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暴力擬列入家暴範疇!律師給出這樣的建議……

2021-02-17 韶關民聲網


近日,網紅博主遭受家庭暴力,

深圳一警察因家暴妻子被拘等

新聞事件接連發生,

讓家庭暴力這個名詞,

再次引發了公眾的關注。

日前,廣東起草了《廣東省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

其中不少條文都體現出了

與社會實際需求相符合的改變。

有數據顯示,家庭暴力以肢體暴力為主,

不少家庭暴力還伴隨有精神暴力。

而精神暴力則因為相對隱蔽複雜,

長期未能得到社會的充分重視。

近日,廣東組織起草了《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其中,將精神暴力納入家暴範疇,有律師認為此舉細化了家暴法的內容。

廣東秦唐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朝星:比如精神家暴,通過侮辱、誹謗、跟蹤、威脅各種方法實施精神暴力,所以我們廣東省對這個反家庭暴力法實施草案加精神家暴也納入到法律調控範圍內,為我們受害者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

律師表示,

如果有市民遭受到精神暴力,

可以通過多種途徑進行維權,

不過一定要注意證據的搜集,

以免因為證據不足而無法維權。

廣東秦唐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朝星:可以向用人單位或者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去反映投訴,如果暴力程度嚴重的話,通過刑事手段、民事途徑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有市民認為,把精神家暴列入家暴範疇是國家法律體系的一種進步,同時也能促進家庭關係的和諧。

市民:現在很多公民在生活中遇到一些權益受侵害不知道怎麼維權,如果把精神暴力立法之後就會有法可依,依據相應法律法規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記者:劉政  攝像:汪瑞祥

