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竹不倒
自從方方日記出英文版後,她的負面就沒停下來過。可我始料未及的是,為了舔她的「中國作家」,能無恥到如此地步。
一篇《魯迅,你憑什麼出日文版日記》爆火,主旨很簡單:方方是和魯迅一樣的偉大人物,罵方方是秀逗了嗎?
首先,文章首圖就放錯了,這是屠格涅夫的成名作《獵人日記》的截圖,該文章爆火後作者在微博中修改了該圖。但微信中的原圖是無法修改的,於是他加了這麼一段話進去。——「沒拍照,封面跟這本『獵人日記』差不多」
認錯字就認錯字,實話實說也無傷大雅。畢竟中國漢字那麼多,要盡人皆知無異於強人所難,何況是你這種無國籍的人。
未修改前的微博截圖是這樣的
當然,微博文章的首圖是能修改的,他換了一張魯迅先生《狂人日記》的圖片。
不過看到這簡介,我真是驚了他媽。一代作家的風骨,竟到了這個地步。難怪那麼多人把方方比作是馬蜂窩,捅一下便喪心病狂。我罵過方方,於是深有體會。
接下來,本噴給大家好好講講,這一篇狗屁不通的10萬+文章,為了幫方方除垢,究竟造謠出了多少流言惑眾。
一、作者說《狂人日記》最早在1918年5月15日發表於《新青年》月刊,該年年底就在日本上市,沒有網絡的時代,這翻譯審核速度只能說明魯迅一開始就想出日文版。
什麼是無恥文人的嘴臉?莫過於此獠之言。
魯迅最早被介紹到日本,就已經是1920年了,井上紅梅翻譯《狂人日記》是在1926年,出版更在1932年,魯迅的書最早在上市,是1927年。至於翻譯速度什麼的,您就別出來獻醜了吧。魯迅的日文水平屬於當時世界一流的級別,他自己完全就可以把《狂人日記》翻譯成日文版,何須他人獻媚?當然,方方可沒那個本事。
二、作者又說按照當時中日兩國的關係,魯迅寫日記就是給對方遞刀子。
按照您這麼說,先生當年遞的是刀子,那方方現在遞的估計就是核了吧。或許不止如此,她可能遞的是你媽,爆炸起來威力更甚。
《狂人日記》的性質是小說,《方方日記》的性質是則就是日記。一個是虛構的,另一個則是紀實。《狂人日記》是中國現代第一部現代白話文小說,《方方日記》是中國第一部「以聽別人作感想」的虛構紀實矛盾結合體日記。前者無論在中國文學史上的影響還是社會的影響都是開天闢地的,後者無論在扯嘴皮子屆還是給歐美送素材層都是毀天滅地的。
完全不一樣的東西,卻能被雷同到如此地步,不得不說,作家巧舌如簧胡攪蠻纏的本事,真是讓我瞠目結舌。
三、作者說魯迅能在北京買四合院,北京的四合院多貴你知道嗎?你的錢來的乾淨嗎?
說這些是什麼意思呢?為普通老百姓方方的六套別墅掙些顏面?如果是的話,你可能需要詳實調查一下再出來放屁了。
首先,魯迅當時買四合院是賣掉了祖宅買的;其次,這套房也不是魯迅一個人買的,而是和周作人合夥買下;最後,魯迅雖然潦草過,但他又是辦刊物又是當老師的,合法收入有什麼問題嗎?
當然,您能寫出這樣的文章為方方洗地,其實我一點也不意外。說實話,看了你之前為方方洗地的那兩篇文章,我特麼差點生理性不適應。比如《你讓我去罵方方,我也配?》、《給方方寫信的高中生是我兒子…》
至於該作者為何要如此用力的去挺方方,或許本質上是同一類人吧。吸睛是最高級別,底線就是個屁。我在微博上看到了一位在該作家的群裡被罵的網友提供的截圖。
還有幾張我沒放,因為那幾張截圖都是一段一段的,避免斷章取義之嫌。這一張圖,我想不管因由是何,也不必辱及整個中華民族到如此地步。
說來也是搞笑,魯迅先生本身就是左傾,而方方站在最右邊,逢人就罵極左。現在倒好,還用用先生之名去幫她自己擦屁股。
可能這就是所謂的究極陰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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