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紈雖位列金陵十二釵正冊第11名,但縱觀《紅樓夢》全書,曹公對她個人的詳細刻畫其實並不是多,以至於我們分析李紈這個形象的時候,往往會拘泥於開篇對李紈的介紹:
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為國子監祭酒。族中男女,無有不誦詩讀書者......這李紈雖然青春喪偶,且居處於膏粱錦繡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無見無聞,惟知侍親養子,外則陪侍小姑等針黹誦讀而已。——第4回
所以從一開始,李紈給讀者留下的印象就是一個保守沉默、堅守婦德、低調內斂的女子。李紈很在乎自己寡婦的身份,平時不太敢得罪人,所以她對待府上下人,總是多恩少罰,被下人們譽為「大菩薩」;跟眾姊妹一起相處,別的姑娘都是穿紅著綠,唯獨李紈,總是一身青色土氣的衣裳……
李紈性情出現轉變是從第23回開始的,契機是元妃覺得大觀園白白放在那裡,未免冷落,於是就命賈政,讓府中的姊妹們都住進大觀園。
大觀園雖然也屬於賈府的範疇,但到底和府中還有段物理距離,脫離了賈府束縛的李紈,開始變得有些不一樣了,以往不聲不響,如木頭一般的她忽然變得強勢起來,這一點從創建詩社這件事上就能明確看出來。
第37回,回名乃是「秋爽齋偶結海棠社」,在此回中,探春主動提出要創建詩社,李紈第一個舉雙手贊同,並稱自己早有此意,於是就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明明是探春建詩社,結果從頭到尾謀劃的人,卻成了李紈:
一語未了,李紈也來了,進門笑道:「雅的緊!要起詩社,我自薦我掌壇。前兒春天我原有這個意思的……就是這樣好。但序齒我大,你們都要依我的主意,管情說了大家合意……於是要推我做社長,我一個社長自然不夠,必要再請兩位副社長,就請菱洲、藕榭兩位學究來,一位出題限韻,一位謄錄監場。」——第37回
從頭到尾,李紈完全掌握話語主動權,包括她這個社長,也是自薦的,沒有徵求其他人的同意。細細論來,李紈的詩才其實並不好,若是眾人商量著推舉社長,這個名頭必然落在黛玉,或者寶釵頭上,可因為李紈自己主動說以年齡序齒來舉社長,在場的姊妹們都不好意思反對大嫂子,便這般草草決定。
其後,眾姊妹便以「白海棠」為題目做詩,最終第一名的名頭在林黛玉和薛寶釵之間徘徊,賈寶玉更喜歡林黛玉的詩,可李紈認為黛玉的詩「風流別致有餘,含蓄渾厚不足」,要將第一名頒給薛寶釵,於是寶玉和李紈之間產生一個小小的爭執:
李紈道:「若論風流別致,自是這首;若論含蓄渾厚,終讓蘅稿。」……寶玉又笑道:「只是蘅瀟兩首,還要斟酌。」李紈道:「原是依我評論,不與你們相干。再有多說者必罰!」寶玉聽說,只得罷了。——讀37回
我們驚奇地發現,李紈似乎不再是之前那個唯唯諾諾的大嫂子了,她的言行舉止變得格外強勢,前後這般反差,到底哪個才是真正的李紈?
筆者更傾向於後者,因為之前在賈府生活,賈母、王夫人以及諸多眼睛盯著,重壓之下,李紈不敢展現自己真實的性情,也不敢往熱鬧的地方湊,唯恐別人說她這個寡婦不正經;可如今住進了大觀園,她再也不用顧忌這些,她便展現出了真實的自己。
於是乎,李紈身上的一些「陰暗」處,也緊接著顯露出來,她自己主動要當詩社社長,可在面對如何籌措詩社經費時,她卻一毛不拔,最後還是探春帶著姊妹們去找王熙鳳要錢:
探春笑道:「我們起了個詩社,頭一社就不齊全。眾人臉軟,所以就亂了。我想必得你去做個監社御史,鐵面無私才好。再四妹妹為畫園子,用的東西,這般那般不全,回了老太太......」鳳姐笑道:「你們哄我,我也猜著了,哪裡是請我作監社御史,分明是我做個進錢的銅商。」——第45回
大家注意細節,要錢的時候,是人家探春問王熙鳳要的,不是這個所謂的社長李紈,安排工作,指導別人的時候,李紈那叫一個積極,可一到了為詩社籌措經費的關鍵時刻,李紈立刻躲在了背後,自己不出錢就算了,還讓探春來張要錢的這個口,這好嗎?社長就是這麼當的?
