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000552
股票簡稱:靖遠煤電 公告編號:2020-076
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
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靖遠煤電」或「發行人」、「公司」、「本公司」)和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或「主承銷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44號])、《深圳證券交易所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實施細則(2018年12月修訂)》(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5號——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深證上〔2020〕543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或「靖遠轉債」)。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網站(www.szse.cn)公布的《實施細則》。
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流程、申購和繳款、投資者棄購處理等環節均發生重大變化,敬請投資者關注。主要變化如下:
1、本次可轉債發行原股東優先配售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0年12月10日(T日),網上申購時間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時,需在其優先配售額度之內根據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足額繳付資金。原
股東及社會公眾投資者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主承銷商有權認定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為申購。
3、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以T-1日終為準。
4、網上投資者申購可轉債中籤後,應根據《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中籤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帳戶在2020年12月14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投資者認購資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根據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相關規定,放棄認購的最小單位為1張。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5、當原股東優先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擇機重啟發行。
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不足280,000萬元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包銷基數為280,000萬元,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主承銷商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84,0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
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6、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債、可交換債的申購。
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累計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註銷證券帳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戶,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7、本次發行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申購。
8、投資者須充分了解有關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各項內容,知悉本次發行的發行流程和配售原則,充分了解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風險與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購。投資者一旦參與本次申購,主承銷商視為該投資者承諾:投資者參與本次申購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違規行為及相應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重要提示
1、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2771號文核准。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簡稱為「靖遠轉債」,債券代碼為「127027」。
2、本次發行280,000萬元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共計28,000,000張。
3、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債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4、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靖遠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靖遠煤電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2243元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100元/張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12243張可轉債。原股東的優先配售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080552」,配售簡稱為「靖遠配債」。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債數量。
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可轉債認購數量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5、發行人現有總股本2,286,971,05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約27,999,386張,約佔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28,000,000張的99.998%。由於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申購。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6、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申購,申購簡稱為「靖遠發債」,申購代碼為「070552」。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上限是1萬張(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超出部分申購無效。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7、本次發行的靖遠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靖遠轉債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發行並非上市,上市事項將另行公告,發行人在本次發行結束後將儘快辦理有關上市手續。
9、投資者務請注意公告中有關「靖遠轉債」發行方式、發行對象、配售/發行辦法、申購時間、申購方式、申購程序、申購價格、票面利率、申購數量和認購資金繳納、投資者棄購處理等具體規定。
10、投資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帳戶或資金進行申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他人違規融資申購。投資者申購併持有靖遠轉債應按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並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1、本公告僅對發行靖遠轉債的有關事宜向投資者作扼要說明,不構成本次發行靖遠轉債的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靖遠轉債的詳細情況,敬請閱讀《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該募集說明書已於2020年12月8日(T-2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
12、投資者須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謹慎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並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環境變化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無流通限制及鎖定期安排,自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發行日至上市交易日之間公司股票價格波動和利率波動導致可轉債價格波動的投資風險。
13、有關本次發行的其它事宜,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視需要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及時公告,敬請投資者留意。
釋義
除非特別指明,以下詞語在本發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義:
發行人、靖遠煤電、公司: 指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債、轉債、靖遠轉債: 指發行人本次發行的280,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
本次發行: 指發行人本次公開發行280,000萬元,票面金額為100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之行為
