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裡辱罵他人,罰錢!還有人被行拘……

2020-12-23 白銀網警巡查執法

近日,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件,引發廣泛關注。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辱罵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譽權,最後被判決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微信群中罵人洩憤

除了公開道歉還得賠錢

據悉,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兩人曾因投資發生糾紛。2019年12月,王某在兩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裡(微信群共有70人)中多次發表「孔某斷子絕孫……敗類」等汙穢性言語,辱罵、侮辱孔某,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

今年1月,孔某向奉化法院起訴,要求王某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撫慰金。4月,奉化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被告王某多次在微信群發表不當言論,已經損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譽權。

法院結合王某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情節及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等因素,判決被告王某在微信群向原告孔某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

微信群裡罵人

鄂爾多斯一男子被行拘

據內蒙古晨報報導,就在2020年5月,內蒙古達旗公安局王愛召派出所查處了一起利用微信群發洩心中不滿,肆意辱罵他人的案件,而違法人員王某某已被行政拘留3日。

據悉,4月24日8時許,王愛召派出所接到了村民杜某的報警,稱有人在村務公開群內對其進行辱罵。經查明:4月23日21時,王愛召鎮村民王某某因日常瑣事與村委委員杜某發生爭執,並在村務公開群中通過發語音的形式,多次對杜某進行辱罵、侮辱。

法官說法

網絡社交活動不能為所欲為

公民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微信、微博等網絡社交平臺並非法外之地,公民在網絡空間開展社交活動時,同樣需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能為所欲為、不加節制。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網絡空間裡損毀他人名譽,構成侵權,同樣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擴散!

文明上網,提醒更多人!

