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說在前面:我所創立的良知主義總計近約八百萬字,分為四大部分,共約四十章、一百六十多節、七百多小節。這是我用了約十年時間、撇家舍業、苦熬智慧、廢寢忘食研究創立的,自認為對任何人、任何群體、任何組織、任何國家都有用,而且有絕對大的用處,但是否被認可還需時日檢驗。您現在看到的只是七百多節中的一小節。所以請閱讀者連續閱讀,並提出相關意見或建議。您不願意閱讀,或者對良知不感興趣,或者您出於某種原因反對良知都無妨,人畢竟都各自的認知與言行習慣,也會有各種各樣的人,但我堅信您一定會重視我所說、所論的。
什麼良知呢?說白了,人們上學所學的知識就是良知,父母、老師、師傅教誨或教授的是良知,國家、社會提倡的是良知;法律規範的、道德約束的、制度規定的,也是良知;家規、鄉約、民俗、民風、企業章程、組織章程也是良知。雖然這之中有許多東西大家可能有時用不上,甚至可能一輩子也用不上(比如我學過英語,但到現在也沒用得上什麼);也可能在某個時候才用得上,也可能這之中的內容或某個方面並不那麼良性,甚至有不少錯誤或者不良的方面,但從整體上來說,這些都是良知的範疇,也就是說學了這些東西並不會導致你做壞事惡事,那就是良知的。
良知從釋義角度,就不能像前面這麼說了。良知主義倡導的良知與古今的專家、學者對良知的釋義有很大的不同,甚至認為他們的釋義很偏狹,更甚至有嚴重的錯誤,這是首先需要向人們鄭重提醒的。良知主義對良知的釋義如下:
第一個釋義,良知就是良性的認知。
一般來說,或簡單來說,或從漢語通常見詞知意角度來說,良知就是良性的認知。在漢語中,「良」的通常釋義為「好」,「良好」經常被寬泛理解為「好」,所以,良知也可以寬泛地理解為「良好的認知」或再簡單地理解為「好的認知」。
這個釋義是對良知按通常或習慣的理解,並從漢語名詞角度所做的最簡單、最通俗易懂的釋義,是適用面最廣、具有普遍引導性的定義,因而也是良知的基本釋義。這裡需要提醒和強調的是,良知的標準釋義是「良性的認知」,而「良好的認知」或「好的認知」是習慣性的普通理解;良知的「良」標準地釋義應當為「良性」,也就是說,「良」字與「好」字及所包含的語義、涉及的範圍是不同的,好比良涉及的範圍和包含的內容更大、更廣;「良」是正性很足的、經得起推敲的、積極性的好,也可以說是將「好」往正性、良性升級了;良好正常釋義為良性的好,而不是普遍意義的好,這也是「良知」不適合稱為「好知」的原因。從這一點來說,目前的漢語詞典對「良」字的解釋並不準確。
良知的基本釋義可以延伸解讀為:良知是從良性或良好的認知角度考察、定性事物的良性狀況和良好程度。它不僅適用於一切的人,也適用於一切的事、物、象、景、情等世間的所有;不僅適合於個體的人,也適用於集體性組織、群體、國家、社會;不僅適應於個人的思維、思想、主張,也適用於個人認知所反映、引導、指揮下的具體語言和行為。
良知作為名詞應用時,體現為「良性(或良好)的認知」;但作為動詞、形容詞使用時略有變化。作為動詞使用時,體現為「良性(或良好)地認知」,也就是說一切良性或良好地知念、知語、道理、文化、經驗、技能的東西你都可以「知」,都可以學習、掌握、收集而變成自己的;良知作為形容詞使用時,體現為「認知得良性(或良好)」。作為名詞時,通常表明認識、意識、觀念、看法、想法、思想、知念(知識)、學問、學識等方面良好;作為動詞時,通常表明踐行力、應用力及踐行、應用過程良性,考察認知事物和事物被認知動態所呈現的良好一面,言行舉止、一舉一動等動態都可以用良知考量;作為形容詞應用時,通常表明品質、內涵、學識、修養、素質等方面的良知表現程度或呈現狀態。三者分別對應良知的靜態、動態、情態上不同的表現、呈現或展現。
