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職責清單。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原則,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監察執法權力清單,將安全監管執法權力細化為「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三大類共455項,明確全市21個執法中隊共15項工作職責及區縣大隊、片區中隊與區縣應急管理局的關係,堅持支隊、大隊、中隊聯動執法,避免重複執法。
執法檢查清單。制定煤礦、非煤礦山、煙花爆竹等涉及13個行業領域共計56個小類現場執法檢查清單和「主要負責人履職、隱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訓」等8個方面安全管理執法檢查清單,以表格形式對生產經營單位及作業場所的檢查項目、檢查內容及標準、檢查方法和違法條款等作出明確規定,提升執法檢查效率。
執業行為清單。建立執法人員基本行為規範,規定執法隊伍道德、紀律、隊容和執法用語等具體內容。建立違法案件合議流程,明確合議案件適用範圍、審查要素、程序、處理決定事項等。制定「檔案管理、值班值守、設備管理」等標準,實現執法程序標準化、規範化。今年以來,全市共出動安全監察執法人員1880人次,檢查生產經營單位1028家2017次,出具限期責令整改指令779份、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32份、案件移送書11份,查出隱患1750條,已整改隱患1722條。全市安全生產立案查處184起,處罰款710.49萬元,其中預防性處罰款293.52萬元、事故處罰款416.97萬元。移送司法機關4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8件。
【來源:巴中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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