中國證監會: 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深交所: 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主承銷商、中信證券: 指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登記日(T-1日): 指2020年12月9日
優先配售日、申購日(T日): 指2020年12月10日,本次發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接受網上投資者申購的日期
原股東: 指本次發行股權登記日深交所收市後在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
有效申購: 指符合本次發行的發行公告中有關申購規定的申購,包括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購數量符合規定等
元: 指人民幣元
一、本次發行基本情況
(一)發行證券的種類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本次可轉債及未來經本次可轉債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發行規模和發行數量
本次擬發行可轉債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80,000萬元,發行數量為2,800萬張。
(三)票面金額和發行價格
本可轉債每張面值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
(四)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12月10日至2026年12月9日。
(五)票面利率
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六)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歸還本金並支付最後一年利息。
1、年利息計算
年利息指可轉債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自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可享受的當期利息。
年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B×i
I:指年利息額;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在計息年度(以下簡稱「當年」或「每年」)
付息債權登記日持有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採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計息起始日為可轉債發行首日。
②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發行首日起每滿一年的當日。如該日為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不另付息。每相鄰的兩個付息日之間為一個計息年度。
③ 付息債權登記日:每年的付息債權登記日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將在每年付息日之後的五個交易日內支付當年利息。在付息債權登記日前(包括付息債權登記日)申請轉換成公司股票的可轉債,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計息年度及以後計息年度的利息。
④ 可轉債持有人所獲得利息收入的應付稅項由可轉債持有人承擔。
⑤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到期日之後的5個工作日內,公司將償還所有到期未轉股的可轉債本金及最後一年利息。轉股年度有關利息和股利的歸屬等事項,由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規定確定。
(七)信用評級及擔保事項
靖遠煤電主體信用級別為AA+,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信用級別為AA+。本次資信評估機構是中證鵬元資信評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不提供擔保。
(八)轉股期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2020年12月16日)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2021年6月16日)起至可轉債到期日(2026年12月9日)止。
(九)初始轉股價格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格為3.33元/股,不低於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收盤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後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同時不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
每股淨資產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該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十)轉股價格的調整及計算方式
在本次發行之後,當公司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最後一位四捨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後轉股價。
當公司出現上述股份和/或股東權益變化情況時,將依次進行轉股價格調整,並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公告,並於公告中載明轉股價格調整日、調整辦法及暫停轉股時期(如需)。當轉股價格調整日為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票登記日之前,則該持有人的轉股申請按公司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當公司可能發生股份回購、公司合併、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類別、數量和/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從而可能影響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的債權利益或轉股衍生權益時,公司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則以及充分保護可轉債持有人權益的原則調整轉股價格。有關轉股價格調整內容及操作辦法將依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及證券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予以制定。
(十一)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權限與修正幅度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存續期間,當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30個交易日中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表決。
若在前述3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該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向下修正轉股價格,公司將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相關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權登記日及暫停轉股期間(如需)等有關信息。從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即轉股價格修正日)起,開始恢復轉股申請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格。若轉股價格修正日為轉股申請日或之後、轉換股票登記日之前,該類轉股申請應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執行。
(十二)轉股股數確定方式以及轉股時不足一股金額的處理方法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在轉股期內申請轉股時,轉股數量Q的計算方式為:Q=V÷P,並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數倍。其中:
V:指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票面總金額;
P:指申請轉股當日有效的轉股價格。
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整數股。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經申請轉股後,對所剩可轉換公司債券不足轉換為一股股票的餘額,公司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本次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後的5個交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金額以及利息。
(十三)贖回條款
1、到期贖回條款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到期後五個交易日內,公司將按債券面值的110%(含最後一期利息)的價格贖回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2、有條件贖回條款
在本次可轉債轉股期內,當下述兩種情形的任意一種出現時,公司有權決定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債:
①在轉股期內,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連續30個交易日中至少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
②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餘額不足3,000萬元人民幣時。
上述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首個付息日前,指從計息起始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首個付息日後,指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
本次可轉債的贖回期與轉股期相同,即發行結束之日滿六個月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轉債到期日止。
(十四)回售條款