任何物質、任何事情、任何現象、任何問題都有諸多答案或解決、處理上的方式、方法、策略,這雖然都屬於認知範疇,但卻涉及認知的著重、篩查、選擇問題。人腦的存儲量、記憶力是有限的,人們必然需要選擇有用、有益的知念、知語、知識、經驗等去認知。
同樣,社會所能包容下的知語、經驗也必然遵從廣泛人群所能接受的大同的知念(知識)、經驗並在良知人的引領下剔除糟粕的、無用的、有害的內容而留存下來。也就是說,歷史是歷史,曾經是曾經,古往今來人類所開發出來的龐雜的知念、知語與經驗不可能全部承接於現今及今後,那些有益於社會進步並能為人類帶來生存、健康生活的重要的、必需的內容才會承襲、沿用下來,並且不斷更新、完善和開發新的好的知識與經驗充實到社會知識庫,然後再交給民眾去學習、認知。
無論個人的還是社會的知識、經驗,都是相互聯繫和影響、互為補充和完善、互為修正與流通的,而且一定都會遵循「良知」這一鐵定規律,也一定由良知人引領完成個人與社會、與世界萬物的互動和承接。
馬克思主義在認識論上著重、強調的是全面觀、辯證觀、真理觀等觀念,這都屬於良知範疇。但是,它卻存在諸多理論上在良知主義看來的明顯的偏頗或錯誤,比如強調唯物觀、實踐觀等。良知主義所要強調的或注重的是一切良好的包括馬克思主義中的有用有益部分都可接納,但與良知主義相衝突的理論必然辨析、批駁。
第二個釋義,良知就是良性(或良好)地認知事物和事物被良性(或良好)地認知。
這個釋義是單從漢語動詞角度,並從字面上辯證地理解而做的釋義。
認知為分主動地認知和被動地認知兩種動性認知。主動認知是從內向外地發動內心,並指揮身體各器官觀察、體會、了解事物,同時將信息、情況反映到腦中;被動認知則是外界事物映入、作用、刺激人的感覺器官而使畫面、鏡像等情況進入大腦,激發大腦形成刺激性感應,迫使人接收認知。這兩種動性認知在良知規範下就形成了良知地認知事物和事物被良好地認知兩種情況。
人可以選擇親自實踐、親身經歷去認知事物,也可以選擇學習他人的經驗或社會知語,實踐與學習的過程是走馬觀花還是腳踏實地當然有明顯的區別,這就要求人們要驅動良好的心態,轉化成自我可以隨心所欲調控、掌握的能力,選擇良好的方式、方法去認知事物。同樣,事物與人發生接觸後,是無視、忽視、漠視,還是直視、觀察、重視、珍視乃至捕捉每一個細小的情況、環節,這在每個人那裡感應不同,事物被良好地認知,乃至特別透徹地認知了,就體現出了良知。去認知與被認知,直接體現了人的主動性、被動性上的區別,也體現了人與萬事萬物的互動關係到底是怎樣的動法和動態;擴大地說,體現了事物之間相互作用、互為影響的關係,體現了事物的普遍聯繫性,是事物之間互動性反映、相輔相成關係的體現。
這個解釋是體現人與人、思想與思想巨大不同的最明顯標誌。良知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的不同在這裡體現得很明顯,即馬克思主義認為事物刺激人的反映使人有了認知,或者說外界事物作用於人的感官使人產生了意識,是被動接受、適應客觀物質世界的作用,客觀決定主觀,而良知主義認為在自然(界)層面,馬克思主義認為的沒錯,但在人類層面就是錯誤的。在人的層面尤其人的意識層面,人一定是主動認識世界才有認知,主(觀)一定決定客(觀),而不是客(觀)決定主(觀),只有這樣才能提升人的良知,最終使人類獲得文明、進步、發展等方面的提升。「良知地去認知事物和事物被良好地認知」突出體現了人的主觀上的主動性,人類的文明、進步、發展與和諧等切實需要必須依靠人的這一特性,那種被客觀事物刺激而反映、被動接受教育、被灌輸認知的被動認識不是人類被稱為「高級」的特徵,也不是什麼科學。
第三個釋義,良知就是從良而知。即遵從良性(或良好)而獲得認知和充實知念。
