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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愛在草叢中、樹林裡或者巖石間漫步,恐怕沒有比我更熱愛田園風光的人了。
——貝多芬
貝多芬1792年去了維也納,在這座城市生活了35年,他去世後就安葬在此。這段時間,他數次搬家,留下了好幾處值得紀念的生活軌跡,其中有條小路,被人們特意地稱為「貝多芬小路」。20世紀30年代,在由哥倫比亞唱片公司出版的貝多芬《田園交響曲》總譜裡面,有張鉛筆畫插頁,此畫畫的就是貝多芬在這條小路漫步的場景。
貝多芬喜歡散步那是出了名的,像前段時間說的《獻給愛麗絲》的由來就是漫步後偶遇的傑作。其實貝多芬喜歡散步,更多的是想避諱生理上的不便,因他失去聽力,所以與人交談變得格外的麻煩,而且他性格執拗,不喜歡浮華庸俗,所以散步可以躲開人群,避開交流,自由自在的作曲。不過對他來說,在田野裡散步並不是放鬆,而是在尋找創作靈感,正如辛德勒巧妙比喻的那樣:「貝多芬像蜜蜂採蜜那樣,常常一邊徘徊一邊構思偉大的音樂。」
通常,貝多芬每天清晨就開始工作了,一直忙到下午兩點,然後出門散步,到傍晚甚至深夜才回家。他出門時會戴上卷了沿的帽子,上衣扣敞開,拿著一條手帕、幾張五線譜紙、一本16開的記事本、一支鉛筆,他的聽力還沒完全喪失之前,還會帶著助聽器。所以他的上衣口袋總是爆滿。
貝多芬就這麼散步著,當他想到一段旋律時,會毫無顧忌地大聲地唱出來,旁邊的人覺得好奇怪。傳說貝多芬他外甥就不喜歡跟他一起散步,估摸著就是這個原因。貝多芬散步的趣聞還有很多,最典型的莫過於被警察當做流浪漢關進了拘留所。
那要追溯到1825年的夏天,在維也納的巴登溫泉,那天貝多芬糊裡糊塗地就披了件外衣出了門,他沿著河邊走了很久,當他沉迷在美麗的景色正在作曲中時,太陽卻漸漸地落山了。等貝多芬清醒過來時,怎麼也不認識現在走到哪了,算是迷了路。又累又餓的他看見不遠處有亮著燈的人家,便走了過去。
結果,那家人看到貝多芬後覺得形跡可疑,便報了警,警察把他抓到警察局後,貝多芬仍處在蒙圈中,大聲地對警察解釋:「我不是壞人,我是貝多芬!」但警察卻說:「貝多芬能長你這邋遢狼狽樣?別騙我們了!」那幫警察完全不信貝多芬的話,還是給他拘了。直到貝多芬的朋友趕來,證明了貝多芬真實的身份這幫警察才把他放走。警官就好比見了微服私訪的皇上,趕緊賠不是道歉,貝多芬卻啥都不想說直接跟著朋友回家了,這事全當做沒發生過。
這雖然是貝多芬晚年中的一段軼事,但也正好說明了貝多芬非常著迷于田園生活。法國大作曲家萬桑·丹帝說:「大自然不僅慰藉貝多芬的悲傷和失望,更是和他對話的好友。即使貝多芬失聰,也並未影響到他們之間的交流。」
貝多芬成功地用音樂表達出了田園生活的樂趣,他會說:「你們認為我的靈感是從哪裡來的?我可說不準,反正是不請自來,甭管直接的還是間接的,我都能一把抓住它,在大自然的懷抱中,在森林中,在漫遊時,在夜深人靜時,在天剛破曉時,等等這些靈感都會應時應景產生。在詩人心中化作語言,在我這則化作一個個音符。」
《田園交響曲》便是在這樣的環境下作成,這首曲子也是貝多芬交響樂中唯一的標題音樂,它被認定為標題音樂的典範。貝多芬為這首曲子的標題寫的是「田園生活的回憶」,他還在扉頁上特別註明:「主要是情感的表現,而不是音畫」。貝多芬生怕人們誤解了他,又特意解釋說:「《田園交響曲》不是繪畫,而是表達鄉間的樂趣在人們心裡的感受。」
文/Ro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