1、有條件回售條款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內,如果公司股票收盤價在任何連續30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70%時,本次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其持有的本次可轉債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當期應計利息回售給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因發生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而調整的情形,則在調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在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格計算。如果出現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的情況,則上述「連續30個交易日」須從轉股價格調整之後的第一個交易日起按修正後的轉股價格重新計算。
最後兩個計息年度可轉債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條件首次滿足後可按上述約定
條件行使回售權一次,若在首次滿足回售條件而可轉債持有人未在公司屆時公告的回售申報期內申報並實施回售的,該計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權。可轉債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權。
2、附加回售條款
若發行人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情況與發行人在募集說明書中的承諾情況相比出現重大變化,根據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被視作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或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可轉債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權利。可轉債持有人有權將全部或部分其持有的可轉債按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回售給發行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條件滿足後,可以在發行人公告後的附加回售申報期內進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報期內不實施回售的,不應再行使附加回售權。
上述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持有人持有的將贖回的可轉債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債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曆天數(算頭不算尾)。
(十五)轉股年度有關股利的歸屬
因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與原股票同等的權益,在股利發放的股權登記日當日登記在冊的所有普通股股東(含因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形成的股東)均參與當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權益。
(十六)可轉債發行條款
1、發行時間
本次發行的原股東優先配售日和網上申購日為2020年12月10日(T日)。
2、發行對象
(1)向發行人原股東優先配售:發行公告公布的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發行人所有股東。
(2)網上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等(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3)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的自營帳戶不得參與網上申購。
3、發行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1)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可轉債數量
除上市公司回購公司股份產生的庫存股外,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靖遠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靖遠煤電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2243元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100元/張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12243張可轉債。發行人現有總股本2,286,971,05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約27,999,386張,約佔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28,000,000張的99.998%。由於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2)原股東的優先配售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080552」,配售簡稱為「靖遠配債」。原股東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決定實際認購的可轉債數量。
原股東網上優先配售可轉債認購數量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即所產生的不足1張的優先認購數量,按數量大小排序,數量小的進位給數量大的參與優先認購的原股東,以達到最小記帳單位1張,循環進行直至全部配完。
(3)原股東除可參加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申購。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網上優先配售後餘額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4)網上發行
社會公眾投資者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參加網上發行。網上發行申購代碼為「070552」,申購簡稱為「靖遠發債」。最低申購數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0張(100萬元),如超過該申購上限,則超出部分申購無效。
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以T-1日日終為準。
4、發行地點
全國所有與深交所交易系統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
5、鎖定期
本次發行的靖遠轉債不設定持有期限制,投資者獲得配售的靖遠轉債將於上市首日開始交易。
6、承銷方式
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主承銷商對認購金額不足280,000萬元的部分承擔餘額包銷責任。包銷基數為280,000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主承銷商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84,0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依據承銷協議將原股東優先認購款與網上申購資金及包銷金額匯總,按照承銷協議扣除承銷費用後劃入發行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7、上市安排
發行結束後,公司將儘快申請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在深交所上市,具體上市時間將另行公告。
8、與本次發行有關的時間安排
日期 交易日 發行安排
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 T-2日 1、刊登《募集說明書》《發行公告》《網上路演公告》
2020年12月9日星期三 T-1日 1、原股東優先配售股權登記日2、網上路演
日期 交易日 發行安排
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 T日 1、發行首日 2、刊登《發行提示性公告》 3、原股東優先配售認購日(繳付足額資金)4、網上申購(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5、確定網上中籤率
2020年12月11日星期五 T+1日 1、刊登《網上中籤率及優先配售結果公告》2、網上申購搖號抽籤
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 T+2日 1、刊登《網上中籤結果公告》 2、網上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數量並繳納認購款(投資者確保資金帳戶在T+2日日終有足額的可轉債認購資金)
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 T+3日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
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 T+4日 1、刊登《發行結果公告》 2、向發行人劃付募集資金
註: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相關監管部門要求對上述日程安排進行調整或遇重大突發事件影響發行,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修改發行日程。
二、向原股東優先配售
本次公開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將向發行人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原股東優先配售。
(一)優先配售數量
原股東可優先配售的靖遠轉債數量為其在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持有靖遠煤電的股份數量按每股配售1.2243元可轉債的比例計算可配售可轉債金額,再按100元/張的比例轉換為張數,每1張為一個申購單位,即每股配售0.012243張可轉債。
發行人現有總股本2,286,971,050股,按本次發行優先配售比例計算,原股東最多可優先認購約27,999,386張,約佔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總額28,000,000張的99.998%。由於不足1張部分按照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配股業務指引執行,最終優先配售總數可能略有差異。
(二)優先配售時間
1、股權登記日:2020年12月9日(T-1日)。
2、優先配售認購時間:2020年12月10日(T日)9:15-11:30,13:00-15: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優先配售權。
3、優先配售繳款時間:2020年12月10日(T日)。
(三)原股東的優先認購方法
1、原股東的優先認購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配售代碼為「080552」,配售簡稱為「靖遠配債」。
2、認購1張「靖遠配債」的價格為100元,每個帳戶最小認購單位為1張(100元),超過1張必須是1張的整數倍。