這個釋義是從良知的來源、去處和認知的需要性角度,並根據漢語語法辨析的釋義。
人要良知起來,良知而想、而行,就需要向好、求好、擇好而獲得認知和充實頭腦中的知念;社會要良知起來,良知運行而進步、發展,也需要向好、求好、擇好而完善社會知念(知識)系統。這裡的「良」是遵從良好,嚮往好、追求好、選擇好。這裡的「知」包括兩個意思:一是認知。對於個人而言,什麼應當知道或獲知得需要個人作出選擇。二是知念、知語和知識。對於社會或群體而言,有用有益的個人認知研討、匯集、補充、修正而形成社會化知語體系,這個體系分為知念、知語、知識三個相互銜接的部分,它們來再反哺地傳播、傳承給個人。
「良知」在漢語語法的組詞結構中,是加前綴而成的附加式合成詞,「知」以形容詞「良」作前綴,表明以「良」限制、約束「知」的範圍,而使「知」拋棄不好的一面,即無需泛知、全知,更不能亂知、惡知,而應當選好而知、擇良而知。
世界上的事物是可知的,但卻不能全知,也不必全知。浩瀚的宇宙、紛繁複雜的世界包羅萬象,無窮無盡,永遠也不可能認知全部,認知永遠無盡頭(永無盡頭在某些哲學家那裡解讀為不可知)。人類只能按需擇好而知,並按益用性而留存、傳承其中的部分。
人類知與不知都不影響事物「好」的存在,不知需要知,知而遵從需要性、益用性;可知而不知,或者可知而不想、不看、不說、不認同及反對、惡意歪曲個人或社會的認知與知念(知識),在良知主義看來都屬於非良知。非良知只會對事物本身上的「好」產生影響,但否定不了「好」的本質,也永遠阻礙不了社會的整體性進步。
人類進化的過程就說明人類是整體上進步、發展的。客在事物能被意識歪曲化、邪惡化,也能被棄用、亂用、濫用,知與行的結果都可能向好和不好兩個方向發展。人類進化必然會整體選擇向好的方向,「行」需要「知」引領和規範,這樣才能知行合一而向良性發展。「知」需要知什麼、知哪些,必然需要選擇「好」來界定;「好」既是個人的主觀,但完全可以客觀化,也需要客觀化才能向更加完好、完美方向發展;知,必然遵從「好」的需要,只有求好的知才能被客觀化認同,才符合人類的普遍嚮往與追求。良知的「良」字限定了「知」的範圍與方向,這會使人大幅度地減少偏見、衝動、盲目、惡俗、傷害等認知,會使問題特別是難解問題減少化、容易解決化。
人類通過「良知」可以把事物的好、人的好、認知的好「類聚」起來,交融起來,使世界良性循環起來,世界在良知下美好起來,各種事物會更加靈動並趨良向好地進步、發展。事實上,人類自從有了高級的認知功能後,人們先認知到什麼才是好的,然後再知,父母教育、學校教育、自學自悟、吃什麼、穿什麼、用什麼都是以好來約束思想和行為的。沒有好的約束,人們根本就不知道該如何生存和生活,也難以生存和生活。
因此,良知的「從良而知」還可以簡單理解為「『好』與『知』的互補、互動」或者再精準地理解為「『良』與『知』的互補、互動」,即好的總是要升級到良的層面,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顯然「良」比「好」更為優化,因此也更精準地成為人的知行的真正需要。
第四個釋義,良知是知行在整體上符合社會進步與發展良性標準或良好意義(的)。
單從形容詞角度引申地說,良知是知行在整體上符合社會進步與發展良性標準或良好意義(的)。這個釋義是從良知在漢語中作為形容詞使用時,按社會需要而擴展的更寬泛的釋義。
對於個體、個物、個事、個行而言,肯定需要以好和不好衡量,良知人、良知的事、良知的物、良知的行為、良知的心、良知的大腦、良知信仰、良知行為等等,都可以用良知衡量。人需要以好人與壞人、善人與惡人、人民與敵人、朋友與損人、良知人與非良知人、先進分子與落後分子等區分,狼蟲虎豹、貓狗牛羊、樹木花草等也需要以好孬劃分。
