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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過討論電影名翻譯的標準,分析了影響電影名翻譯的因素,並歸納了電影名翻譯的常用方法,筆者提出譯者應該靈活使用直譯,意譯和音譯,或者巧妙將幾種方法結合。
關鍵詞:電影;翻譯;直譯;意譯
一、文獻綜述
電影是雅俗共賞的藝術,同時又是一種大眾娛樂形式,不同於其它體裁作品,它通過多種信息傳播媒體作用於人的感官進而產生某種效果,因而電影片名的翻譯也不同於其它體裁作品的翻譯,但仍然屬於跨文化交際的活動(徐孝邦:2002)。電影譯名必須抓住不同觀眾的興趣,滿足不同觀眾的心理需求,引起不同觀眾的心理認同。近年來,國內不少學者對電影片名的翻譯做了相關研究。李東芹(2009:136-137)探討了依據語境關係順應理論,電影片名翻譯順應應譯入語的音韻語境,語意語境,語言表達方式語境及不同層次觀眾的品味語境四種翻譯方法,使影片的片名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馬小燕(2009:153-154)對國內、香港、臺灣三地譯名進行了對比分析,總結了各自特點及形成特點的原因。包惠南(2001:92)認為影視片名的翻譯既要符合語言規範,又要富有藝術魅力,既要忠實於原片的內容,又要體現原名的語言特色,力求達到藝術的再創造,要講求大眾化,通俗化,口語化和藝術性,起到很好的導視和促銷作用。何躍敏(1997:41-43)指出西片譯名中的許多問題並提出了解決對策。郎永強(2009:151-152)通過電影名的翻譯分析和解讀了中美文化差異。肖陸錦(2001)對片名的漢譯技法作了分析。龍風華(2009:61-61)從目的論角度分析了電影片名翻譯中的「混亂」。翻譯前輩嚴復早在十九世紀末就提出翻譯需要「信、達、雅。」不少學者對此一直爭論不休,到電影界的實際情況便是片名直譯好還是意譯好。筆者試圖從翻譯方法角度入手,探討在電影名的翻譯中,到底應該用直譯,還是意譯最為合適?
二、電影名翻譯的標準
對於嚴復先生提出的翻譯標準「信、達、雅」是眾多學者一直爭論的問題。「信」是針對原文而言,譯者要正確理解原文,忠實地表達原文思想、風格、內容。「達」是針對譯文而言,譯者要用通順易懂的言語表達,而關於「雅」,是指行文要優雅,而眾多學者對「雅」的觀點不一。「雅」在電影片名的翻譯中可謂是被譯者看作是重中之重的。中國語言的特點也突出了這一原則的重要性。簡單的短語傳達最為透徹的意思,如果是配上妙趣橫生的語言或者是美麗雅致的詞彙將會使影片本身生輝不少,也能使影片片名朗朗上口,並讓觀眾回味無窮。waterloo Bridge就是一個極好的「雅」的例子,如直譯極為「滑鐵盧橋」,不僅讓人聯想到戰爭,而且失去了許多關於這個愛情故事的遐想。而被譯為《魂斷藍橋》則用十分簡練卻又美麗悽涼的語言來傳達了故事的愛情悲劇色彩,讀來也朗朗上口,顯得十分雅致。金隄(1998:18)從三個方面對奈達的對等概念進行了闡述,它們分別是接受者概念,效果概念,對等概念。他指出,在明確了效果指信息對接受者的作用後,需要強調它應該包括信息的全部作用,也就是接受者從中所獲得的一切理解和感受。包括主要精神、具體事實、意境氣氛三大要素。這使嚴復先生的「信、達、雅」標準內容更明確。金隄說,正因為不同語言的
各種變化都必然引起語言效果上的變動,所以只有從譯文效果著眼,才能判定譯文語言是否恰當(1998:43)。以此為標準,譯名在音、形、義等方面儘量達到精神、事實、意境的對等,即最終使「接受者和譯文信息之間的關係,應該與原文接受者和原文信息之間的關係上基本相同」(奈達,cf. 金隄:1998)。the Bridge Of Madison Country,You Can’t Take It With You分別譯為「廊橋遺夢」和「浮生若夢」,深刻體現了漢語文化獨有的意境,堪稱上乘之作。
三、影響翻譯的因素
(一)商業化因素。
製片商在製作電影的時候,除了藉助電影的藝術形式達到豐富人們生活,促進文化交流的目的之外,其中有一個比不可少的目的:獲取利潤。用流行的語言說就是,他們需要一個可觀的「票房」。影片的商業價值對製片商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不然就很難產生經濟效益。劉宓慶(1999:49)指出,「既然原語所含的內容值得翻譯(即有社會效益),那麼就應以社會能接受的目的語來實現轉換,而不應拘泥於原語的可讀性程度」。又說,「社會效益是檢驗翻譯的意義、翻譯的質量和翻譯的價值的標尺」(1999:48)。那麼影片是否具有社會效益,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在於電影名是否吸引人。如Sound of Music 在臺灣曾被譯為「仙樂飄飄何處聞」就令觀眾頗為不解。後該片被譯為「音樂之聲」,已被廣泛接受。