3、若原股東的有效申購數量小於或等於其可優先認購總額,則可按其實際有效申購量獲配靖遠轉債,請投資者仔細查看證券帳戶內「靖遠配債」的可配餘額。
4、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的部分,應當在T日申購時繳付足額資金。原股東參與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網上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5、原股東所持股票如託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證券營業部,則以託管在各營業部的股票分別計算可認購的張數,且必須依照深交所相關業務規則在對應證券營業部進行配售認購。
6、投資者當面委託時,填寫好認購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卡(確認資金存款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認購所需的款項)到認購者開戶的與深交所聯網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委託手續。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無誤後即可接受委託。
投資者通過電話委託或其它自動委託方式委託的,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規定辦理委託手續。投資者的委託一經接受,不得撤單。
7、原股東除優先配售外,還可參加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的申購。具體申購方法請參見本公告「三、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三、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一)發行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持有深交所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及證券投資基金等機構(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
(二)發行數量
本次靖遠轉債的發行總額為280,000萬元。網上向一般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
的具體數量請參見「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之「(十六)可轉債發行條款」之「3、發行方式」。
(三)發行價格
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價格為100元/張。
(四)申購時間
2020年12月10日(T日),深交所交易系統的正常交易時間內,即9:15-11:30,13:00-15:00。
(五)申購辦法
1、申購代碼為「080552」,申購簡稱為「靖遠發債」。
2、申購價格為100元/張。
3、參與本次網上定價發行的每個證券帳戶的最低申購數量為10張(1,000元),每10張為一個申購單位,超過10張的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每個帳戶申購數量上限為10,000張(100萬元),超出部分申購無效。投資者應結合行業監管要求及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合理確定申購金額。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則該投資者的申購無效。投資者應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為申購。
4、投資者參與可轉債網上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帳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帳戶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或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帳戶多次參與同一隻可轉債申購的,以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餘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確認多個證券帳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的「帳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以T-1日日終為準。
(六)申購程序
1、辦理開戶手續
凡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申購時必須持有深交所的證券帳戶卡,尚未辦理開戶登記手續的投資者,必須在網上申購日2020年12月10日(T日)(含該日)前辦妥深交所的證券帳戶開戶手續。
2、申購手續
申購手續與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的方式相同。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
資金。
投資者當面委託時,應認真、清楚地填寫買入可轉債委託單的各項內容,持本人身份證或法人營業執照、證券帳戶卡和資金帳戶到與深交所聯網的各證券交易網點辦理申購委託。櫃檯經辦人員查驗投資者交付的各項憑證,覆核各項內容無誤後即可接受申購委託。投資者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委託時,應按各證券交易網點規定辦理委託手續。
(七)配號與抽籤
2020年12月10日(T日),參與本次網上申購的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在申購時間內進行申購委託。深交所將於T日確認網上投資者的有效申購數量,同時根據有效申購數據進行配號,按每10張(1,000元)配一個申購號,並將配號結果傳到各證券交易網點。各證券公司營業部應於T日向投資者發布配號結果。
2020年12月11日(T+1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證券時報》上公告本次發行的網上中籤率。
當網上有效申購總量大於本次最終確定的網上發行數量時,採取搖號抽籤方式確定發行結果。2020年12月11日(T+1日),根據本次發行的網上中籤率,在公證部門公證下,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共同組織搖號抽籤。
2020年12月14日(T+2日)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在《證券時報》上公告搖號中籤結果,投資者根據中籤號碼確認認購靖遠轉債的數量並準備認購資金,每一中籤號碼認購10張(1,000元)。
(八)繳款程序
2020年12月14日(T+2日)日終,中籤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帳戶有足額的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以實際不足資金為準,最小單位為1張。投資者放棄認購的部分由主承銷商包銷。
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債、可交換債的申購。放棄認購情形以投資者為單位進行判斷。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存託憑證、
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累計計算;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帳戶的,其任何一個證券帳戶發生放棄認購情形的,放棄認購次數累計計算。不合格、註銷證券帳戶所發生過的放棄認購情形也納入統計次數。
證券公司客戶定向資產管理專用帳戶以及企業年金帳戶,證券帳戶註冊資料中「帳戶持有人名稱」相同且「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相同的,按不同投資者進行統計。
網上投資者中籤未繳款金額以及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等具體情況詳見2020年12月16日(T+4日)刊登的《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果公告》。
四、中止發行安排
當原股東優先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申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或當原股東優先認購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可轉債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將協商是否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中止發行時,網上投資者中籤可轉債無效且不登記至投資者名下。
五、包銷安排
原股東優先配售後餘額部分(含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部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網上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以餘額包銷的方式承銷。主承銷商對認購金額不足280,000萬元的部分承擔餘額包銷責任。包銷基數為280,000萬元。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網上資金到帳情況確定最終配售結果和包銷金額,主承銷商包銷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即原則上最大包銷金額為84,000萬元。當包銷比例超過本次發行總額的3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啟動內部承銷風險評估程序,並與發行人協商一致後繼續履行發行程序或採取中止發行措施,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如果中止發行,公告中止發行原因,並將在批文有效期內擇機重啟發行。
六、發行費用
本次發行對投資者不收取佣金、過戶費和印花稅等費用。
七、路演安排
為使投資者更好地了解本次發行和發行人的詳細情況,發行人擬於2020年12月9日(T-1日)在「全景網」(www.p5w.net)舉行網上路演。請廣大投資者留意。
八、風險揭示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就已知範圍內已充分揭示本次發行可能涉及的風險事項,詳細風險揭示條款參見《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
九、發行人和主承銷商
1、發行人: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大橋路1號
聯繫人:滕萬軍
聯繫電話:0931-8508220,0943-6658330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中心三路8號卓越時代廣場(二期)北座
聯繫電話 :021-20262367
聯繫人:股票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甘肅靖遠煤電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關注同花順財經(ths518),獲取更多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