好與孬的劃分必然是個體、個物本身呈現出了好和不好的一面,即使人的認知沒有定義,也都明擺在那裡。比如被人馴化了的狗,而且是同一窩的狗,就有經常咬人的狗和從來就不敢咬人的狗;同樣是一個族群裡的狼,有的就敢挑戰狼王,而有的則唯唯諾諾;同樣是緊鄰著的同種的樹,有的就長勢喜人,有的則難以成材……每個單體的物種、物件、事情、現象,不管具有不具有認知能力,但都都可能與人發生某種、某方面的聯繫,人們認知到了他或它,都可以以知念(知識)的形式暫時固定下來,並引導人們去認知他們或它們,這樣也就省去了每個人絞盡腦汁地思想、研究、描述等過程。
對於集體、群體、共體而言,也同樣需要以好和不好衡量。比如良知社會、良知經濟、良知國家、良知民族(優秀民族)、良知單位、良知組織、良知的標準等等,也都可以用良知形容。就以國家來說,邪惡國家、不友好國家是常見的說法,國與國的不和諧本質必然涉及到國家政權組織甚至就是決策者的良知問題,必然是一方甚至雙方政見的良知性上出現了較大的差別,絕不是國家意識形態不同或籠統地說為「價值觀」不同的問題。老死不相往來的親屬甚至曾經一個家庭的人有之,國家與國家相互爭鬥也必然有之,問題就在於個人及由個人組成的集體、群體、共體的良知程度到底有多大差別,是否可以通過良知而改變現狀和解決問題,是否有意願達成共識。良知主義認為,不切不和諧、不安定、不如意等問題都是可以解決的,而且是能夠得到良好、良性標準和意義的。
單就個體的人來說,以良知形容一個人大方面上是在整體上符合社會進步與發展良性標準或良好意義(的),即不是一個人一言一行、一時一事表現不好及對某物、某事、某方面現象的認知不好就判定其不是良知人,而是全面地、整體地看或衡量。衡量的內容上,既有知也有行,既含因也含果,既看過去更期待將來,既有獎勵也有懲罰,既包括某個方面也著重全面;衡量的標準上,既含條目標準,也必然含數字標準,真正實現理想哲學家設想的數字哲學的構想。個體的人是一切涉及良知衡量的事物中最複雜而困難的,但如果一旦有了良性標準,個人對於社會的良好意義也就迎刃而解,這方面已經成型的良知標準在全世界範圍內,美國的NBA聯盟就已呈現了先進的借鑑性。
個體的人要劃分良知人和非良知人、好人和孬人說難確實難、說簡單也簡單,要每個人都能在認知上判明與確定整體上符合社會進步與發展良性標準或良好意義(的)確實很難,確實難做出準確或很好的判斷與衡量,但是,人們可以在形容某人是否是好人、良知人、人民、先進者上作出初步的、大概的判斷與衡量,並套用比較好理解的良知釋義,比如「具有良好的認知程度、能力(的)」、「良好的知行習性、品性(的)」,這樣的釋義就可以作為良知作為形容詞應用到人時的直觀性、通俗性釋義。
在馬克思主義理論中,人雖然沒有直接分好壞,但批判與鬥爭甚至革命的對象與團結、爭取、甚至樹為先鋒、主人的對象上卻具有明顯的感性色彩,理論上強調唯物基調,但思想上卻帶有濃厚的好壞分別。其中,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農民階級與地主階級等分法現在已經很不適用了,原因就在於工人、農民、知念(知識)分子中照樣有政權組織不滿意甚至痛恨的人,而資產階級、地主階級中照樣有許多好的分子,唯物者常常冠以「開明資本家」、「開明地主」、「民族資本家」等稱呼,這其中的「開明」、「民族」明裡暗裡所指一定跟好壞密切相關,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第五個釋義,就是良性的知念或良好的知念或好的知念。
從漢語一詞多義、應用廣泛角度,良知可解釋為「良性的知念」或「良好的知念」、「好的知念」。知念相對於人類整體的認知來說範圍就狹小許多,也就是說,人們的認知在轉化成知念時是有限的,而且是經過篩選、提純過的,尤其個人專屬的經驗、秘方、技術等沒有轉化為知念的情況是存在的,因此說,這個釋義是相對狹義的釋義,但卻是精確的釋義。