(二)文化因素。
電影片名的文化特色是譯者在翻譯過程中必須考慮的因素之一。具有特定文化內涵(culture-specific),譯出語詞彙可能表達一個完全不為譯入語文化所知的概念,該概念或抽象或具體,可能與宗教信仰、社會風俗、甚至某種事物有關Baker(2000:21)。因此文化的翻譯是有難度的。電影的內容大多來源於生活,卻高於生活,電影名中自然而然就包含很多文化因素。例如First Blood,原本是個習語,意思為「首戰告捷」,但一直被譯為「第一滴血」,明顯沒有傳遞片名中的文化內涵以及原本含義。A Space Odyssay中,Odyssay含有文化背景,含義為「一段艱險的歷程」,若直接音譯為「奧德賽」,觀眾肯定難以理解。All About Eve中Eve為聖經故事中的夏娃,同樣,若直譯為夏娃,對於不懂聖經,或者沒有聽過這段神話故事的人是很難理解的。My Fair Lady-《窈窕淑女》,改編自肖伯那的話劇《賣花女》,原名《匹格梅梁》(Pygmalion),Pygmalion是羅馬神,為賽普勒斯國王,熱戀自己雕刻的少女像。愛神維那斯被其誠心打動,施法將雕像變成活人與Pygmalion完婚。肖伯那借名以喻劇中的教授。1938年拍過叫Pygmalion的電影。Some Like It Hot-《熱情如火》,由性感明星夢露主演,現成流行短語。Hot在戲裡意為情慾強的、任性的、狂暴的、飛快的。The Wizard of Oz-《綠野仙蹤》,原是芝加哥新聞工作者雷曼?弗蘭克?鮑姆的小說,後改編為音樂劇,1939年拍成電影。Oz意為虛幻的、不可思議的奇異仙境。片名來自清朝李百川的長篇小說《綠野仙蹤》,此書以寫神仙異跡為主要線索,並涉及世風人情。譯來十分貼切傳神,套用可謂上佳。以上幾部影片都是在翻譯過程中考慮了文化因素的例子。
(三)藝術審美因素。
對於翻譯本身而言,它是一門藝術。電影也是一種雅俗共賞反映生活的藝術。那麼在翻譯電影名的時候,實質上也是譯者以被譯電影為依據的一種再創造活動。要求譯者譯出的片名具有藝術性,可供欣賞,能引起共鳴。如果翻譯出來的片名能像原片名一樣具有「美感」和藝術性,甚至比原片名更具有藝術性,這個譯名便是一個好譯名。好的譯名傳遞著「美」的信息,常引起觀眾遐想,有先睹為快的強烈欲望。Gone With the Wind,It Happened One Night,the Secret Agent分別被譯為「亂世佳人」、「一夜風流」和「間諜末日」,可謂其中的代表。從譯文可看出,譯名言簡意賅,字裡行間傳遞了強烈的信息,且具有音韻之美,這是漢語文化的一大特點。
(四)信息因素。
通常來說,一步影片的片名應包括部分影片內容,或者是影片內容的高度概括。影片名雖然看上去簡練,但是每個字詞卻包含豐富的信息內容。給夠給觀眾傳遞一定的信息,讓觀眾對內容有一定的預測和猜想。例如:Pulp Fiction(黑色追緝令);Meet the Parents(拜見嶽父大人);A Rather English Marriage(鰥夫二重奏) ;You will got mail (網上情緣)The Matrix Revolutions (黑客帝國); Saving Private RYAN (拯救大兵瑞恩)等這些影片,通過電影名稱能讓觀眾對影片的內容猜出大致一二。再如,the Third Man 曾被譯為「第三者」,給人的第一印象是愛情旋渦裡的三角戀,而本片的第三者其實是指目睹一場兇殺的第三個目擊者。原譯名與實際內容相差極大。因此在翻譯過程中,信息因素是譯者必須要考慮的。
(五)語言差異因素。
由於英漢兩種語言存在差異。並不是英語的每個單詞在漢語裡都有相對應的詞。因此我們在翻譯過程中遇到一個難題,有很多詞語不可譯,或者很難譯。例如Gia。Gia是名模Gia Carangi的縮略,若音譯,毫無意義,現根據故事內容,譯為「霓裳情挑」。
(六)主觀性因素。
