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農村女孩出嫁後,戶口應該落在哪裡?留在娘家好還是遷到婆家好?
2020年全部落實外家女戶籍的問題,這應該是目前戶口落入地比較複雜的一個問題,尤其是這幾年,由於戶籍落在哪裡都是無所謂的事情,也不影響一個人的出行交通,也不影響一個人的其他的農村待遇。但是導致了一些麻煩隨之而來,比如說落實一個女性到底是哪裡的常住戶口,結果一些戶口甚至跨過了萬水千山還找不到這個人。從某方面來說,現在的戶籍改革的確有利於當地居民的人口管理。
記得在過去由於土地政策限制了一個人的戶口,必須隨著常駐地而把戶口遷過去,如果不把戶口遷到所嫁入的村莊,或者是說常居住的那個地方,就不會得到所分的責任田。現在我國實行了土地延保30年不變,這也使得我國的土地政策的分配原則:「減人不減地,增人不增地。」因此才好多人沒有把戶口遷走,該結婚的結婚,戶口也不管了。甚至還出現了一個人有兩個戶口的現象,在這邊不起戶口,到那邊再落一個戶口,享受兩份的當地的惠農政策。
俗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儘管這句話說得有點個話粗,可是對於戶籍的管理確實有一定的好處,至少一個人遷到另一個地方長期居住,必須把戶口遷到長期居住的婆家。當然現在由於人們結婚有時比較的魯莽,導致了現在這個社會離婚率比較高,使得一些女方顧忌到時候萬一過不上一塊,離了婚以後恐怕戶口再起回家就有點麻煩了,更何況起了戶口也得不到土地,甚至在自家的娘家還有一塊土地一級享受農業政策。
當然,還有另一種情況更適合了這個社會取戶口的原因,那就是城中村或郊區的女人嫁出去以後,絕大部分人都不願意遷出戶口。尤其是那些大城市的戶口更是不願意起走戶口,主要是為了孩子的教育,或者是為了一享受城市的一些特殊的待遇,畢竟那些地方比偏遠農村的福利政策要好很多。比如說遇到一個地方村拆遷的話,即便是村裡沒有房屋,但也有可能享受到村集體宅基地出售的一些待遇,或者是可以分得一套安置房,這也造成了這些人鑽了戶籍的漏洞。
總之,對於農村外嫁女落戶問題,目前婚姻法沒有明確女孩出嫁非遷戶口的規定,一般都取決於雙方及家庭的意願和要求。但是如果娘家沒有特別好的福利政策,個人認為最好還是把戶口遷到婆家去,戶口不遷移,需要了得兩頭跑,很不方便。畢竟結婚後你和老公才是一家人。
人生婚姻就像賭博,要賭就賭得乾淨利落。有一些人賭博瞻前顧後,結果什麼思路被別人摸的一清二楚,這樣的賭博準輸。
我這個比喻雖不十分恰當,可是,當一個人沒有回頭路了,就很容易把事情做好。結婚了還把戶口留在娘家,很容易想到離婚無所謂,反正回去也就等於出去遊一圈,所以很多女人走的就是這個套路,一個老戶人家,之所以樂意把女兒的戶口遷出,正是希望女兒安心過日子的體現。可惜有不少嫁出去的女兒,總以為自己是娘家波出去的水,不理解媽媽的良苦用心。
再說了,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雖說土地承包期是30年不變,但是你已經出嫁了,如果再向娘家要土地,要福利,兄(嫂)弟(媳)不和你爭才怪呢?如今結婚壓力這麼大,不要把婚姻當兒戲?更不要以戶口作為離婚的標準?如果娶個媳婦戶口還不是自家的,人家心裡會怎麼想?對此你是怎麼看的?歡迎大家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