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癲、刑法與監獄的背後——思想史可以這樣寫

2021-02-19 為你辯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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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選自葛兆光《思想史研究課堂講錄》

直接來源:理想國imaginist


精神病到底是怎麼回事?

人們是怎麼被確認精神不正常的?

監獄是怎麼誕生的?

而它與現代社會又是什麼關係?

剝奪靈魂的現代刑罰

與剝奪肉體的古代酷刑相比

更人道嗎?

尼採說「上帝死了」

為什麼他進一步說「人死了」?

現代社會居然是「性的社會」?

……


要說二十世紀後半葉最具震撼力的思想家,米歇爾·福柯無出其右:聲名狼藉的同性戀,因抑鬱症自殺兩次未遂,死於在當時神秘恐怖的愛滋病……其個人生活的驚世駭俗就足以讓原本平靜無瀾的學術圈側目,而其思想的離經叛道和難以歸類則將人們原來的常識攪得人仰馬翻——上面這些看似奇奇怪怪的問題和說法就是他研究的一部分。它們曾給思想史帶來顛覆性的震撼,也至今影響到人們對瘋癲、刑罰、監獄、性、知識、權力等概念的認知。

不得不說,福柯實在是個迷人的所在,但在如主頁菌這樣的普通讀者這裡,閱讀福柯,卻又常常陷入雲山霧繞的困境。以致前幾天偶然看到一篇思想學家葛兆光教授關於福柯的課堂講錄,詰屈聱牙的福柯在葛教授的娓娓道來中,竟仿佛變得明白曉暢起來,有點激動。因而心血來潮,節選了講錄中一小節分享給大家,談及瘋癲和刑罰。

你也曾挑戰過閱讀福柯嗎?不知道看完這篇文章後,你是否也會燃起對福柯的興趣?

瘋癲、刑法與監獄的背後

思想史可以這樣寫

文 | 葛兆光

瘋癲是怎麼來的?

作為一個思想史教授,1970年以後,福柯研究了一些非常具體的歷史,其中一個研究成果即《瘋癲與文明》一書。這本書研究精神病人是如何被確認、被隔離、被我們所謂的正常社會所拋棄、監禁與治療的;他討論上述發展的過程,討論了理性、知識是怎樣被賦予了權力,建立一種大家都認為是「正常」、「合理」的生活,並把另外一些人、另外一些生活、另外一些思想隔離出來,並且把它們稱為「不正常」。

 Folie et Déraison: 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âge classique

《瘋癲與文明》法文版封面

大家都知道,精神病人生活在另一種精神狀態裡,但這種精神狀態是什麼時候被認為是非正常的呢?早先,精神病人與非精神病人之間本來並沒有太大的鴻溝,一些人並非一開始就被確認為是不正常的,顯然自稱是正常的這批人擁有著很大的權力。而這種權力,是由於「社會」需要,而社會又需要「秩序」,而「秩序」又使得這些組成「社會」的人擁有比其他人更多的力量。正是靠了這種權力。為了使所謂的社會與秩序得到穩定和安寧,他們要將那些可能破壞這種秩序那批人隔離開。福柯在這裡,就討論了在理性還未隔離非理性以前,這種關於隔離的知識的產生過程。

這讓我想起了佛教一個非常有名的故事,這個故事來自佛經,後來在中國的《宋書》裡面也有記載,流行得很廣。這是一個關於國王與瘋泉的故事。據說一個國家,天上總是下雨,誰喝了雨水就會變得瘋癲。全國人除了國王都喝了雨水,於是全國的人都特別可憐這個國王,說國王的精神不對。在我們看來,喝了雨水的人都瘋了,但瘋子群體看到一個正常人即國王,反而覺得後者很可憐,並強迫國王也喝這種雨水。後來國王也瘋了,大家皆大歡喜,說國王的病治好了。


1990年四川精神病院  攝影:呂楠

在現實的世界裡,被我們稱為瘋子的這批人如果在人數上佔絕對多數並擁有絕對權力的話,他們則會把我們這些所謂的理性的人說成是瘋子。福柯在《瘋癲與文明》的書中講了一段話:我們不得不研究另一種形式的瘋癲的歷史,我們有必要試著追溯瘋癲發展歷史的起點,在瘋癲這個詞、被認為不正常的狀態即瘋癲被隔離的狀況出現之前……在這個起點,瘋癲尚屬一種未分化的體驗,是一種尚未分裂的對區分本身的體驗。當我們回到瘋癲歷史的起點之前,所謂的瘋癲和正常、理性與非理性之間並沒有一道深刻的鴻溝。只是在不斷的隔離、建構、描述、排斥等權力支持下,瘋癲開始出現,並且被天經地義地放在精神病院裡。

福柯的研究雖然是針對精神病起源的歷史,但他實際上是要追究人類的理性與非理性、正常與非正常,是怎樣被確立起來的,這是一個思想史的問題。

現代刑罰比古代酷刑更人道嗎?