「譯者主體性(subjectivity of translator)亦稱翻譯主體性,指譯者在翻譯活動中表現出來的本質特性,即翻譯主體能動地操縱原本(客本)、轉換原本,使其本質力量在翻譯行為中外化的特性」(方夢之,2005:82)。「許均在《」創造性叛逆「和翻譯主體性的確立》一文中指出,所謂譯者主體意識,指的是譯者在翻譯過程中體現出的一種自覺的人格意識及翻譯過程中的一種創造意識。這種主體意識的存在與否,強與弱,直接影響著整個翻譯過程,並影響著翻譯的最終結果,即譯文的價值」(許均,轉引自張科榮,2003:86)。「任何譯文裡,都隱含著譯者的主體性,不管這種主體性對廣大讀者而言是有益還是有害,它都是不可能避開的」(張海鷗,2008:63)。作為獨立主體,譯者的主體意識自始至終貫穿於翻譯活動。電影翻譯的目的性為譯者主體性的發揮提供了理論支持,而譯者主體性的發揮要體現電影的目的性。
既然電影名在翻譯的時候收到以上眾多因素影響,在翻譯過程中譯者很難遵循某一個原則或者只考慮到某一因素,而應該綜合考慮。因此所採用的翻譯方法也應該是靈活的。
四、翻譯常用方法
常見的翻譯方法可以進行一下分類:
(一)直譯。
直譯即不改變原作的詞句,也不改變原作的觀點和風格,忠實於原著,對原作在思想內容和寫作風格進行再現,而且儘可能忠實原作修辭。直譯法是片名翻譯的最基本的譯法。直譯片名時,譯語在形式、意義等方面都近似原語。這是當原語和譯語在功能上達到重合時,最簡單而又最行之有效的翻譯方法。如,The Sound of Music, On the Golden Pond,Love Story, A Room with a View, Cider House Rules, Wedding Planner 分別被譯為《音樂之聲》《金色池塘》《愛情故事》《看得見風景的房間》《蘋果酒屋的規則》《婚禮策劃人》。又如將Schindler’s List譯為《辛德勒的名單》,Four Wedding and a Funeral譯為《四個婚禮和一個葬禮》,the Jurassic park譯為《侏羅紀公園》,《黃土地》譯作Yellow Earth,《南京大屠殺》譯作Nanjing Massacre,這些片名中英文重合程度都非常高。
(二)意譯。
由於中英兩種語言文化的差異,假如片面強調保留片名的形式,就會影響意譯的準確傳達,不能達到中英文片名的對等。為使譯語觀眾能真正領會原片名的內蘊,實現原片名與譯語片名在信息、審美等方面的等值,就需要採用意譯法進行翻譯。
既然是意譯,就的意改變片名的語言形式為代價,最大限度的保持中文片名所表達的內容。意譯強調「得意忘形」,即以改變片名形式為代價,最大限度地保存原片名之內容。在具體操作中,譯者經常運用增詞、減詞、轉類、擴展等方法進行翻譯,從而起到深人傳達原片內容,增強片名感染力的作用。
根據英文同名小說Gone with the Wind改編的同名影片在中國公映時被譯為《亂世佳人》,既切合題意又心曠神怡,乃成功翻譯的典範之作。如直譯為《飄》或《隨風飄逝》,雖無可厚非,卻遜色不少。下列英文片名都是運用這一方法翻譯的例子:The Wizard of Oz (《綠野仙蹤》)、Ghost (《人鬼情未了》)、The Legend of the Fall(《燃情歲月》)、Best in Show(《寵物狗大賽》)。Blood and Sand用加詞法譯作《碧血黃沙》,Piano加詞譯為《鋼琴別戀》,the Independence Day增詞譯為《獨立日烽火》,the Three Musketeers增詞譯《豪情三劍客》She is So Lovely減譯為《可人兒》,In the heat of the Night減詞為《炎夜》。短句式標題Tomorrow Never Dies轉譯為名詞性的《明日帝國》,It Happened one Night根據中心詞One Night擴展為《一夜風流》,Entrapment擴展為《將計就計》。意譯後都形神兼備,自然貼切。L.A. Confidential 譯為《幕後嫌疑犯》,Sabrina 譯為《情歸巴黎》。
(三)音譯。
在很多影片涉及到國外人名地名等專有名詞時,常常使用音譯的方式,這樣翻譯過來也能讓人接受。例如 Jane Eyre 《簡?愛》,Hamlet《哈姆雷特》,Macbeth《麥克白》,Cassablanc 《卡薩布蘭卡》,Romeo and Julia《羅米歐與朱麗葉》, The Cassandra Crossing《卡桑德拉大橋》,Titannic《鐵達尼號》,Elizabeth《伊莉莎白》、Aladdin《阿拉丁》。曾在各大影院熱映的Harry Potter《哈利?波特》,也採用的音譯,因為通過原著的暢銷和電影前期大規模的宣傳,大家都已熟悉主人公哈利,因此採用音譯是大家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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