知念,就是現代漢語中的「知識」一詞。良知主義之所以不用「知識」這個詞,是覺得從認知的過程看應是先「認」後「識」而後再「知」,它是認知的漸進與提升過程;「知」與「念」是相輔相成的,而且二者都可以單獨作名詞和動詞。良知主義之所以不用「觀念」這個詞,也是因為觀念是認知的起始而知念才是認知的終成;觀念是感性而來,與知念的理性和知性相比在幼稚與成熟、片面與全面、偏見與成念、膚淺與深刻等方面有較大差別。
知念,是個人認知的轉化,是個人認知的公開化、社會化形成的。知念藉助人體功能和相應物質而將認知形態化,通過口語與肢體語言、文字、書籍等介質將個人的認知表達、展現到公共範疇,其中的公眾認為好的部分被固化、傳承下來並推廣、傳播開來的那部分;知念是人類全部認知中的一部分,可以說,知念算是認知提純出的精華部分,因此,通常情況下的知念就是良知,但是因為知念中畢竟龐雜而個人的認知能力畢竟有限,且所有知念中也含有糟粕、無用、不適用等內容,良知地獲得好的知念顯然是必要的,這正是良知主義用「良好」限定知念以達到知念再精良、純粹後,以達到為人類帶來明顯益用性的原因。
人們自學、上學、受教而獲得知念(知識)本身就是在充實自身的良知,把社會知念吸收、充實到個人的良知中,再用良知引導生存、工作、學習、生活等需要,從而實現個人良知與社會良知的良性循環。
通常來說,知念(知識)的本質通常是將各種各樣人的認知經過篩選、總結後的集成,是個人的認知得到大眾的認同,這種認同定是符合群體、族群的需要而被採集、推廣、引用、傳播開來的,所以,知念(知識)(廣義的知念(知識)包括經驗)通常情況下都是好的認知,也就是說知念(知識)通常情況下就是良知,或者說知念(知識)本身就屬於良知。
挑剔地說,絕大部分知念(知識)是良知,即並非全部知念(知識)都是良知,這是因為:第一,人類的認知始終在發展、提高,舊的、錯的、無益的知念(知識)慢慢被新的良知排斥、淘汰、取代,轉而成為非良知,所以知念(知識)體系中原本為良知的部分可能成為劣知、錯知;第二,個人認知展現出來得到族群、民眾、社會、國家、民族等公共方面的認可,並不一定都是好的,因為每個人的認知能力與水平不同,比如某些迷信、劣俗、風氣等就被眾多民眾認可或長期認可併入了文化知念(知識)系統。
良好的知念(知識)與不良知念(知識)的差異或區別,總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人群的變化,特別是在良知人那裡有明顯且巨大的變化;良知在知念(知識)層面需要人們主動審視、檢查、糾正、評判、修正、完善、確立好之後,才可歸為良知,這一過程通常是被民眾認可的知念淵博、德高望眾、智聰慧明的良知人在發揮重要作用甚至做著巨大貢獻。
有一點必須特別提醒的是,個人認知轉化為社會知念(知識)過程中,絕大多數情況下是認知中的良知部分在轉化成良知形態,良知形態就是通常的知念(知識)。這一過程中,不是所有的人都在參與其中,而只是部分人,這部分人就是通常的良知人。其中,創新型良知人把自己研發、掌握的專屬良知通過創業、勞動成果互換等形式呈現給社會,甚至可能無償奉獻給社會,社會系統接納並以知念(知識)的形式擴散開來,為廣大民眾所用,當然也有被統治者壟斷的情況;服務型良知人則發揮修訂、編撰、完善、講授、傳播、宣傳、推廣等作用,甚至作以補充、翻新、加深、展開等再創新而變原創良知成為更為完整、精華、適用的良知,充實到社會知念(知識)系統中;普通勞動型良知人則學習、運用這些社會良知轉化為個人知念(知識)、個人修養、勞動技術、生活技能、生活經驗等方面,並為個人及至社會積累財富。