相關焦點

  • 微信群罵人罰錢了!還有人被行拘……
    被告王某在村民微信群辱罵原告孔某,侵害孔某的名譽權,最後被判決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微信群中罵人洩憤除了公開道歉還得賠錢據悉,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兩人曾因投資發生糾紛。2019年12月,王某在兩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裡(微信群共有70人)中多次發表「孔某斷子絕孫......敗類」等汙穢性言語,辱罵、侮辱孔某,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2020年1月,孔某向奉化法院起訴,要求王某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撫慰金。
  • 微信群內辱罵他人!錫盟2人被拘
    全然不顧法律的約束 近日,錫盟2人 因為在微信群內辱罵他人被拘 二連浩特市 近日,二連浩特市格日勒敖都邊境派出所查處一起涉嫌尋釁滋事案,違法嫌疑人吉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 「警示」宿遷一男子酒後在微信群辱罵他人被拘7日
    近日,我市一男子就因在微信群中亂說話被行拘了。來看看是怎麼回事?案情回顧12月2日,沭陽縣公安局馬廠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其在村居微信群中無故被他人辱罵。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開展調查,很快便鎖定了違法行為人丁某某。
  • 男子微信群裡辱罵他人 浙江青田法院判其道歉並賠償
    近日,浙江省青田縣一男子陳某因為在小區群裡辱罵物業管理人員,被法院判決要求公開道歉,並賠償撫慰金1500元。   事情要從小區電梯故障說起。今年7月6日下午,陳某居住的小區裡一臺電梯出現故障停止運行。作為物業管理人員的周女士得知後,立即聯繫了電梯公司人員過來維修。維修人員也很快將電梯修好恢復使用。
  • 「說案」在微信群辱罵他人,要道歉並賠償?
    在微信群內出言辱罵他人,可能造成他人的社會評價降低,侵害他人隱私權、名譽權。【案情回顧】程琳(化名)和吳珍珍(化名)是住在同一棟樓的鄰居,兩人因曾經的過節而積怨甚深,最終矛盾升級為名譽權糾紛。近日,廣東珠海市香洲區法院審結該案,吳珍珍因在微信群內出言辱罵原告程琳,被判令賠禮道歉並賠償2000元。2017年夏天,程琳曾為吳珍珍的兒子治療咳嗽,但病情並未好轉。2018年4月8日,香洲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以程琳在未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在其住所為他人開展中醫診療活動為由,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程琳停止非法診療活動,並罰款2000元。
  • 村民微信群辱罵他人 侵害名譽權被判賠償
    &nbsp&nbsp&nbsp&nbsp去年年底,王某在兩人所在的70多人村民微信群中多次發表汙穢言語,稱對方「斷子絕孫、敗類」,辱罵、侮辱孔某,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nbsp&nbsp&nbsp&nbsp今年1月,孔某向奉化法院起訴,要求王某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撫慰金。
  • 城廂法院:微信群內辱罵他人,男子賠償千元撫慰金
    城廂法院:微信群內辱罵他人,男子賠償千元撫慰金 2020-12-03 17:0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城廂:微信群內辱罵他人,男子賠償千元撫慰金
    近日,莆田市城廂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件,被告詹某在擁有200多名成員的村微信群裡辱罵原告徐某,侵害徐某的名譽權,最後被判決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 微信群內出言辱罵他人,珠海一女子被判道歉並賠償2000元
    工人日報客戶端12月15日電 微信群內罵鄰居「騙子」,被判賠2000元?住在同一棟的兩位鄰居程琳(化名)和吳珍珍(化名)因為曾經的過節而積怨甚深,最終矛盾升級為名譽權糾紛。近日,珠海市香洲法院審結該案,吳珍珍因在微信群內出言辱罵原告程琳,被判令賠禮道歉並賠償2000元。
  • 在近200人的微信群裡,他指名道姓地謾罵、侮辱他人,結果……
    老閔和老秦有一個共同的微信群群裡有近200人今年3月老閔連續在群裡發布謾罵、侮辱老秦的語音老秦認為老閔在這麼多人的微信群裡多次指名道姓誹謗、辱罵自己並在群裡群外肆意造謠侮辱自己人格嚴重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權給自己及家人的工作、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影響於是
  • 真實案例:女子因在微信群內辱罵他人,被法院判決賠償7000元
    真實案例:女子因在微信群內辱罵他人,不僅使自己丟失工作,還被法院判決賠償7000元真實案例:女子因在微信群內辱罵他人,不僅使自己丟失工作,還被法院判決賠償7000元一、案件概述1、原被告原為公司同事,雙方因工作需要,共同加入只有14人的公司內部微信工作群;2、原被告因工作中產生矛盾,被告在工作群中以語音或文字的方式發布了針對原告的信息,信息的內容與日常工作均無關聯,信息諸如「做人積點德,老天爺看著你呢」、「把不該拿的錢吐出來」、「你的皮真的是全中國最厚的」、「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不超生、掃把星、惡婦」、「孽畜」、「老子不幹了也要把你弄到牢房裡
  • 「以案釋法」因罵人被行拘3日,他起訴公安局!法院會怎麼判?
    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審判的合議庭成員除了3名法官外,還有4名人民陪審員。這是人民陪審員法施行後,該院首次適用七人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多次辱罵他人跟狗一樣被拘2月23日,村文書兼村會計洪某在椒江區春潮村村部值班期間,因小區收取停車費問題與王某等一行人發生口角。
  • 微信群罵人洩憤,有人賠錢,還有人被拘了!
    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喜歡在微信群裡分享開心的事、吐槽不爽的事……然而你有沒有想過,這不,就有人在微信群裡被人多次辱罵汙言穢語不堪忍受於是,他把那個罵他的人告上了法庭……近日,浙江寧波市奉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件,引發廣泛關注。
  • 宇芽前男友被行拘!
    另查明,陳某還有通過微信實施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針對陳某的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分別給予行政處罰,合併執行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 不然只是行拘了事,未免太過輕描淡寫。 買家張俊 #宇芽前男友被行拘# 因故意傷害和通過微信實施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兩項違法行為,宇芽前男友被行政拘留二十日,並處罰款。
  • 村幹部侮辱他人,拘!!!
    村幹部侮辱他人,拘!!!2020年12月17日,馬某壽因侮辱他人,被祁連縣公安局依法給予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警方提示每一位公民在享受言論自由的同時,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為洩私憤,肆意謾罵、侮辱他人,必將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馬某壽作為一名村幹部,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當眾辱罵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言辭不堪入耳,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 男子在微信群裡講了幾句話,結果攤上大事了!都看看吧!
    和業主群裡遭到辱罵 甚至被人咒罵「全家死光光」 最終 林先生辭任業委會主任 而這些辱罵林先生的信息
  • 女子微信電話辱罵他人,法院:賠償5000元精神損失費
    重慶法院網消息,「我不就是在微信上、電話裡罵了她,在『快手』上說她有病嗎?怎麼會惹上官司呢?」家住酉陽縣的李某對自己成為被告還有點想不通。李某不明白的是,辱罵他人並惡意洩露他人隱私,有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名譽權,而名譽權正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權利之一。
  • 寧津一男子發視頻辱罵交警——罰!拘!
    一男子對民警糾正機動車亂停亂放行為心懷不滿為洩私憤置道德與法律於不顧居然在微信群辱罵交警工作人員結果呢?案情回顧2020年4月24日,寧津交警大隊接一群眾報警稱,有人在萬宏國際城業主微信群中發布辱罵交警大隊工作人員的視頻,寧津交警大隊根據報警人提供的視頻資料及嫌疑人交通違法告知書查詢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個人信息。
  • 女子在微信群裡罵人,攤上事兒了
    近日珠海市香洲區法院審結該案,被告吳某因在微信群內出言辱罵原告程某,被判令賠禮道歉並賠償2000元。鄰居幫忙「看病」,竟是非法行醫2017年夏天,程某曾為吳某的兒子治療咳嗽,但經治療後病情並未好轉。鄰裡產生過節,微信群內「怒懟」2020年7月21日,吳某在小區同樓棟住戶微信群中參與討論並發言稱:「你說的那個騙子神醫住×××,專門嚇唬人,很討厭……就因為之前他給我兒子看過咳嗽,後來才知道他是騙子……他有點神經病……」「一顆老鼠屎」「為了自己能賺錢一點不留口德」「小區裡好多鄰居被他騙過」等,吳某的發言引起了微信群內其他成員的互動討論。
  • 發朋友圈辱罵他人,賠禮道歉還要賠償1000元!
    發朋友圈辱罵他人,賠禮道歉還要賠償1000元!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微信已經成為我們生活中重要的社交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