編輯:譚偉堅

2019首屆「韶關星公益」青年公益廣告大賽作品展播

相關焦點

  • 精神侵害被納入家暴範疇
    做了這麼長時間的律師,張瑩想不到自己有一天會被委託人的老公監聽。而對方的目的只有一個——不離婚。這背後,和家暴有關。從12月1日起,《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正式實施,案件中主人公類似的悲劇,或將不再重演。
  • 未婚同居暴力行為擬不算「家暴」
    亮點一輕微家暴行為 公安機關可書面告誡 意見稿指出,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例如在民政部門下設的救助機構裡,開闢出一些專區,或是臨時指定一些賓館,形式上可以多種多樣。」而庇護場所需要滿足三個基本要素。「第一是地理位置明顯,方便受害人及時求助;第二設立的地點必須安全;第三應為受害人提供周到的服務,包括準備充足的衣物等等。」 根據規定,對家庭暴力行為,任何組織和公民有權勸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機關報案。
  • 餓肚子、關禁閉、性侵未成年人……廣東擬將這些行為界定為家暴
    29日,《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修改稿)》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二審,對家庭暴力的定義作出調整,擬將家庭成員之間實施的「凍餓」「禁閉」等侵害行為,以及對未成年人的性侵行為新增界定為家暴行為。
  • 辱罵公公也是家庭暴力,家暴不止暴力!
    本次新聞發布會向大眾傳達了一個鮮明指示,家庭暴力絕不僅僅局限於拳打腳踢,侮辱、謾罵、恐嚇、惡意降低生活費、精神暴力,這些,通通都是家暴!根據《反家暴法》定義,家暴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夫妻雙方有扶養扶助的義務,對共有財產擁有平等的處分權利。
  • 《離婚律師》張萌被家暴哪些情形屬於家暴?能否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離婚律師》是由吳秀波和姚晨強強聯手拍攝的一部以家庭婚姻糾紛為主題的情感劇。和一般的家庭倫理劇不同的是,這部電視劇融入了法律素材,從律師角度出發解決家庭糾紛。除了劇中吳秀波和姚晨的情感戲,電視一開頭,張萌扮演的焦豔豔就妥妥地給老公吳秀波戴了一頂綠帽子。當然,吳秀波忍無可忍,堅決離婚。
  • 對家暴說「不」!7月1日起,這些行為可以涉嫌精神家暴被起訴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獲通過,男性納入家暴保護行列看過電視劇《都挺好》的觀眾,應該對劇中蘇大強的角色印象深刻。他曾經因藏私房錢,而被老婆打耳光、罰跪,遭受老婆的各種語言暴力、行為暴力……在一般人印象中,只有男人打女人才算家暴,其實不然,我們所有人都可能是家暴的直接受害者。蘇大強就是其老婆家暴下的受害者。
  • 天津婚姻家庭律師淺談家庭暴力
    有多少人認為家暴就是丈夫毆打妻子才叫家暴呢?家暴全程是家庭暴力,不是家庭夫妻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行為,父母與子女,兄弟姐妹之間,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種,尤其是虐待老人,屢見不鮮。如何認定家暴?家暴不是我打你一巴掌,推你一下,而是有其特有的存在特點,這也是為什麼很多離婚案件中,女方以家暴為由提起離婚訴訟被法院以事實與理由不符等原因駁回。
  • 葛蔓律師解讀《反家暴法》帶來的影響
    問:《反家暴法》將精神暴力納入家暴範疇,您認為精神暴力可以如何證明?葛蔓律師:精神暴力的取證難度很大。家暴傷害中,受害人需要證明存在家暴的事實、人身傷害,以及人身傷害與家庭暴力的因果關係。精神暴力中,證明家暴事實、因果關係都有難度。
  • 你支持將第三者一併列入損害賠償的範疇嗎?
    律師說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對於那些明知對方有配偶而介人別人婚姻的第三者,或者是應當知道他人有配偶而放任這種結果發生,還有在開始時不知情,知道後仍然與之在一起的第三者也應納入賠償責任主體的範疇。但屬於不知情的則不應納人。同時,在生活實踐中,到底要不要求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第三者納人賠償範圍決定權應歸無過錯方。因為在離婚損害賠償案件中,受侵害的是無過錯方。
  • 鄭州離婚律師:遭遇家暴,如何儘快從失敗的婚姻中脫身?
    一、鄭州離婚律師:遭遇家暴,如何儘快從失敗的婚姻中脫身?鄭州離婚律師:遭遇家暴,如何儘快從失敗的婚姻中脫身?1、尋求幫助受害者可以向自己的近親屬、好友、鄰居、街道居委會、婦聯等個人和組織尋求幫助;遇到嚴重暴力應當報警,向公安機關尋求幫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2、擺脫控制家暴的實施往往伴隨著施暴者對於受害者的控制
  • 家暴總在上演,該不該增設「家庭暴力罪」?
    家暴,這個詞似乎從未離我們遠去。2019年1月,22歲女孩方某洋被丈夫和公婆虐待致死;2019年11月,美妝博主宇芽微博自曝長期遭遇家暴,並附上視頻;2020年9月,四川女孩拉姆在直播過程中,被家暴成性的前夫潑油焚燒而亡……事實上,家暴並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
  • 精神暴力算家暴,同居也適用!首部反家暴法有哪些「獨門秘器」?
    事實上,據全國婦聯調查,婦女、老人、小孩、殘疾人等都是我國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在暴力形式上,儘管毆打等身體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罵、恐嚇等精神暴力的嚴重性也越來越凸顯。  對此,反家暴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 具惠善與安宰賢簡訊曝光:那些不易察覺的家庭暴力|家庭律師
    根據我作為律師接觸家庭暴力案件的經驗,「控制狂」型施暴者有兩種特別典型的表現:1. 經常懷疑受害人出軌,懷疑自己被戴「綠帽子」我所接觸的當事人中,那些被丈夫嚴重家暴致傷致殘的女性,十有八九都有被丈夫懷疑出軌的經歷。
  • 精神暴力也是家暴!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十大典型案例發布!
    此次發布的十個案例包括行政處罰與人身安全保護令同時適用、依法懲罰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行為、婦聯組織或村委會代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行動不便當事人申請、破除對未成年人進行打罵教育的陋習、探索學校對發現家庭暴力的作用、同居關係及離婚後的暴力防治、放寬申請人舉證標準、精神暴力適用情形、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基於家庭暴力而變更直接撫養關係等多個方面。
  • 武邑一男子施家暴致妻子骨折!面對家暴,應該這樣反擊……
    綜合案情,其丈夫的行為明顯觸犯了家暴法,派出所民警果斷處理,對其丈夫開出了全市首張《家庭暴力告誡書》。家庭暴力的範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在《反家暴法》還沒實施之前,當公安機關接到類似於馮某報警時,民警更多的是只能對雙方進行調解。
  • 學者用四百起案例解析家暴:僅二成指控獲確認,西北案件最多
    中央政法委網站對此發文表示,家暴不是「家務事」,全社會都應「零容忍」。隨著家庭暴力問題凸顯,我國法律已加大對家暴行為的處罰力度。2016年3月1日,中國第一部反家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生效。該法中,家庭暴力的範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
  • 被扇耳光、拖出電梯、踩臉……知名仿妝博主稱被家暴,警方已關注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 宋宇晟)「我被家暴了,過去的半年我仿佛活在噩夢裡,關於家暴的這一切,我必須說出來!」11月25日,在第20個「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這天,知名仿妝博主宇芽公開了自己遭遇家暴的經歷。微博截圖宇芽在微博上公布的視頻顯示,今年8月21日,一名男子強行將其拖拽出電梯間。
  • 被家暴,被起訴離婚,找律師,結果……
    小A的容忍並沒有換回小B的理解與心疼,反而變本加厲,一次被打的頭破血流的小A選擇了報警,警察來後,小B態度誠懇,表示自己再也不會犯這樣的錯誤了,消停了一段時間後的小B又會因為一點小事毆打小A。小A不是沒想過離婚,只是考慮孩子還小,加上孩子身體患有疾病,擔心尚不懂事的孩子會因為父母的離異而更加傷心,只能一忍再忍。
  • 家暴豈是家務事?漠視、不作為比家暴更可怕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除了傳統的身體暴力行為、精神暴力行為、性暴力行為、財產暴力行為外,還有新興的同居環境下的暴力行為、非親屬撫養(寄養)環境下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等。
  • 被家暴20年後放火燒死丈夫,這張診斷證明讓她無罪釋放
    首先提出該疾病的是一名研究家暴現象的精神醫生沃克博士(Lenore E. Walker)。在治療了 1500 名被家暴婦女的基礎上,沃克醫生發現受虐婦女症候群存在兩個特徵:第一,患有症候群的婦女往往陷入家庭暴力的三個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