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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西方哲學只不過是柏拉圖的註腳;同樣可以說,所有西方法律的論述都不過是卡夫卡的註腳。」
——哲學家懷特海德
《審判》中,故事發生的時間跨度為一整年。從小說開頭可以看到,首先是法庭的偵查員在未經通知的前提下闖入了K的住所,接著對K的通知與審問是在K的女鄰居布爾斯特納小姐的房間裡進行的,同樣也沒有經過這位女鄰居的同意。由此表明,法庭的權威可以使其實現對個人空間的肆意入侵和佔用,並且其在辦公的過程裡,對普通人的利益也可隨意侵害。但令人奇怪的是,K雖然在30歲生日那天被捕了,但是他並未失去人身自由。隨後故事講述到K初審的時間定在周日,這一時間安排使得K失去了參加與副行長進行周末娛樂活動的機會。由此也體現出,法庭的介入對於K建立正常的社交、工作關係產生了影響,法庭的陰影已經過度膨脹,深入了他的日常生活。作為一個普通人的K在此種情形下完全無力反抗,儘管他並不知自己為何被捕、所犯何罪,但他也只能容忍權威一方滲入自己的私人空間,而且這一切僅僅只是開始。
之後K來到了初審的法庭,與普通人觀念中的法庭不同,這次給K進行初審的「法庭」設在了一個可以說是居民區的地方,沒有任何明顯的標誌,法庭所在的大樓裡也居住著其他居民,我想作者的這一描述可以表明其想進一步體現法庭與普通人之間的關係,法庭已與普通人的生活融為一體,並無任何間隙。在第一次初審的過程中,K嘗試著對在場旁聽的人傾訴他的心中所想,他眼中法庭的種種不合規行為。然而結局卻像一個笑話,在場的所有人都是官員,可以說都是代表權威一方,K僅憑一己之力幾乎無法改變居面,這次初審就這樣荒唐的結束了。
隨後的日子裡,K雖然還是正常的上班生活,但實際上與法庭對抗已經成為K生活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了。K曾先後求助於律師、畫家和神父,但似乎這些途徑並無實際作用。在作者的筆下,本應象徵法制上人身自由的律師,確成為了法庭機制的維護者。由此,K求助的這位律師並無幫助K的能力,僅僅只是順應法庭程序進行,並且他還勸說K服從於法庭的權力體系。故K只能另尋他法,他決定去拜訪一位得到了法院信任的畫師,然而在來到畫室與畫師交談的過程中,他卻發現似乎周圍都是法院的人,「一切都已屬於法院」,連畫師都無法避免法官對自己的幹預。法院的權力已經擴張到一種令人髮指的地步,任何人都無法得到絕對自由。畫師最終也沒能給出一個完美方案,無論如何,K似乎都只能深陷其中,在與法庭的抗爭中失去自我生活。作為普通人的K,和法庭抗爭的過程中屢屢受挫並且無法實現最終目的,作為象徵藝術與審美的畫師,好像也在維護法庭,屈服於權威之下。在求助於法律與藝術都無果的情況下,K被引入了城市的大教堂,他或許可以在此找尋精神的解脫。然而諷刺的是,在教堂中,一位對K的案件知情的教士毫不留情地在教堂宣判了K的罪責,摧毀了K精神防線。教士所講的鄉下人的故事也無疑是對為了法庭的合理與正當而辯護,以及提醒K的處境,告知其無法與法庭抗衡。
作者其實是以誇張的手法表現出了國家權力機制的過度膨脹與滲透,正如K所說:「你清白無辜可以給你判罪,你不知不覺也可以給你判罪」。在此種現狀下生活的普通人毫無對抗之力,沒有任何尊嚴與安全。該書名為「審判」,既可以理解為法庭對K的審判,K的自我審判,也可以理解為一場對審判本身的審判。作者以他獨有的寫作方式,表達出其對於現代社會法律制度所持有的懷疑和批判態度,以及對於在這種腐朽而殘酷的制度下受到嚴重傷害的普通人的同情。
「他的目光落在採石場旁邊的那座房子的頂層上。那兒亮光一閃,好像有人開了燈,一扇窗戶驀地打開了。一個人的身子突然探出窗口,他的雙手遠遠伸出窗外,由於他離得遠,站得高,所以他的形象模模糊糊,看不清楚。這個人是誰?一個朋友?一個好人?一個同情者?一個願意提供幫助的人?僅僅是他一個人嗎?還是整個人類?馬上就會有人來幫忙嗎?是不是以前被忽略的有利於他的論點又有人提出來了?當然,這樣的論點應該有。邏輯無疑是不可動搖的,但它阻擋不了一個想活下去的人。他從未見過的法官在何處?他從來沒能夠進入的最高法院又在哪裡?他舉起雙手,張開十指。」
「但是,一個同行者的兩手已經掐住K的喉頭,另一個把刀深深插入他的心臟,並轉了兩下。K的目光漸漸模糊了,但是還能看到面前的這兩個人,他們臉靠著臉,正在看著這最後一幕。『像一條狗似的!』他說。他的意思似乎是:他死了,但這種恥辱將留存人間。」
——卡夫卡《審判》