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就是我們所熟知的「吏、戶、禮、兵、刑、工」,它是隋唐以來中央行政機構中的重要一極,在古代封建社會對於全國行政事務的執行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隋唐之前六部的主要沿襲
隋唐開創的三省六部制最早可以追溯至西周時期,但史料對此記載頗少,當時相應的中央行政機構所管轄的職能遠遠沒有後世開創的六部職能完善。秦朝開創了三公九卿制,漢承秦制,漢朝在繼承三公九卿制的基礎上也有了很大的完善,其中六部就是秦漢時期九卿機構的簡化,而三省六部制就是東漢以來長期發展、不斷演進的產物。
東漢時期,尚書臺(尚書省)最先出現,漢光武帝劉秀首次設置了三公六曹制,這其中的「六曹」便就是隋唐「六部」的最早前身。東漢末年(三國時期),中書省和門下省登上政治舞臺,尚書臺權力遭到分割和制衡。魏晉南北朝時期,三省六部制的雛形已經形成且不斷完善。直至隋朝初年,三省六部制確立,但當時的六部之中,戶部叫度支、刑部為都官。公元618年,唐朝建立,「吏戶禮兵刑工」這六部才是如今我們眼中所熟知的六部。
六部的主要職能所在
老話說得好:「吏部貴、戶部富、禮部窮、兵部武、刑部嚴、工部賤」,字數雖少,但卻十分精簡現意。六部之中,儘管各部職能單位有所不同,但他們的品階官次都處於同等地位。我們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的六部不同於西方社會的三權分立、制衡制度,雖然我們的六部之間也體現相互牽制的現象,但從根本上來看,六部之間在很大程度上是不會產生制衡作用的,六大部門都是各家管理各家的事務。正因為如此,古代官員貪汙腐化和官員獨大的現象與此脫離不了關係。
①吏部:
六部之中,吏部可當選為六部之首,不論從職能或是品階來看,吏部的「含金量」都是響噹噹的第一。在我個人看來,這種現象主要和古代封建社會「人治」為核心的君主專制制度頗具聯繫。正是因為注重「人治」,因故吏部的職能所在相較於其他五個部門來看就顯得尤為突出了。對於吏部的具體職能,史料有載:「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
吏部在不同時期的職能也有所不同,在此主要體現兩個階段:一為兩宋時期、二為明清時期。兩宋時期在三省六部制的基礎上又添置了「二府制」,「重文輕武」和「文官任知州」的政策被宋朝統治者推崇開來,進而「冗官」現象極為嚴重,故這個時期吏部的主要職能便被弱化。明清以來,伴隨著明太祖朱元璋「丞相制」的廢除,六部先是直接歸於皇帝,但繁苛的工作量催使了「明內閣」和「清軍機處」的出現,因為吏部掌管全國各地所有文職官員的任免等事務(任免、考課、升降、調動、封勳),再加之重文輕武傳統治國思想的影響,吏部不僅要高出其他部門一大截,而且還出現了壓制內閣和軍機處的現象。
②戶部:
戶部的職能相當於如今的財政部,因為戶部在古代主要掌管國家的一切財政事務,就連皇上辦事花錢都要經過戶部的手在支取銀票。戶部的職能主要包括:賦稅俸祿、田地戶籍等財政事務,隋唐、宋元時期關於的戶部的體系內容沒有多大改變。明清時期,根據國家新的事故的頻頻出現,明朝於戶部之下設十三司;清承明制,清朝買繼承保留十三司的基礎上又增設了江南司。
③禮部:
真不知道禮部為什麼能夠排到六部之中的第三的位置,如果說六部各有特色的話,那麼禮部的特色就是「窮」,雖然古代重視禮教傳統,但這個工作確實是沒有絲毫油水可言,簡直就是「清水衙門」。不過即便禮部比較窮,但是也是必不可少的。在我看來,封建社會的主流思想就是儒家學派,而儒家對於禮教傳統的推崇則是思想核心,因故國家要「教化民眾」,禮部必然不可或缺。除此以外,禮部還掌管典禮外交、學校科舉(禮部只掌管科舉考試,對於人員任命還是吏部的任務)。明清時期,統治者於禮部下設四司。
④兵部:
兵部和吏部相對,兵部掌武官,吏部掌文官,但一兵部不可同吏部同日而語;二兵部權限並不大。這裡特別注意的是,古代的兵部只是掌握著軍事行政,即武官任免、軍械製造等事宜,關於統兵作戰、把握兵權的這一事項,並不在兵部的職責範圍之內。拋開三省六部制來看,其實最早從秦始皇確立三公九卿制開始以來,當時掌握兵權的太尉一職就是個虛職假銜,後世朝代的統治者對於兵權更才是始終秉持著「皇帝獨大」的思想,兵權是絕對不會動輒交付於政府部門來掌管的。
⑤刑部:
顧名思義,刑部就是掌管刑罰政令、審核罪責和制定法律的部門,但並不是全國所有的大小犯罪事宜都需要託交刑部審核處置。根據歷朝歷代的地方行政部署來看,一般都遵循「按省設司」,一些小的案子交由當地相關處理即可。這裡的刑部是相對於某些重大案件(京畿地區待罪及以上案件)需要進行覆審和最終的審核、裁判。明清有所謂的「三司會審」,「三司」所指即為刑部和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明朝設十三司,清朝設十七司(增設直隸、奉天、江蘇、安徽四司)。
⑥工部:
古代大多能人巧匠都出自工部,工部的職能主要所繫於土木器物、農事水利等建築製造工程。此外,關於古代國有制官方企業,在開礦、冶煉這些範圍之內的,工部都管轄在內。除此以外,工部還同戶部共同掌管著印錢機構和金融貨幣、統一度量衡的部分職務。明清工部之下主要設四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