因此,創新型良知人的社會價值可以說是價值連城的,他們才是社會良知締造者,是社會生產力的動力源,是勞動人民的主力軍,是廣大民眾中應當讚頌的的高精尖的優秀人才、傑出人物。創新型良知人對社會的貢獻或其社會價值肯定遠大於其他人,服務型良知人、普通勞動型良知者雖然是成果轉化者、使用者,但他們也是社會生產力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那些功於心計、投機取巧、巧取豪奪、好逸惡勞等非良知人則如蛆蟲、蛀蟲一般侵蝕良知人的勞動成果。
良知的釋義本不是一蹴而就之事,古往今來的思想家、哲學家、語言學家很少有人關注良知,對良知基本上也沒有什麼解釋,良知主義也就沒有多少先驗可供借鑑、參照。從上述良知主義對良知的釋義可以看出,「良知」一詞是很寬泛的,在應用上它是可涉及一切人的思想言行及其他一切靈動的事物、現象。但是,良知關乎人尤其人的認知才是良知的根本。單從人的認知角度看,「良知」還可以有其他多種釋義,比如:
(一)良知就是符合人類整體生存、健康生活需要,對人類衣食住行、吃穿用住具有良好影響和作用,能夠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諧、發展等大同理想、大同需要的認知。
良知的概念可以綜合、宏觀定義,可以直白地、讓人特別好理解地定義,即良知就是符合人類整體生存、健康生活需要,對人類衣食住行、吃穿用住具有良好影響和作用,能夠促進人類文明、進步、和諧、發展等大同理想、大同需要的認知。
人類的歷史是用良知寫就的歷史,人類創造的一切文明、文化,本質都是良知與良知引導下的良能、良行共同作用的。良知無處不在,先進文化、優良傳統、「五講四美」、「四有」新人、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傳統道德、知念(知識)武裝頭腦等用語,儒家思想、理學文化、毛澤東思想、「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的提倡,實質就是在倡導良知和運用良知塑造良知人,打造良知民族與良知國家;保護地球生存環境與健康狀況,保障人權,和平共處,「一帶一路」,世界性組織的成立與推動,經濟合作,等等國際影響的思想與行動,都是以良知為根本、從良知角度出發的本著促進人類的生存與健康、文明與進步、和諧與發展目的的思想與行動。
(二)良知就是一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因素通過人類實踐活動與認知的互動問答,從而找出事物符合人類整體需要的、客觀與主觀互映的認知,並將其中具有益用效果的部分納入人類認知體系的知念(知識)庫。
這個釋義是相對複雜但卻寬泛的。良知的本質是以人類為核心構建的認知體系,因此必須「以人為本」,從這個角度來說,良知分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意化良知,即從人的意識出發構建起的人類文化知念(知識)和人類文明系統。另一方面是客在(主觀意識之外的客性存在)良知,即客在事物所表現出來的良知,也可以稱之為自然良知。它構建了宇宙尤其地球世界的多姿多彩,以及人類及各種生物賴以生存的資源與環境。客在良知是自然事物本身就具有的特別、特異之處,它們被人類發現、認知並賦予了名稱、顏色、定義、出處、方位、性能、質量、大小等方面的區別後,收納充實了意化良知,但尚有無數事物尚未被人類認知到。
客在自然良知是事物本身就具有的良知,人類發現未發現都不影響它們的良知存在。意化良知與客在良知交相互映而形成龐雜的良知世界。通常情況下,良知主義倡導的「良知」指意化良知,意化良知決定了自然事物的特異、特別之處如何良知地反映出來,決定了良知世界如何越來越龐大、豐富,向外界輻射的範圍如何越來越寬廣。