在另一本書《規訓與懲罰》裡面,福柯又考察了監獄、刑場和各種刑罰,發現我們現在表面上看來非常文明的監獄、刑罰等懲罰性方式的背後,其實有著相當複雜和殘酷的歷史。現在的刑罰不再是以剝奪人的身體、製造人的痛苦來懲罰人,像五馬分屍啦、凌遲處死啦,而是採取剝奪人的時間與自由的方式。後者看起來似乎很文明,但背後掩藏著一種權力意志和很狡詐的文明陰謀。

Surveiller et punir. Naissance de la prison

《規訓與懲罰》法文版封面

福柯在《規訓與懲罰》一書裡面要說明的是,在法律的公正背後,是公正這個詞被賦予了正當性,這種正當性實際來自於權力。表面上人道的監獄的空間格局,實際上是更高明的權力監控系統。監獄的看守人在最高的高臺上,目光可以看到所有敞開的監獄的房間。房間的門是朝中心開著的,獄卒可以監視到所有的房間。

大家看過美國電影《綠裡奇蹟》吧?電影裡對這樣的監獄格局有所反映。監獄的鐵柵門的方向朝著中心,犯人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都會受到監控。現在發明的電視監控系統則更加可怕。此時,人的隱私權利、空間移動的權利甚至所有的自由都被剝奪了,在所謂文明社會的觀念看來,好像比肉刑文明,但實際上這是非常殘酷的,甚至比傳統的酷刑更殘酷。


《綠裡奇蹟》劇照

這種殘酷並不像以前那樣拿刀子割人,拿鞭子仇人,福柯說,現代社會裡,人們把處罰變成精確的計算,把規訓和成本計算連在一起,用多少懲罰會使犯罪者感到不划算,從而杜絕他的犯罪欲望。而對於人來說,自由可能相當重要,而監獄就是按照時間來剝奪你的自由,表面上人道的監獄的空間格局,實際上是更高明的權力監控系統。

前幾天我看到一個電影,說一個人從監獄中回到兒子身邊,妻子已經死去,兒子對他很陌生,他在家裡感覺非常不習慣。兒子對他也覺得很不習慣,因為他上衛生間時從來不關門,喊他時,他總是習慣性地回答「到」。這些,都是因為他在監獄中住多了,住慣了。如果我們的監獄是非常文明的、比五馬分屍之類更文明的話,那麼文明的標準是什麼?福柯的研究是在追問這兩種懲罰方式究竟孰更文明。


《肖申克的救贖》劇照拼圖

在這本書裡,福柯對統一的、明確的、可以計量的懲罰進行了分析與討論。這一點也可以聯繫中國古代歷史來看,中國古代很重視刑典、法律的公布。春秋時代,晉國曾將刑律鑄在鼎上,當時有人反對,認為如此一來,百姓就都知道刑罰了,統治者會喪失處罰的權力。與孔子同時代的子產,也曾將法律條文記於竹簡併公布出去,得到孔子的讚揚。

公開條文的意義是很重要的,古代的酷刑裡隱含了暴力、濫殺的可能,是以暴制暴,現代的懲罰呢?表面上看好像很文明,福柯分析說,如果說公開的酷刑是對罪行的回答,通過刑罰而展示,那麼,現代的量刑懲罰則是用最謹慎、有節制的方式,來表示犯罪的障礙和後果。它包括幾個原則。一是最少的原則,就是使懲罰在最低限度超過罪行的程度,而不像酷刑那樣過分。量刑懲罰需要計算,如偷盜罪是三個月的監禁,殺人罪是無期徒刑或死刑等等,好像很合理合情。二是充分想像的原則。酷刑是對肉體的施虐,但現代懲罰的不是肉體而是觀念,讓人對坐牢產生深刻的印象。罪犯被監禁時哪也去不了,什麼也幹不成,生活寂寞而單調。當出獄後,痛苦的記憶就會不斷地提醒他。三是單方面的效果,監禁使記憶選擇了留存中最深刻、最持久的內容,而這些對肉體並未形成創傷。四是絕對確定的原則。現在的懲罰對於犯罪者是絕對確定的,因為法律條文是公開宣布過且得到大家承認的,所以罪行是絕對確定的,所以看上去很公平。福柯認為這是精心計算的懲罰經濟學,是一整套的知識、方法、描述、方案和數據,從這裡產生了現代性、現代人和現代制度。