可王熙鳳也不是傻子,她跳過探春,直接埋怨調笑李紈,並公開算了一筆帳,說李紈的月錢、園地收租子、年終分年例,一年至少有四五百兩銀子的進帳,王熙鳳埋怨李紈自己不出錢,慫恿這些人來鬧自己。
由此觀之,李紈讓探春打要錢的頭陣,恐怕正是想到了這一層,如果自己要錢,必定會被王熙鳳指責小氣,所以她乾脆躲在背後,讓探春出馬,可沒想到王熙鳳這般精明,直接點出李紈的名字,諷她過於小氣了。
最終,一番辯論,王熙鳳還是贊助了詩社五十兩銀子,可怪異的是,緊接著到了第49回「琉璃世界白雪紅梅」,眾人蘆雪廣聯詩的時候,這筆錢突然不見了,而且李紈再次問眾姊妹收錢:
李紈道:「我這裡雖好,又不如蘆雪廣好。我已經打發人籠地炕去了,咱們大家擁爐作詩……你們每人一兩銀子就夠了,送到我這裡來。」指著香菱、寶琴、李玟、李琦、岫煙,「五個不算外,咱們裡頭二丫頭病了,不算;四丫頭告了假,也不算。你們四份子送來,我再總拿出五六兩銀子來,也盡夠了。」——第49回
之前那五十兩銀子花到哪裡去了?怎麼就不翼而飛了?而且姑娘們每個月一共就二兩銀子的月錢,李紈就要每人拿出一半來,這合理嗎?
當然,會有讀者說,也許那五十兩銀子,在第45回至第49回之間,就被搞詩社活動花完了,確實有這個可能,但這個數據明顯有水分,豈不見第63回「怡紅夜宴」,襲人、晴雯等丫環們給寶玉湊錢過生日:
襲人笑道:「你放心!我和晴雯、麝月、秋紋四個人,每人五錢銀子,共是二兩;芳官、碧痕、小燕、四兒四個人,每人三錢銀子;她們有假的不算,共是三兩二錢銀子,早已交給了柳嫂子,預備四十碟果子。我和平兒說了,已經抬了一壇好紹興酒,藏在那邊了,我們八個人單替你過生日。」——第63回
襲人等人不過湊了三兩二錢銀子,卻照樣將生日會辦得有聲有色,而且其後黛玉、寶釵、探春、寶琴、湘雲等小姐們也紛紛前來,所以實際參加聚會的人至少在十五人以上的規模。
對比之下,那五十兩銀子在李紈手中,居然這般不禁花?而且辦詩社是大家的事,怎麼湊錢的時候,只問黛玉、寶釵、寶玉、探春四人收錢?而且一收就是一兩銀子,相當於小姐們半個月的月錢,李紈言之鑿鑿的那句「我再總拿出五六兩銀子來」,說的那般慷慨,可確定花的是自己的錢嗎?
這樣貴的詩社,誰能開得起?李紈到底有沒有從中斂財,不需多言,會算數的讀者自有公論。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蘆雪廣聯詩之後,詩社貌似再也沒有開過,為何不開?銀子的問題恐怕從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直到第70回「林黛玉偶建桃花社」,眾姊妹才重新萌發了辦詩社的想法,這個時候,李紈這個所謂的社長又在哪裡呢?原來大菩薩李紈,人性也有陰暗之處。
本文乃「紅樓不紅」原創,未經授權請勿轉載,本文引文均來自《紅樓夢》脂硯齋批評本80回本,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及時聯繫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