在良知的世界裡,良知應當有個宏觀性定義——良知就是一切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自然因素通過人類實踐活動與認知的互動問答,從而找出事物符合人類整體需要的、客觀與主觀互映的認知,並將其中具有益用效果的部分納入人類認知體系的知念(知識)庫。人類的文明世界,本身就是依靠良知構建起來的,人類意識上的良知與自然事物本身的良知,是主客體相互作用的,作用到的事物歸入了人類社會可涉事物,良知主義稱為「人化世界」,未作用到的事物為未知事物,尤其地表之外、之內的事物還需人類的良知向外、向內輻射出豐富多彩的良知,使自然與人類在良知互映下實現共存共贏。
(三)良知就是人運用善性與智慧而良性地反映事物的面貌、情況,使事物達到主觀與客觀、事物與人及人的認知、實在與精神之間的美好交融與互動,以達到認知上的客觀化、持久化、益用化。
結合馬克思主義原理,良知主義認為物質與認知是良性互動的,良知就是人運用善性與智慧而良性地反映事物的面貌、情況,使事物達到主觀與客觀、事物與人及人的認知、實在與精神之間的美好交融與互動,以達到認知上的客觀化、持久化、益用化。這是將世界上主要方面的現象按馬克思主義的聯繫觀和良知主義益用觀結合起來而形成的定義。其中,一切事物的靈動性本質也是良知性,靈動性通常被人們廣泛「唯心」為事物的「靈魂」,但事實上,這是人的「良心」作用,是事物本身具有的靈動性被人為按需要與益用而做了特性上的分別,是事物與人的精神面貌或精神或精氣神形成了互動、聯繫、交融。
舉個例子,一個人看到小草在向他「招手」、「微笑」,這就是小草的靈動性,這個靈動性就是小草被主觀地認知為好,從而形成了他個人主觀下「好的一面」。這個主觀並非「唯心」,而是個人的心靈與小草的「靈氣」形成了互動。
一個人通過陽光的心態,將美好的願望、期待、夢想、追求等意願,與小草這樣的事物生動地描述出來,達到呼喚和感召人們都來樹立陽光心態並與自身的情感、思想交融起來;他認為小草是良知的,自己觀感、感想也是良知的。這就是事物的靈動性與人的靈魂交相互映,是事物本身就具有的「動」(馬克思主義中事物的運動屬性)被意識為「靈」。他並不是什麼「唯心」,而是看到、認知到了一切美好的事物或一切好的東西是良知的。如果他個人的想法與大家的想法不謀而合或得到大家的認同,這就形成了客觀。
小草的良知、個人的良知、他人的良知、良知的知念(知識),交融互動起來,這就是廣普下的良知。這樣的良知是「以人為本」、以人為中心構建起來的,是人類之所以總體上越來越文明、越來越智慧的根本原因;這樣的良知遍及各種事物、各種人的話,世界也便良知起來,並向良知的高級境界——無與倫比的美好世界方向發展、前進,這樣的世界可能是人類最希望看到的、擁有的世界,可能是遠遠超越「共產主義世界」的、人們無比崇尚的世界。
(四)良知就是求好、擇良而知。即人們從一切認知中理性地擇取相對好的、良性的或正確、健康、積極、有益、滿意方面。
這個定義,是按照人對事物的認知範圍、過程、目的、方式、方法而概括成一句話釋義,雖然也比較好理解,但可能會讓人覺得運用起來比較困難,因為人們的習慣總是想約束他人而不善於約束自己的思想言行。
在人類歷史發展的長河中,事物(世界萬事萬物)本身的組成、屬性等現象和事物本身與其他事物相互間存在的關聯與區別,以及事物運動、發展等反映特徵靈動地呈現,最終被人類認知或賦予認識。
所有認知中並非都是好的,有很大一部分屬於偽劣壞惡性質,人們需要從中理性地思維,分析、研判出行與不行、積極與消極、有用與無用、有益與無益、滿意與不滿意等好與不好來。
同樣,一人、一事、一物、一現象在每個人的認知下都會呈現或多或少的不同。
