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公司,一名九零後員工曠工兩天,被主管領導依據公司管理制度,按照曠工罰款處理。該員工不服氣,隨後寫了辭職報告交給領導。領導不批,讓他冷靜冷靜。這位員工就把辭職報告貼在公司門口的宣傳欄上,走人了。這種現象,你有什麼看法呢?
這裡反映出公司管理的問題。
我們探討兩個問題:其一,管理的目的是什麼?管理的目的是為了罰款和考核嗎。其二,用什麼樣的制度對九零後員工進行管理,員工已是九零後了,用六、七十年代的老制度管理,還有沒有效果。
剛才那句話,不知大家理解沒有,員工都九零後了,還用六、七十年代的制度管理,他們能服從嗎?
過去制度的優勢
我們從六、七十年代就開始實行員工考勤、籤到、請假制度,這些制度對過去的老員工在工作紀律、工作效果上起到了很好的約束和規範作用。連評選評優、工資獎罰上都與勞動紀律掛鈎,所以制度效果明顯。
這種管理在當時很有效,這與當時的工作模式與工作機制有關,當時的勞動機械化低,靠人海戰術,靠人力做保障才能完成任務,是人多力量大的時代。所以在管理上必須把人管住,把勞動時間管住,在特定的環境下才能出效益。
當時的社會環境,讓過去的人很珍惜自己的勞動付出和勞動成果。掙錢不容易,用汗水摔成八瓣換來的每一分錢,捨不得被勞動紀律上犯的錯,輕易地扣掉。所以過去的制度,對員工的管理效果很好。
員工的逆反行為反映出什麼
而這家企業的管理,造成了員工不服從管理,直接由曠工變辭職,沒體現出管理的效果。這裡反映出,一是員工對自己所受的處罰不滿意,有牴觸。二是企業的管理不能讓員工信服,不能起到真正的管理目的。三是九零後員工敢於向制度發起挑戰。這種制度不符合對他們管理。
管理的目的是什麼
管理的目的,簡而言之,兩個方面:
一是規範和約束,讓大家對同一個事情上做到統一標準與要求。
二是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界定,並進行考核,以規避和震懾違反者。
第一條意思好理解,第二條意思,就是先要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界定,這個界定的目的就是告訴大家,這種行為會對大家造成傷害,或對企業的利益有損。是一種損害個人及企業利益和安全的行為。所以處罰的目的是減少或杜絕對個人或企業的損害行為。
所以如果我們處罰員工,是為了防止他的行為對個人或企業造成損害,那他就會接受,別人也會信服。這是正確的管理。
但如果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界定不科學,那員工就會不服從和不接受,引起員工的反感和對抗。就尤如文中這位員工一樣,做出一些逆反的行為。
這就是管理的核心,如果管理制度不科學、規範,不是出於管理的真正目的而設置,那這樣的管理制度多半執行不下去,多半得不到大愛的支持和擁護。所以管理也要與時俱進,也要優化和創新,不能用一個辦法管千年,在一條老路上不回頭。
九零後員工的管理
而現在社會勞動形式與工作方式已發生了很大的改變,與過去的方式不同了,不依靠個人能力和人海戰術了。所以在對員工的勞動紀律管理上就要隨時代變化而變化,要適應現在的工作特點,要適應現代人的性格特徵。
現代化的企業,要建立與現代化管理相適應的制度,要與現代化的辦公與工作相結合,更要符合現代人的特點。否則制度只能像花瓶一樣成為擺設,甚至阻礙企業發展,影響員工工作積極性。
這樣的制度執行,沒有積極作用,不會得到員工擁護和信服,其效果是負面的。這個現象值得企業思考,值得管理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