨集中在耶穌基督和在他裡面的那些人身上。
人原本是無法來到上帝面前的罪人。大衛王的偉大之處就在於他徹底領悟到了這個事實。無論做了什麼錯事,都不會產生罪惡感的就是君王。君王即使隨意下令「把那個人殺掉,沒收他的全部財產!」心裡也不會感到絲毫內疚;看到漂亮的女人,即使命令「把那個女人給我帶來」,心裡也不會感到愧疚。但大衛王不同。首先,他認識到自己的罪;第二,他認識到在他用行為犯罪之前就已經是罪人了。他承認說「我是在母腹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他明白,即使自己在道德上沒有犯罪,但在出生的時候就已經帶有罪的本性。第三,他知道原罪的存在,知道亞當以後的全人類裡面都有這罪(詩51:4)。大衛之所以被認定為優秀的信仰人,其緣由就在此,即本該對任何事情都不會產生愧疚的他卻承認自己犯了罪,明白到自己裡面充滿了罪的本性和自己在上帝面前是罪人的事實。
人類中沒有誰能靠著自己的權利靠近上帝或侍奉上帝,要想靠近上帝並侍奉上帝,首先就要除去罪。羅馬書3章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人類無法與上帝和睦是因著罪,因此想要侍奉上帝的人首先就要依靠耶穌基督的功勞,除去罪;只有這樣,才能與上帝和睦,進而侍奉上帝。
祭司侍奉上帝的事都在聖殿裡進行。聖殿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院子、聖所和至聖所。在院子裡做的是宰牛羊獻燔祭。祭司在燔祭壇上獻上祭物,然後在洗濯盆裡洗淨手腳,之後進入聖所清理燈火、擺設陳設餅、燒香,以此侍奉上帝。但他們再怎麼努力侍奉,也無法進入至聖所。上帝所在的至聖所與祭司所在的聖所是嚴格區分開的。
能夠進入至聖所的只有大祭司,而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的日子一年只有一次。這喻指著耶穌基督只一次進入天上,就永遠成為大祭司。至聖所裡有約櫃,上面有叫做贖罪所或施恩座的蓋子。耶穌帶著自己的血進入天上,灑在施恩座上,上帝從那個時候起開始關心向上帝獻祭的人。
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的瞬間,耶路撒冷聖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下(可15:38)。大祭司耶穌為我們開了一條走向上帝的又新又活的路(來10:20)。我們在這條路上隨時可以來到上帝面前,在上帝的榮面前侍奉他。因著耶穌基督,至聖所與聖所沒有了區分,上帝與我們和睦了。因此,「耶穌是大祭司」這話包含著他是使人和睦的、中保之意。
在法庭上為了被檢察員起訴的人辯護的叫辯護人或者律師。同樣的道理,耶穌是在上帝面前替我們辯護的律師,是我們的中保。比如說,孩子因為做錯事情被父親批評的時候,母親會站在中間,勸解孩子說「你這樣做的話,爸爸該會多麼傷心呀?爸爸說這些都是為了你好,不要生氣,仔細聽好爸爸的話」,然後又勸丈夫體諒孩子的處境,說「老公,孩子不是故意的,就饒他這一次吧。他說下次再不敢那樣做了」。同樣的道理,耶穌基督是我們在上帝面前的律師、中保。
約翰一書2章1節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羅馬書8章34節說「他現今在上帝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聖靈是耶穌基督的律師、中保,耶穌基督是我們的律師、中保。因此,我們要想信好耶穌基督,就要被聖靈充滿;要想侍奉好上帝,就要完全依靠基督。
從樹上斷下來的枝子自然就會枯乾,同樣離開耶穌基督的人什麼也做不了。超越耶穌基督的話,與上帝的和睦就會破碎,其結果只會暴露在魔鬼、迷惑的靈和汙鬼面前,受其折磨。因此,當家庭受到破壞、心靈受到創傷或者肉體被疾病折磨的時候,首先要做的就是依靠耶穌基督,與上帝和睦。耶穌基督作為大祭司,打開幔子進入至聖所,為我們開闢了一條能夠與上帝和睦的路。
挪亞時代因洪水滅亡的人中雖然也有許多出色的人,但其中誰也沒能吸引上帝的關心。一個人再怎麼努力地侍奉上帝,若是無法與上帝和睦,就吸引不了上帝的關心。因此,我們要與上帝和睦,要在上帝的榮面前侍奉他。為此,我們要徹底地依靠大祭司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