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錢買官的現象自古有之,胡說自秦始皇的時候就開始了。其中最為著名的便是雍正時期的名臣李衛,就會使捐錢出身,最終步步高身,收到百姓的愛戴。在清朝捐官大行其道,可見這個王朝的官僚體系,處處都有著賄賂的影子。
「捐官」又稱捐納,是封建社會時期為彌補財政困難,允許士民向國家捐納錢物以取得爵位官職的一種方式。
在清朝,捐官是一個很重要的制度,它和科舉制度互相補充,一部分人通過科舉考試做官,一部分人通過捐納制度做官。按照清朝的規定,除八旗戶下人、漢人家奴、優伶等不得捐官外,其他人只要有錢,都可以買官。對此,當朝人有詳細記錄這些官員是如何花錢買官的。
讀吳研人的《俏皮話》,從佐雜到封疆大臣,都可用錢「捐」。李伯元的《活地獄》寫的更為直接,做官就是為了錢財。如果說,這二位是民間人士,所寫內容可能難免帶有個人看法,那看看《翁同龢日記》。翁同龢是清朝兩任皇帝的老師,身處政治圈的頂層,所記錄的應該更具代表性。
按照其日記所記載,官員們之間的禮物互動,只是一種人情來往,一種風尚。如翁同龢曾收過熊掌、鹿茸等山珍,自然對方的身份不低,醇親王奕譞,也是光緒皇帝的生父。此外,《翁同龢日記》還記錄,他曾收過伯王、慶王、克王送的冰鮮等,甚至自覺還禮費神,第二年早做準備。
自然,在某些唯利是圖的人眼中,這些禮物就成了最好的「肥水」。
在清朝,尤其是「捐官」,已然成了公開現象,甚至,到了價高者得的地步。
其實,這並非清朝獨有的現象,看看秦朝,做官還是得先有錢。捐資納粟,也能得個爵位,「秦得天下,始令民納粟,賜以爵」。
到了西漢,捐官成了制度。
之後,歷代都有此事發生,目的當然是為了充實國庫。
只是,到了清朝,幾乎每個人都可以「捐官」,哪怕之前從事過非法勾當,如:盜賊。此外,士民不僅可以「捐官」,還可以捐封典、捐虛銜和穿官服的待遇,甚至,可以捐國子監的監生,也就是所謂的「花錢買文憑」。於是,自然就形成了一條生態鏈。
大家紛紛扎進官場,難道是喜歡做官嗎?
當然不是,為了更好的「發家致富」。
其實,「捐官」看著是政府行為,但執行的還是各級官員。於是,下司「孝敬」上司,自然就成了一種不成文的暗規矩。不過,不能明送,這一年的大節加上官員的壽辰,「走關係」的次數太有限。所以,就開發出了名類繁多的「送禮」名由。在夏季,名曰「冰敬」,對應冬季的則是「炭敬」。
看名字是極雅的,夏日炎炎來點「冰鮮」,敗了火,自然心情不錯,事情也就好辦了。於是乎,連各種時令的水果,也成了送禮的門道,送個西瓜就是「瓜敬」。更別致些的送禮,會稱之為「筆帕敬」。如翁同龢所述,這些不過就是「人情交往」。至於離京時送的「別敬」(別儀),就有了深刻的內涵。
《道鹹宦海見聞錄》為清朝官員張集馨所著,書中就寫了京官們是如何靠各種「敬」斂財的。其實,京官的收入不高,主要就是靠著地方官員來京時刮些油水。然而,這些進京的官員哪怕竭盡全力,如未能達到京官的需求,即使招待的再周到,亦換不來好言好語。
據說,張集馨本人多次外放做官,這「別敬」的錢每每都是過萬兩,已然成了一種常態。甚至,連頗受器重的曾國藩,都一樣要留下別敬錢。說曾國藩任直隸總督時,「別敬」就耗費了一萬四千餘兩。
此外,別敬錢要的也很是「明目張胆」。
對方設下洗塵宴席,邀請者只要赴宴,定要留下別敬錢。
所以,有了說法,那些外任的官員,就怕進京喝洗塵酒,掏別敬錢。甚至,有些毫不相識、互不來往者,都靠著這種「無賴」的辦法乘機圈錢。
京官錢不多,難不成外任的官職都是肥缺?於是,有些地方官為了自個的仕途通達,只會努力從百姓處搜刮。雖然,百姓苦的要命,但國庫卻沒有進帳,最終,竟是肥了一圈「賣官」者。
其實,也並非所有官員都會遵循各種「敬」的套路。於是,有些官員為了繞過乾脆不進京,但風氣已經形成。因為有更多的人拿錢為自己開了「官道」,只會更加通過此法索取來衝銷自己的「成本」。
當時,知縣官職售價是4600兩銀子,薪俸只有60兩銀子,沒人會去做吃虧的買賣。所以,大家都一門心思的忙著「掙錢」哪有「閒心」顧及其它。當然,在捐官者中也有想做事的好官,但畢竟少數。
清王朝似乎對錢有著不一般的重視,因為,捐官的錢居然成了國庫的一個重要收入。以至於,在嘉慶晚年時期,捐生的人數達到了22萬。
一個國家,不靠著發展經濟來充盈財政,竟想著一些歪招賺些快錢。以至於,大家都會借著這股邪風,謀點福利。而最終,可憐的還是百姓,捐不了官,等著的只有一次次的盤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