監獄生活  攝影:Valerio Bispuri

從思想史上看,古代和現代的懲罰有什麼不同呢?按照福柯的說法,古典時代的公開處決,顯示了權力與真理的一體性,法律的公開處決是顯示國王、法官擁有處罰人的權力,同時顯示自己還擁有道德和真理。福柯認為,古典時代的拷問是法官與疑犯之間的較量,但審訊者進行肉體懲罰時,也具有一定的風險。被懷疑的人如果忍受不住而招供,這當然是權力的勝利,裡子面子都勝利了。但如果疑犯挺住了,沒有招供自己的罪行,則成了權力的失敗。

公開行刑就是一種權力審判的方式:它首先要迫使罪犯成為自己罪行的宣告者,讓他招認,宣布自己是個做了壞事的罪犯,而且最好沿用懺悔的宗教常民,讓他自我懺悔,這樣,公開的出發的一方就象徵著真理和正義,被處決的一方就代表了恥辱和罪惡。可是,如果他死不開口,這就麻煩了,觀看的人們就會懷疑,這種懲罰是否正當,並且很可能同情被審問者。據說,西方歷史有個悠久的傳統,一個人如果英勇不屈像聖人一樣地死去,則被認為是洗清罪名和獲得榮譽的舉動。其實,中國也一樣,比如《阿Q正傳》中阿Q唱著「手持鋼鞭將你打」時,旁邊的人喝彩;說「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時,旁邊的人又喝彩。這時,公開處罰的效果就喪失了。所以,福柯說,古典時代的處罰,有時未必起到規訓的作用,並未徹底實現權力與真理的結合。

在這本書裡面,福柯從1757年巴黎大教堂外的一次殘酷的刑罰開始討論。這一年,巴黎大教堂外舉行了一次五馬分屍,可是,此後公開的酷刑即這種殘酷的、血淋淋的酷刑,漸漸由於現代法規的制訂而在歐洲消失了。


18世紀法國五馬分屍場景。來自:米歇爾.福柯( Michel Foucault)《規訓與懲罰》

但是,福柯還要繼續追問,這是否意味著人道、博愛、理性的勝利呢?過去,我們認為答案是當然的,可福柯對此持懷疑態度。他認為,懲罰從製造無法忍受的感覺的技術,變成了一種暫時剝奪權利的學問,包括一整套剝奪自由的技術和設置,如監獄的看守、監獄的空間構造、處死犯人之前的牧師、精神醫生和教父等等。

這樣,酷刑被非酷刑的體系包裝起來了,現代社會的公開法律和處罰條例,看起來相當公平,你看呀,它用宣判和囚禁的方式,使權力與真理和道德文明聯繫在一起,那些公開的法律條文,好像很成功地取代了公眾意志,成了公平和公正的象徵,一方面好像法律是社會全體的意志,囚禁人的暴力成為擁有真理的暴力,一方面讓大家普遍以為,罪犯就等於是人民公敵。這樣,就使人們在內心深處接受並自覺遵循這種權力的控制。大家都知道,現在社會的法律、法制,是理性時代至高無上的詞彙,以法治國是天經地義、不容置疑的真理。

可是,作為一個批判者,福柯認為這些在本質上是權力和懲罰,更厲害的是,還要從內心深處接受並認可這種權力,所以他說,現代並不比古代更文明,更合情,只是更隱蔽。所以福柯的問題是,在歷史過程中,這些特殊的徵服方式是如何被建構起來的,如何取代了以前酷刑的懲戒作用,其合法性從何而來,憑什麼一部分人可以把另一部分人的時間和空間的自由權利都剝奪了,這是否真的就比肉刑更容易忍受?


監獄生活  攝影:Valerio Bispuri

好了,到這裡,我們對福柯的介紹告一段落,在最後,我們要談談福柯所從事的研究,對於中國思想史研究的意義是什麼?我覺得,主要是對不言自明的常識的挑戰。他把過去歷史及人物、事件、思想的分析,轉化為對權力和知識關係的分析,這使歷史研究尤其是思想史研究,出現了另一種思路。

應該說,在思想史研究上,福柯是顛覆性的思想家,也是一個革命的思想家。我要申明一點,這裡說的「革命」並非政治術語,只是說這種思想理論有顛覆性。他自己就說過一段話,這段話在《知識考古學》裡面,他說,「作為一個思想史家,我想要從頭到尾地更新學術規範,無疑的我也想要成就一種新制度,但是,在我無法徹底修改老的分析形式,使其蒯越科學的門檻之後,我只好宣稱我一向從事的也想要達成的,是一種與以往非常不同的東西。所有的這些努力都為的是要在那已砍伐殆盡的研究領域,另闢一條生路」。用一個比喻來說,我覺得,他像是一個過河拆橋的人,把我們賴以立足的所有基礎都掀翻了,他的顛覆性實在是太強了,如果真如他所說的那樣,大家想一想,歷史將如何書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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