從人類歷史發展過程分析,人類之所以發明、研究、出臺各種思想、主義、主張、學問、知念、知語(知識),無非是將事物與人類良性地關聯起來,為人類提供更大更好的益用,而這些思想、主義、主張確實在整體上引領了人類的進步、發展,出臺思想、主義、主張的思想者或哲家們肯定在「擇好而知」上的運用相對自如得多,只不過他們的想法、目的不一而同,有的甚至極力掩藏其目的,為政治需要也好,為國計民生問題也好,總會或多或少地出現偏差。作為普通民眾,如果也能夠充分運用自己的智慧與思維,就能從中理性地分析辨別出到底什麼才是好的和個人或社會需要的。
人們如果學會全面分析看待各種人對一人、一事、一物、一現象的不同認為,綜合出代表性的認知,並從中分析、挑選相對好的或相對正確、健康、積極、有益、滿意的方面性認知,那麼無論個人還是社會,都會很容易地良知起來,並向好的方面進步、發展開來。
「擇好而知」與前面的「從良而知」似乎是一個意思,但實質有所不同。「擇好而知」體現在思維與行動過程上,而「從良而知」體現獲取良知的總體原則。
(五)良知是社會的公序良俗、道德修養、懂法程度、學識與常識在個體身上體現的良好程度。
這個定義是針對個體的人而言的,因而比較狹義。但是,因為良知主要是針對人的,解決了人的問題,其它問題都會迎刃而解,所以這個定義卻是「以人為本」在考察人、分類人上最具有社會意義的定義。人們看到這個定義就會馬上用良知審視自己和他人,並在社會活動中以良知為準則指導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幫助他人獲得良知。
人在社會活動中的思想觀念、一言一行,都能體現出與社會進步、發展相匹配的素質、能力、才學上的高低,都能體現出與社會相適應的公序良俗、道德修養、懂法程度、學識與常識掌握程度。社會的整體進步與提升必然要在人上下功夫,必然需要每個人都能充實和自覺提升這些方面的素質並完善自身的能力,這是根本中的根本。每個人的良知在這些方面得到提升,社會也就和諧、安定了。
以上是良知主義對良知的各種解讀性定義或解釋。良知主義自認為對良知的解讀很全面,而且適用、益用性明顯。這些與以往其他不同的解讀,會使民眾在短期內快速、寬泛地重新理解良知這個詞彙,使良知與民眾成為「貼心的朋友」,並使良知主義快速而廣泛地被民眾接受。
總地說來,人們對它的理解不同,但都大同小異,這充分說明良知不僅是個非常樸素易懂的詞語,可以非常寬泛地理解和運用,而且說明它一直在為人類服務,一直與人類相伴,只是人們還沒有真正重視它、運用它而已。
良知主義對良知的概念的多種理解,顯然與中國古代、現代對良知的理解、釋義大不相同,尤其現代的釋義非常偏隘甚至極其錯誤,這是必須要強調說明的。
良知主義對良知的各種解釋並非全是良知主義創立者個人智慧上的創造、發明,或是別出心裁地胡編亂造,而是實事求是地梳理了人們在實際生活中對良知的習常觀的理解,全面、深入、細緻地研究歷史的、現今的社會理解,並剖析、加入可能的利於社會進步與發展的益用性因素,尤其著重體現對應漢語語言學的「見詞知義」,從而作以規範化地整理、修辭和創新,使良知的釋義更為合理、充實和益用,以期達到最佳、最廣的社會益用性效果。雖然創立者苦熬心血、窮盡智慧地付出辛勞,但創立人並不想讓人們像對待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那樣,把本就屬於人民大眾的良知歸結到個人頭上。因此,基於人類尤其人民或者良知人的智慧與實踐結成的良知成果,是「良知主義」的基石,創立人的個人良知雖然無比重要,但人們只需要覺得特有益用後記得是誰創立的足矣,而無需以個人的名字命名一個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